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研究确定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策措施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策措施。
????为支持发展对外贸易,会议讨论通过《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确定了以下*策措施:(一)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确保准确及时退税。(二)扩大融资规模,降低融资成本,支持商业银行努力扩大对小微企业的贸易融资,增加对符合条件出口企业的贷款。(三)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和覆盖面,特别注意发展对小微企业的信用保险。扩大短期险业务,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认真落实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保险专项安排。(四)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简化审批手续,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在保障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将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适用范围放宽至部分B类企业。进一步调减法定检验检疫目录。免收2012年四季度所有法定检验检疫物出入境检验检疫费,2013年起执行降低后的检验检疫收费标准。(五)妥善应对贸易摩擦,维护我出口企业合法权益。依法实施进口贸易救济,保护国内产业安全。鼓励企业用好区域、次区域合作机制和已生效的自贸协定。(六)积极扩大进口,重点增加进口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以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生活用品,支持企业技术改造,促进贸易平衡。(七)优化外贸国际市场布局,支持企业开拓非洲、拉美、东南亚、中东欧等新兴市场。(八)优化外贸国内区域布局,扩大中西部地区对外开放,推动边境省区发展对周边国家的经贸合作。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策落实,加强对外贸形势的监测研判,及时做好对企业的服务。
????为加大对侵权和假冒伪劣行为打击力度,有效惩治犯罪,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中行*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意见》。《意见》规定:(一)行*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侵权和假冒伪劣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案件。(二)行*执法机关在执法检查和接受举报投诉时,发现侵权和假冒伪劣违法行为明显涉嫌犯罪的,要立即书面通报同级公安机关,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接到通报后,应当立即调查,自接到通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侦查并书面通知行*执法机关,同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三)公安机关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经审查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依法应当追究行*责任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同级行*执法机关,由行*执法机关依法作出处理。(四)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或疑难复杂的涉嫌犯罪案件,行*执法机关或公安机关可以联合执法打击,深挖首要违法犯罪分子,彻底摧毁产供销犯罪链条。(五)行*执法机关查办的案件,应当定期向本级人民*府和上级行*执法机关报告。对应当向公安机关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查办案件的行*执法机关不移送或逾期未移送的,由本级人民*府或上级行*执法机关责令限期移送;情节严重的,由监察机关对负有责任的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公安机关不受理行*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或对已受理案件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决定的,行*执法机关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意见》还就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考核、保证衔接工作落到实处,作了具体规定,并要求行*执法机关依法将侵权和假冒伪劣案件纳入*府信息公开范围,接受社会监督。
????为更加有效地对期货交易实施依法监管,会议对《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条例对期货交易行为进一步作了界定,明确了地方*府查处取缔非法期货交易活动的职责,修改充实了有关制度。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