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论
经中这样说:
住戒有慧人,修习心与慧,
有勤智比丘,彼当解此结。
为什么要这样说呢?据说:世尊在舍卫城时,于夜分中,来一天子,为除自己的疑惑,提出这样的问题:
内结与外结,人为结缚结,
瞿昙我问汝,谁当解此结?
这问题的大意是:“结”是缔结,与爱网同义。因为上下于色等所缘境界而屡屡生起爱着,犹如竹丛中的竹枝纠缠而称为枝网,故名为结。因为对于自物他物,或于自身他身,或于内处及外处而生爱着,故说“内结与外结”。以如是生起爱着,故说“人为结缚结”。譬如竹丛为枝结所缠,一切有情为爱网所缠结,这便是人被结缠、缠缚、缔结的意思。由于这个结的问题,所以“瞿昙我问汝”。瞿昙是称呼世尊的姓。“谁当解此结”,是问谁能解此缠缚于三界之内的坚牢之结。
天子这样问了之后,那位于诸法中得无碍智行者、天中之天、帝释中之胜帝释、梵天中之胜梵天、证四无畏、具十力、得无障智及慧眼的世尊,为答此义而说此偈:
住戒有慧人,修习心与慧,
有勤智比丘,彼当解此结。
大仙(佛)所说之偈的戒等种种义,
现在我要如实的解释:
对于那在胜者(世尊)教中已得难得的出家,
不得如实而知包摄戒等安稳正直的清净道,
虽然欲求清净而精进,
可是不得到达清净的瑜伽者;
我今依照大寺住者所示的理法,
为说能使他们喜悦极净决择的清净道。
是故一切欲求清净者,
应当谛听我的恭敬说。此中:“清净”,是除了一切垢秽而究竟清净的涅槃。到达清净的道路为清净道。“道”,是至彼的方便。这便是我现在要解说的清净道。
有些地方,清净道只是毗钵舍那(vipassana观(内观))的意思。所谓:
一切行无常,若以慧观见,
得厌离于苦,此乃清净道。
有些地方,则作禅与慧的意思。所谓:
禅慧兼有者,彼实近涅槃。
有些地方,则为业等的意思。所谓:
业与明及正法,戒与最上活命,
人依此等清净,不由姓与财净。
有些地方,则为戒等的意思。所谓:
一切戒圆具,有慧善等持,
精进勤勇者,渡难渡暴流。
有些地方,是念住等的意思。所谓:“诸比丘,有情的清净……作证涅槃的一乘之道,即四念住”。四正勤等亦然。
但在这里,佛陀解答天子的问题,是以戒等的意义来显示的。现在来略释本论最初的颂意:
“住戒”,即安住于戒中。这里指圆满(受持)戒律的人而称为住戒者,所以圆满戒律便是住戒的意义。“人”是有情。“有慧人”,是由业生三因结生的慧,为有慧者。“修习心与慧”,是修习三摩地(定)和毗钵舍那(观)的意思。这里是用“心”字来显示三摩地,以“慧”字而名毗钵舍那。“有勤”,是有精进的人。因为精进可以烧尽一切烦恼,故称为热(勤),具此热力的人称为有勤。“有智”,智名为慧,即具有那智慧的意思。这句(有智的智)是指含藏慧。在解答问题的这个颂文里,曾有三次说到慧:第一(有慧人的慧)为生慧(生来的慧),第二(修习心与慧的慧)为观慧,第三(有勤智的智)是主导一切所作的含藏慧。见轮回而生怖畏者为“比丘”。“彼当解此结”,“彼”,是具备此戒及由心字所显示的三摩地与三种慧和勤等六法的比丘。譬如一人立于大地上,举起最利的刀而斩除大竹丛一样,他则站于戒地上,以精进力策励于含藏慧之手,举起由定石磨得很利的观慧之剑,而解除斩断及摧毁使他自己(的诸蕴)相续沉沦的一切爱结。他在修(四沙门)道的刹那叫做解结;在证(四沙门)果的刹那,他便是天界和人界最上应供的解结者。所以世尊说:
住戒有慧人,修习心与慧,
有勤智比丘,彼当解此结。
颂中所说“有慧人”的慧,不是现在所能造作的,那是由宿世业力所成就的。“有勤”,是说常作精勤的人。“有智”,是有正智的行者。“心慧”,即止观。这便是说有勤智的比丘,既持戒而又修止观的意思。当知在这一颂,世尊是用戒定慧三门显示清净道的。
进一层说,这颂也是阐明三学,三种善教,为三明等的近依(强因),避二边(极端)而行中道,超越恶趣等的方便,以三相而断烦恼,违犯等的对治,三杂染的净化,以及为须陀洹等的原因。怎样阐明的呢?
一、(三学) 这里的戒是阐明增上戒学;定是增上心学;慧是增上慧学。
二、(三种善教) 戒是阐明初善;所谓:“何为初善法?即是极净戒”,又如“诸恶莫作”等语,都是说明以戒教为首的;复次得无后悔之德故为善。定则阐明中善;如“众善奉行”等语,是说明定教为中;又得有神变等德故为善。慧是阐明后善教;如“自净其意,是诸佛教”等语,是说明以慧为最上及最后;又因那慧对于好恶的事物视为平等故为善。所谓:
譬如坚石山,不为风所动,
毁誉不能动,智者亦如是。
三、(为三明等的近依) 戒是阐明为三明的近依(强因),因为只有依于戒的成就而得通达三明的。定是阐明为六神通的近依,因为只有依于定的成就而得六神通的。慧是阐明为无碍解的近依,因为只有依于慧的成就而得达四无碍解,不是由于别的原固所成就的。
四、(避二边而行中道) 戒是阐明回避称为沉溺欲乐的极端行为。定是阐明回避称为自苦的极端行为。慧是阐明行于中道之教。
五、(超越恶趣等的方便) 戒是阐明超越恶趣的方便。定是超越欲界的方便。慧是超越一切有的方便。
六、(以三相而断烦恼) 戒是阐明以彼分断而断烦恼,定是以镇伏断而断烦恼,慧是以正断而断烦恼。
七、(违犯等的对治) 戒是诸惑违犯的对治。定是缠的对治,慧是随眠的对治。
八、(三杂染的净化) 戒是阐明恶行杂染的净化。定是爱杂染的净化。慧是恶见杂染的净化。
九、(为须陀洹等的原因) 戒是阐明为须陀洹果及斯陀含果的原因。定是阿那含果的原因。慧是阿罗汉果的原因。用为证得须陀洹的人称为戒圆满者,斯陀含果亦然。证阿那含果的称为定圆满者。证阿罗汉果的称为慧圆满者。
因为这样,故说此颂也是阐明三学、三种善教、为三明等的近依、避二边而行中道、超越恶趣等的方便,以三相而断烦恼、违犯等的对治,三杂染的净化,以及为须陀渲等的原因的九类并其他象这样的三德。序论。
什么是戒?即离杀生等或实行于义务行者的思(意志)等之法。《无碍解道》说:“什么是戒?即思戒,心所戒,律仪戒,不犯戒”。
第一 说戒品
虽以如是包摄诸德的戒定慧三门而显示清净道,但太简略,为了饶益一切(众生)是不够的,所以再加详细叙述。这里先设些关于戒的问题:
一、什么是戒?
二、什么是戒的语义?
三、什么是戒的相、味、现起、足处?
四、什么是戒的功德?
五、戒有几种?
六、什么是戒的杂染?
七、什么是净化?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戒
什么是戒?即离杀生等或实行于义务行者的思(意志)等之法。《无碍解道》说:“什么是戒?即思戒,心所戒,律仪戒,不犯戒”。
此中:完成不杀等或完成义务行者的思名为“思戒”。离杀生等的离名为“心所戒”。其次舍杀生等的七业道之思名为“思戒、。“舍贪欲而离贪心住”等所表现的无贪、无嗔、正见之法名为“心所戒”。
“律仪戒”,当知有五种律仪:即别解脱律仪,念律仪,智律仪,忍律仪,精进律仪。这里“圆满具足别解脱律仪”,是说关于别解脱律仪。“防护眼根,成就眼根律仪”,是“念律仪”。
世尊对阿耆多说:
世界一切的瀑流,
念是他们的防御。
我说诸流的防护,
他们当以慧来遮。
这是“智律仪”;关于正当的使用资具等也包括在这里面。其次“对寒暑忍耐”等的表述为“忍律仪”。“不容生起欲寻”等的表述为“精进律仪”;活命遍净戒也是包括在这里面的。上面这五种律仪,以及怖畏罪恶的善男子离其所遭的恶事,一切都是律仪戒。
“不犯戒”,即受持戒律之人的身口等不违犯于戒。
这里解答关于什么是戒的问题
其他的问题:
二、什么是戒的语义
戒为戒行的意思。为什么称为戒行?即正持——以身业等善持戒律而不杂乱的意思;或确持——保持一切善法的意思。此二义实为通晓文字法者所允许的。然而也有人解释戒为头义及清凉等义的。
三、什么是戒的相、味、现起、足处
(相)戒虽有多种,唯戒行为相。
犹如种种色,可见性为相。
譬如青*等色,虽有种种区别,而色处的特相总不出于可见性。同样的,戒虽有思等的种种区别,总不出于以正持身业等及保持善法的戒行为相,所以说戒之相为戒行。
(味)摧毁诸恶戒,具足诸善德,
作用成就义,是即名为味。
此戒能摧毁诸恶戒,是以作用之义为味;其次具诸无罪之德,是以成就之义为味。然在相等之义的味,只可说作用或成就为味(不是食味等的味)。
(现起、足处)
智者说净为现起,
解释惭愧为足处。
所谓“身净、语净、意净”,这是说净为此戒的现起。因为由净性的显现而取为状态故。智者曾说惭与愧为戒的足处。足处是近因的意思;因为有惭愧才能产生及存续戒律,如果没有惭愧便不能产生及存续戒律。
当知这是戒的相、味、现起、足处。
四、什么是戒的功德
什么是戒的功德?如获得无后悔等的种种功德。经中说:“阿难,一切善戒具有无后悔的目的和功德”。又说:“诸居士,持戒者的具戒,得此五种功德。云何五种?诸居士,具戒的持戒者,因不放逸,得大财聚,这是持戒者具戒的第一功德。复次诸居士,具戒的持戒者,得扬善名,这是持戒者具戒的第二功德。复次诸居士,具戒的持戒者,无论亲近一切团体大众、刹帝利众、婆罗门众、居士众、或沙门众,在接近之时,得无怖畏羞惭,这是持戒者具戒的第三功德。复次诸居士,具戒的持戒者,临命终时,得不昏昧,这是持戒者具戒的第四功德。复次诸居士,具戒的持戒者,此身坏死之后,得生善趣天界,这是持戒者具戒的第五功德”。
又如“诸比丘!若有比丘,愿为诸同梵行者所喜爱、欢悦、尊重、礼敬,彼当圆满一切戒”。这都是说始于喜爱欢悦等而终于漏尽的诸戒的功德。
这便是无后悔等种种戒的功德,更有:
佛教给与善男子的住处,
除了戒,更无别的了,
戒德的分量,谁能说得尽呢?
众生的垢秽,
不是恒河、夜摩那河、沙罗婆河,
亦非沙罗伐底河、阿羯罗伐底河,
也不是摩西河、摩诃奈地河的流水,
所能洗得清净的,
唯有戒水能净有情的尘垢。
不是带来有雨之云的凉风。
亦非*色的旃檀、首饰的明珠,
也不是明月照射柔和的光辉,
能使此世众生热恼的安宁,
唯有善护圣戒能使热恼究竟的清凉。
戒香不但顺风送,也得逆风熏,
那里还能找到这样的香呢?
为升天的阶梯,入涅槃的城门,
那里还有别的可以比拟戒的呢?
国王虽然盛饰摩尼珠,
不如行者以戒庄严的光辉。
戒能摧毁自责等的怖畏,
具戒常生名望和笑颜。
戒为诸德的根本,一切罪恶的破坏者,
当知这是略说诸戒的功德。
五、戒有几种
现在来解答戒有几种的问题:
(一)先依一切戒自己的戒相为一种。
(二)(1)依作持、止持有二种,(2)如是依等正行、初梵行,(3)离、不离,(4)依止、不依止,(5)时限、终身,(6)有限制、无限制,(7)世间及出世间有二种。
(三)(1)依下、中、上有三种,(2)如是依我增上、世间增上、法增上,(3)执取、不执取、安息,(4)清净、不清净、疑惑,(5)学、无学及非学非无学等有三种。
(四)(1)依退分、住分、胜分、抉择分有四种,(2)如是依比丘、比丘尼、未具足、在家戒,(3)自然、惯行、法性、前因戒,(4)别解脱律仪、根律仪、活命遍净、资具依止戒等有四种。
(五)(1)依制限遍净戒等有五种;这在《无碍解道》里说过:“五种戒,即制限遍净戒、无制限遍净戒、圆满遍净戒、无执取遍净戒、安息遍净戒”。(2)如是依断、离、思、律仪、不犯等有五种。此中:
(一)(一法)关于一种分类的意义,已如前说易知。
(二)(二法)关于二种分类的:(1)(作持、止持)世尊说“此事应作”!这样制定给与照行的学处,便是“作持”(戒);又说“此事不应作”!那样禁止不作的便是“止持”(戒)。其语义如下:具戒者行于此中,为圆满戒而动作是作持;以此(止持戒)而遵守于禁止的是止持。又作持由信而起的精进所成就,止持由信所成就。这是作持、止持二种。
(2)(等正行、初梵行)第二种二法:“等正行”,为最上的行为。等正行即等正行戒,或等正行是制定关于应行的等正行戒。这除了活命第八的戒外,其他的都是同义语。“初梵行”是说为道梵行的初步。活命第八即是此戒的同义语,因为是修行者最初必须清净的部分,故说为道的初步。如说“首先他的身业、语业和活命已极清净”。或者说微细的学处为等正行戒;其余的为初梵行戒。或以两种毗崩伽中所包摄的戒为初梵行,犍度品所包摄的义务为等正行。由于等正行的成就而初梵行戒才能成就。故说“诸比丘!若彼比丘不得等正行法的圆满而能得初梵行法的圆满者,实无是处”。这是等正行、初梵行二种。
(3)(离、不离)于第三种二法中,离杀生等为“离戒”;其余的思等为“不离戒”。这是离、不离二种。
(4)(依止、不依止)于第四种二法中,依有爱依、见依二种。如说:“由于此戒,我将生天或生于某天”,为了成就这种目的而持戒的名为“爱依止”;如果他想“依此戒而得净”,具此(以此为)净之见而持戒的为“见依止”。其次出世间戒及可作出世间的因缘的世间戒为“不依止”。这是依止、不依止二种。
(5)(时限、终身)于第五种二法中,限定一段时间受持的为“时限(戒)、尽其生命受持的为“终身(戒)”。这是时限、终身二种。
(6)(有限制、无限制)于第六种二法中,有利养、名誉、亲戚、肢体、生命的条件限制的,名为“有限制(戒)”;相反的为“无限制(戒)”。在《无碍解道》也说:“什么为有限制?即为利养限制戒,为名誉限制戒,为亲戚限制戒,为肢体限制戒,为生命限制戒。什么是为利养限制戒?世间有人为利养因,为利养缘,为利养故,违犯其受持的学处,这是为利养限制戒”。余者类推可知。对于无限制戒也有解答:“什么是不为利养限制戒?世间有人为利养因,为利养缘,为利养故,甚至不生违犯其所受持的学处的心,何况违犯?这是不为利养限制戒”。余者类推可知。这是有限制、无限制二种。
(7)(世间、出世间)在第七种二法:一切有漏戒为“世间戒”;无漏戒为“出世间戒”。此中:世间戒能使有(生命)的殊胜,亦为出离三有的资粮。所谓:“毗奈耶意在律仪,律仪意在无后悔,无后悔意在愉悦,愉悦意在于喜,喜意在轻安,轻安意在于乐,乐意在于定,定意在如实知见,如实知见意在厌离,厌离意在离欲,离欲意在解脱,解脱意在解脱知见,解脱知见意在无取涅槃。为此而说律,为此而讨论,为此而亲近学习,为此而谛听,即是为此无执取心的解脱”。出世间戒能使出离于有漏,并为观察智的基地。
这是世间、出世间二种。
(三)(三法)于三法中:(1)(下、中、上)先说第一种三法:如果由下等的欲、心、精进、观(四神足)所建立的戒为“下”;由中等的欲等所建立的为“中”;由殊胜的欲等所建立的为“上”。为求名誉而受持的为下;为求福果而受持的为中;但依“此是应作”的圣性而受持的为上。或想“我是具戒者,其他的比丘都是恶戒者、恶法者”,有这种自举轻他的染污者为下;无此染污者为中:出世间戒为上。或者以爱为出发点,为求生命享受而持戒者为下;为求自己解脱而持戒者为中;为求一切众生解脱而受持的波罗蜜戒为上。这是下中上三种。
(2)(我增上、世间增上、法增上)于第二种三法中:为求弃舍自己不适当的,为自尊自重而受持的为“我增上”(戒)。欲求避免世间的批评,欲为世间尊重及尊重世间而受持的为“世间增上”(戒)。为求恭敬大法、为尊重法而受持的为“法增上(戒)”。这是我增上等三种。
(3)(执取、不执取、安息)于第三种三法中:如前二种法中所说的依止,因他以爱见而执取,故名“执取(戒)”,若为良善凡夫之道的资粮,并与诸有学道相应的为“不执取(戒)”。若与诸有学果及无学果相应的为“安息(戒)”。这是执取等三种。
(4)(清净、不清净、有疑)于第四种三法中:诸戒完具不犯罪者,或犯了罪而更忏悔者为“清净(戒)”。犯了罪不忏悔的为“不清净(戒)”。对于犯罪的事物(对象),犯的那种罪,是否有犯罪的行为而生疑惑者的戒为“有疑戒”。是故诸瑜伽者(修行者)应该净化其不清净的戒,不对有疑惑的事物而采取行动,并应除其疑惑。这样他将得到安乐。这是清净等三种。
(5)(学、无学、非学非无学)于第五种三法中:与四圣道及三沙门果相应的戒为“学(戒)”。与阿罗汉果相应的戒为“无学(戒)”。其余的为“非学非无学(戒)”。这是学等三种。
但在《无碍解道》里把世间众生的天性也说为戒。例如说:这是乐戒(乐观性),这是苦戒(悲观性),这是争论戒(好争论的),这是庄严戒(好装饰的)等。因此在那里说“有三种戒,即善戒、不善戒、无记戒”,把善等也作为三种戒说。当知象那里所举的“不善”,与本论所讲的戒相等的意义是没有一种可以相合的,所以本论不取。
是故当依上述的方法而知三种戒。
(四)(四法)于四法中:(1)(退分、住分、胜分、抉择分)第一种四法:
亲近恶戒者不与持戒的为友,
无知者不见犯事的过咎,
充满邪思惟,诸根不防护,
此人必然生起“退分戒”。
悦于此世有戒的成就,
对于业处(定境)无意而精勤,
以戒自满,更不向上而努力,
这是比丘的“住分戒”成就。
圆满了戒,更加为定而努力,
这是比丘的“胜分戒”成就。
不以戒满足,更为厌离而努力,
这是比丘“抉择分戒”的成就。
这是退分等四种。
(2)(比丘、比丘尼、未具足、在家)于第二种四法中:制定关于比丘的学处,或者为比丘尼所制定的学处亦应为比丘所守护的戒为“比丘戒”。制定关于比丘尼的学处,或者为诸比丘所制定的学处亦应为比丘尼所守护的戒为“比丘尼戒”。沙弥、沙弥尼的十戒为“未具足戒”。优婆塞、优婆夷的常戒五学处,若可能时增为十学处,依布萨支为八学处,此为“在家戒”。这是比丘戒等四种。
(3)(自然、惯行、法性、宿因)如北俱卢洲的人们自然而然不会违犯的为“自然戒”。种族、地方、宗教等各自规定其奉持的条例为“惯行戒”。“阿难,自从菩萨入母胎之后,那菩萨的母亲,对于男子便不起爱欲之念,是为法性”,这样说菩萨母亲的戒为“法性戒”。其次如大迦叶等清净有情及菩萨在世世生生的戒为“宿因戒”。这是自然等四种。
(4)(第四种四法的说明)(别解脱律仪、根律仪、活命遍净、资具依止)于第四种四法中,世尊说:“此比丘,以别解脱律仪防护而住,正行与行处具足,对于微细的罪过亦见其怖畏,受持学习诸学处”这样说的戒为“别解脱律仪戒”。
其次:“彼人眼见色已,不取于相,不取细相。因为他的眼根若不防护而住,则为贪、忧、诸恶、不善法所侵入,故彼防护而行道,保护眼根,作眼根律仪。如是耳闻声已……鼻嗅香已、舌尝味已、身触所触已,意知法已,不取于相………乃至意根律仪”,这样说的为“根律仪戒”。
其次,舍离由于违犯为活命之因而制定的六种学处(所起的邪命)以及(离弃)由诡诈、虚谈、现相、嗔骂示相、以利求利等恶法所起的邪命,为“活命遍净戒”。
“如理抉择,为防寒冷应用衣服”的表现,是说清净决择而后应用四种资具,故名“资具依止戒”。
现在对这第四种四法的句子次第解释如下:
(1)别解脱律仪戒
“此”,即于此佛教中。
“比丘”,因为能见轮回的怖畏,或为穿着截割破布等的意思,所以他得这样的通称,即以别解脱律仪防护由信出家的善男子。
“以别解脱律仪防护”,这里的别解脱律仪即是学处戒。因为守护者得以解脱及离恶趣等苦,故名“别解脱”。律仪即防护,是依身语的不犯为名。别解脱自己便是律仪,所以名为“别解脱律仪”。以别解脱律仪而防护,为“以别解脱律仪防护”。“防护”是保持及具备的意思。“住”为行止之意。
“正行与行处具足”等意义,当知在圣典中已有叙述。即所谓:“正行与行处具足,先说正行,有不正行与正行。什么是不正行?由于身的违犯、语的违犯,身语的违犯,是名不正行。亦可说一切的恶戒为不正行。兹或有人,(为了生活的某种目的)以竹布施、以叶布施,或以花、果、盥洗的粉及齿木等布施,或说谄谀语,或说豆汤语,或以抚爱(抚爱他人的孩子),或为走使传讯,或以种种为佛陀所唾弃的不正当的生活手段以营求其生活,都称为不正行。什么是正行?身不违犯,语不违犯,身语不违犯,是名正行。亦可说一切的戒律仪为正行,兹或有人,不以竹布施,不以叶、花、果、盥洗之粉及齿木等布施,或不说谄谀语,不说豆汤语,不为走使传讯,不以种种为佛陀所唾弃的不正当的生活手段以营求其生活,都称为正行。
次说行处,亦有行处与非行处。什么是非行处?兹或有人,行于淫女处,或行于寡妇、成年处女、*门(阴阳男女及宦官)、比丘尼及酒肆之处,或与国王、大臣、外道及外道的弟子等俗人作不适当的交际而住,或与那些对于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无信仰、无欢喜、不供泉水(如无水之井不能供给所需)、骂詈谗谤、不欲他们得利益、不欲其适意、不欲其有瑜伽安稳的俗人相依亲近往来者,名非行处。什么是行处,兹或有人,不行于淫女处……”不行于酒肆之处,不与国王……外道的弟子等俗人作不适当的交际而住,或与那些对于比丘……优婆夷有信仰、欢喜、能供泉水(可以满足需求的)、爱袈裟的光辉、喜比丘等出入、欲比丘等得利益……欲其有瑜伽安稳的俗人相依亲近往来者,名为行处。能够具足、正具足、达、正达、成就、正成就、圆满这样的正行和行处,所以称为“正行与行处具足”。
其次当知正行与行处具足也可这样说:即不正行有身语二种。
什么是身不正行?兹或有人,在僧众中,不思尊敬长老比丘,挥开他们冲进去立,冲进去坐,在前面立,在前面坐,在高座坐,用衣缠头而坐,站立说话,挥手说话,诸长老比丘没有穿履经行,他却穿履经行,长老在低经行处经行,他在高经行处经行,长老在普通的地上经行,他在经行处经行,或者侵害长老的位置而立,侵占其座位而坐,又拒绝新学比丘于座位之外,在向火的房中不咨询长老比丘而自添薪火,关闭门户,在水浴场上亦冲开长老比丘行下去,先下去,冲进去沐浴,先沐浴,冲上来,先上来,进入村落人家,冲进长老比丘而行,在前行,超越长老比丘的前面去行,有家庭主妇和少女们坐在那里的秘密隐藏的内室,他突然闯入,触摸小孩子的头,是名身不正行。
什么是语不正行?兹或有人,在僧众中,不思尊敬长老比丘,不咨询而自说法,解答问题,诵波罗提木叉戒,站立说话,挥手说话,进入村落人家对妇人或少女们这样说,某名某姓门下有些什么?有粥吗?有饭吗?有硬食吗?我们有什么喝的呢?有什么吃的呢?有什么吞啖的呢?有什么东西送给我们吗?象这样的拉杂空谈,名为语不正行。
其次当知和上面相反的为正行。如有比丘,尊敬顺从长上,具有惭愧、整齐庄严的穿着(内衣和外衣)、正当的前进、后退、前视、旁视及屈伸其肢体、眼睛下视、威仪具足,掩护六根门头,饮食知量,常事醒觉,具备正念正知,少欲知足,常勤精进,对于诸等正行完全诚意恭敬尊重而住,是名正行。如是当知先为正行。
其次行处:有近依行处,守护行处,近缚行处三种。
什么是近依行处?具足十论事之德的善友为近依行处。因为依他可以闻所未闻、已闻的更明白,解决疑惑,矫正意见,安息其心,或者跟他学习可以增信,亦得增长戒、闻、舍、慧,故称近依行处。
什么是守护行处?兹有比丘,进入村落行于道上,收缩眼界仅见眼前一寻之地,善加防护而行,不见象(兵),不见马(兵)、车(兵)、步(兵)、妇女、男人,不看上,不看下,不视四方和四维而行,是名守护行处。
什么是近缚行处?便是约束其心于四念住中。世尊说:“诸比丘!什么是比丘行处,什么是你们的世袭传承?便是四念住”。是名近缚行处。
这样的正行和行处具足圆满,故说“正行与行处具足”。
“对于微细的罪过亦见其怖畏”,便是对于无意而犯的众学法及生起不善心等的微细罪过,亦能见其怖畏。
“受持与学习诸学处”,便是对于任何应当学习的学处都正持学习。
这里,“以别解脱律仪防护”,是依于人而决定为说别解脱律仪的。其次“正行与行处具足”等的一切,都是关于如何圆成行道者的戒,当知是为示行道而说的。
(Ⅱ)根律仪戒
继前文之后又说:“彼人眼见色已……”等等,是显示根律仪戒。
“彼人”,是指坚持别解脱律仪戒的比丘。
“眼见色已”,是由于有见色能力的眼识而见色已的意思。然而古人说:“无心故眼不能见色,无眼故心亦不能见色:当(眼)门与所缘(之境)相接的时候,由于以眼净色为依止(而起)的心才能见色”。这种说法好象真的为见的原因论,正如有人(说射箭)说“我以弓射”一样。是故以眼识见色已便是这里的正确意义。
“不取于相”,便是对于男女相,净相(可悦相)等而能生起烦恼的一切事相不取着,而止于他真实所见的。
“不取细相”,便是对于能使烦恼显现而得通名为细相的手、足、微笑、大笑、语、视等种种相不生取着,他仅见其所见的真实部分,犹如住在支提山的大帝须长老一样。
据说:长老从支提山来阿努罗陀补罗乞食,有一位良家妇女和她的丈夫争吵了以后,装饰得象天女一样美丽,早晨从阿努罗陀补罗城内出来向她的娘家走去,在中途碰见了长老,生颠倒心,向他大笑。当时长老想:“这是什么”?于是向她一看(看见了她的笑口的牙齿),便对她的牙骨部分作不净想,证得阿罗汉果。于是他说:
看见了她的齿骨,
随念于以前所修的不净之想,
长老就站在那里,
证得了阿罗汉果。
这时,她的丈夫亦从同一路上追寻而来,看见了长老问道:“尊者,你看见什么妇女吗”?长老说:
我不知道是男是女,
向这路上走去,
但见一堆骨聚,
行于这平平的大路。
“因为他的眼根若不防护”,是说因为不以念之窗防护眼根及关闭眼门的人,便为贪等法所侵入所系缚。“彼防护而行道”,是说以念窗关闭他的眼根而行道。若能如是行道者,即名“保护眼根,作眼根律仪”。
仅在眼根中,实无任何律仪或不律仪可说,在眼净色所依亦无有念或忘念生起。当所缘之色现于眼前之时,经过有分(识)二次生灭之后,便起了唯作意界的转向作用,经过一生灭之后,便有眼识的见的作用,自此有异熟意界的领受作用,其次有异熟无因意识界的推度作用,其次有唯作无因意识界的确定作用,经过一生灭之后,便起速行的作用了。这里在有分,转向(乃至确定)等的任何作用阶段都没有律仪或不律仪可说。但在速行的刹那,如果生起恶戒,或忘念、无智、无忍、懈怠,便为不律仪,如是发生而说他为眼根不律仪。
何以故?因为那时眼门没有守护了,则有分与转向等的路线亦无守护。譬如城市的四门若无守护,虽然城内的家门、仓库、内室等善加守护,但城中的一切财货实无保障,因诸盗贼可从城门而入市内恣其所欲而作故。同样的,如果在速行的阶段起了恶戒等,则那时成为不律仪,眼门便无守护,于是有分及转向等的路线亦无守护了。若在速行时生起戒等,则眼门有了守护,于是有分及转向等的路线也有了守护。譬如城门若能善加守护,虽然城里的家门没有守护,但市内的一切财货亦善能保障,因为城门紧闭没有盗贼可以进去了。同样的,若在速行的阶段生起戒等,则眼门有所守护,于是有分及转向等的路线也有守护了。故在速行的刹那而生起律仪,名为眼根律仪。
“耳闻声已”等其义亦尔。
如是当知业已略说以回避取着色等烦恼随缚相为特相的根律仪戒。
(Ⅲ)活命遍净戒
今于根律仪戒之后而说活命遍净戒。“为活命之因而制定的六种学处”如下:“(一)恶欲者,为欲所败者,为活命因及活命原由,实无所得而说得上人法,犯(第四)波罗夷罪。(二)为活命因及活命原由而作媒介者,犯(第五)僧残罪。(三)为活命因而如是公开的说:‘住在某精舍中的那位比丘是阿罗汉’,犯偷兰遮罪(舍堕)。(四)为活命因及活命原由,无病比丘,为了自己而用意令作美味而食者,犯(第三十九)单堕罪。(五)为活命因及活命原由,无病比丘尼,为了自己而用意令作美味而食者,犯(第三)悔过罪。(六)为活命因及活命原由,无病,但为了自己而用意令作汤或饭而食者,犯恶作罪”。这便是制定的六学处。
“诡诈”等,在圣典中这样解释:“什么是诡诈?即为利养、恭敬、名誉所执着的恶欲者、为欲所败者,所谓以拒绝资具,或以迂回之说,或以威仪的装束,做作,矫饰,颦眉,蹙额,诡诈,虚伪,欺诈,是名诡诈。
什么是虚谈?即为利养、恭敬、名誉所执着的恶欲者、为欲所败者,对于他人无问虚谈、虚谈、极虚谈、赞虚谈、极赞虚谈、缠络语、极缠络语、举说、极举说、随爱语、谄谀语、豆汤语、养育状,是名虚谈。
什么是现相?即为利养、恭敬、名誉所执着的恶欲者、为欲所败者,对于他人示相、示相业、暗示、暗示业、迂回谈、曲折说,是名现相。
什么是嗔骂示相?即为利养、恭敬、名誉所执着的恶欲者、为欲所败者,对于他人怒骂、侮蔑、呵责、冷语、极冷语、嘲笑、极嘲笑、恶口、极恶口、恶宣传、阴口,是名嗔骂示相。
什么是以利求利?即为利养、恭敬、名誉所执着的恶欲者、及为欲所败者,将此处所得之物拿到彼处,或将彼处所得之物拿到此处,如是以(甲)物而希求、贪求、遍求、希望、贪望、遍望于(乙)物,是名以利求利”。
当知这些圣典的文句亦有如下的意义。先释关于诡诈的一节:“利养恭敬名誉所执着者”,是执着希求于利养恭敬及名誉的意思。“恶欲者”,是无道德而欲示其有道德者。“为欲所败者”,是为欲所击败而被征服的意思。此后的拒绝资具、迂回之说、假肃威仪的三种诡诈之事,因为是来自《大义释》,所以现在来显示此三事也用所谓拒绝资具等开始而加以说明。
兹有欲以衣服等作布施者,他(比丘)的心里虽然很想那些东西,但因本于他的恶欲而加以拒绝,等到知道了诸居士业已笃信自己,并且他们屡屡这样说:“啊!尊者少欲,不欲接受我们的任何东西,如果他能接受一点什么,实为我们的极大功德”,于是用种种方法去表示为了怜悯他们的愿望而接受他拿来的上等的衣服等物。此后便使居士们惊喜,甚至用车辆运东西来供养了。当知是名拒绝资具诡诈事。即如《大义释》中说:“什么称为拒绝资具诡诈事?今有居士,邀请比丘,以衣服、饮食、住所、医药作供养,然彼恶欲者,为欲所败者,因为欲求更多的衣服……等,所以拒绝接受他们所施的衣服、饮食、住所及医药,而且这样说:‘沙门为什么要用高价衣服?最适合于沙门的是从坟墓、垃圾堆或店前拾集所弃的碎布来作僧伽梨衣穿。沙门为什么要用上等的饮食?最适合于沙门的是以行乞一团之食来维持其生命。沙门为什么要用上等的住所?最适合于沙门的是在树下或露地而住。沙门为什么要用高贵的医药?最适合于沙门的是用牛的尿或一片诃梨勒果作药品’。于是他便穿粗糙的衣服,吃粗糙的饮食,受用粗糙的住所,受用粗糙的医药。使居士们知道了他这样说:‘此沙门是少欲知足者,隐居者,不与众杂住者,勤精进者,头陀行者’。如是他们便常常邀请而供以衣服等受用之物。他便这样说:‘具信善男子,三事现前,必生多福,即有信现前,有所施之物现前,有应施之人现前,具信善男子必生多福。你们便是有信者,并有所施之物在此,又有我是受者。如果我不接受你们的,你们便无福德了。然而我实不需此等东西,但为怜悯你们,只好收受了’。此后则许多衣服、饮食、住所、医药也都收受了。谁是这样颦眉、蹙额、诡诈、虚伪、欺诈的,便是称为拒绝资具的诡诈事”。
恶欲者为欲表示自己证得上人法,用种种的说法而令人惊喜,称为迂回之谈的诡诈事。即所谓:“什么称为迂回之谈的诡诈事?今有恶欲者、为欲所败者,欲求人们恭敬,假依圣人的法语作如是说:‘穿这样衣服的沙门,则为一大有能力者。用这样的钵、铜碗、水瓶、滤水囊、钥、带、履等的沙门为一大有能力者。有这样的和尚,阿阇黎,同一和尚同一阿阇黎的朋友、知己、同伴的沙门,为一大有能力者。住这样的精舍、半边屋(仅盖半边的)、台观(筑于高处而方形的)、大厦(一种长而有上层房室的大厦)、石窟(自然的)、洞穴(人造而有门的)、小屋、重阁、望楼(可瞭望的)、圆屋(多角形的)、长屋(仅有一堂一门的长屋)、集会所、假屋(临时盖的房屋或礼堂等)、树下,则彼沙门实为一大有能力者’。或者此等为恶所染者,屡屡颦蹙、大事欺诈、饶舌不已,故意说些甚深、秘密、微妙、隐微、出世间、空相应的议论,然后连接他的议论而假以口头恭敬于人说:‘这样的沙门,实已得住禅定’。象这样颦眉、蹙额、诡诈、虚伪、欺诈的,便称为迂回之谈的诡诈事”。
其次恶欲者为求恭敬,假以威仪令人惊异,便是假肃威仪诡诈事。即所谓:“什么称为威仪诡诈事?今有恶欲者、为欲所败者,为求恭敬,并以为如此做法可能获得人们的恭敬,便假肃行、住、坐、卧,好象有深切愿求(圣果)似的行、住、坐、卧,又好象深入三昧似的行、立、坐、卧,或者故意在人们看见的地方修禅定,象这样作威仪的装束,做作、矫饰、颦眉、蹙额、诡诈、虚伪、欺诈,便称为威仪诡诈事”。
这里的“称为拒绝资具”,是所谓拒绝资具或者仅以名为拒绝资具的意思。“迂回之说”是用近乎说法的意思。“威仪”即四威仪(行住坐卧)。“装束”是预先的布置或尊重的布置。“做作”是形式的布置。“矫饰”是加以完善布置(装模作样)而令人喜乐的状态。“颦眉”、为了表示他是高度的精勤而故作颦眉之状及收缩其嘴脸。常作颦蹙的状态为“蹙额”。“诡诈”为欺骗。诡诈的制造为“虚伪”。作诡诈的状态为“欺诈”。
对于“虚谈”的解释:“无问虚谈”,例如他看见了俗人来到精舍,便如是先作空谈:“你为什么目的到这里来?邀请比丘吗?如果这样,你先回去,我将取钵随后而来”;或作自我介绍说:“我名帝须,国王信仰我,某某等大臣也很信仰我”,象这样的自说即为无问虚谈。“虚谈”是被人询问之后而说象前面这些话。深恐居士们有恶感,屡屡让他们有说话机会而作巧妙的虚谈为“极虚谈”。如说“大富者、大船主、大施主”等抬举的虚谈为“赞虚谈”。由各方面来作抬举的虚谈为“极赞虚谈”。“缠络语”,如说:“优婆塞啊!上年此时,你曾作尝新的布施,现在你为什么不作供施呢”?用这样的话重重的缠而裹之,直至他这样的回答:“尊者,我们要供施的,不过未得机会而已”。或者见人手拿甘蔗,便问道:“优婆塞啊!这甘蔗从哪里拿来的”?“尊者,从甘蔗田里拿来的”。“那甘蔗是甜的吗”?“尊者,这要尝了之后才能知道的”。“然而叫你把甘蔗送给我,这话是不合于比丘说的”。用这种纠缠的话去裹住所欲推辞的人,名为缠络语。从各方面重重应用缠络语为“极缠络语”。如说:“这家人只知道我,如果他们有所布施之物,只有给我的”,象这样抬举的表示为“举说”。特罗根达利迦故事亦可在这里解说。从各方面常作抬举之说为“极举说”。“随爱语”,为不顾是否契合于理或契合于法,只是说些令人喜爱的话。“谄谀”是卑下的行动,说话时总是把自己放得极低的地位。“豆汤语”,意为象豆汤一样,譬如煮过的绿豆,有些是不可能煮熟的,其余的则熟了,同样的,他说的话,有一部分是真的,其余的却是虚妄的,这样的人称为豆汤者,他的状态就象豆汤一样。“养育状”,意为养育的状态,他好象家庭的乳母,用腰或背而抱负。其养育的行为是养育业,其养育的状态为养育状。
关于“现相”一节的解释:“示相”是用身口的动作而促使别人生起以资具供养之想。譬如看见来人手持饮食,便问道:“你得了些什么可吃的吗”?以此等暗示的动作而希求所需的为“示相业”。“暗示”,是说些与布施资具有关的话。“暗示业”,好象他看见放犊牛的牧童问道:“这些犊子是母牛的乳犊,还是吸薄酪的犊”?“尊者,它们还是乳犊啦”!“唔!恐怕不是吧?如果它们是乳犊,则比丘亦可获得其母牛之乳的”,由于这些暗示的动作促使牧童们归告其父母而供以牛乳。“迂回谈”,是相近之说。这里当举一位与一人家很亲近的比丘故事以示此意。据说:一位和某人家很亲近的比丘,欲求饭食而进入他的家中坐着。主妇看见了他不欲给以饭食而故意地说:“一点米也没有了啊”!但她装着要借米的样子跑到邻家去了。于是这比丘便入内室去看看,在门角里发现了一些甘蔗,瓮中有砂糖,篮中有一块盐干鱼,缸中有米,瓶中有酪,他见了之后依然跑出来坐于原处。未几,主妇回来说:“没有借得米啦”!比丘说:”优婆夷,今天我曾见一预兆,知道不能获得午餐的”。“尊者,怎样的”?“我曾见一条象那门角里的甘蔗一样的蛇,为了要打它,找了一块象那瓮中的砂糖一样的石头,当打它时,那蛇鼓胀其颈恰如篮中的盐干鱼一样,张口欲去咬那块石头而暴露的牙齿恰如那缸中的米一样,由于它的愤怒而流出的*液正如那瓶中的乳酪一样”。她想:“实在无法欺瞒这秃头了”!于是便给他甘蔗、煮饭、烧鱼并给以糖及酪等的一切。作此等相近之说而欲有所得的为“迂回谈”。“曲折说”,老是曲曲折折的盘绕而说,直至获得他所需求的为止。
对于“嗔骂示相”一节的解释:“怒骂”即以十种怒骂事而怒骂。“侮蔑”即说轻蔑侮辱的话。“呵责”为举人的过失而叫他“不信者、不信乐者”等语。“冷语”,如说“不要在这里说这话”等的冷语。从各方面举出根据及理由而冷言之为“极冷语”。或者看见不肯布施的人说“施主呀!”等的冷言为“冷语”。若说“大施主呀!”等的极冷之言为“极冷语”。“什么是此人的生命?他是食种子者”,如是讥笑于人为“嘲笑”。“你说此人不肯布施吗?他时常能送给你一句‘没有’的”,如此极度讥讽人家为“极嘲笑”。公开骂人为吝啬者或无可赞美者是“恶口”。从各方面而恶口者为“极恶口”。“恶宣传”,他以为‘别人将会恐怖我的恶批评而布施我的’,于是从家至家,从村至村,从地方至地方的从事恶宣传。“阴口”,意为当面给以甜言蜜语,背后则恶意诋毁,犹如不见其面时,便吃他的背肉,故名阴口。此等名为“嗔骂示相”,因为他刮去别人的善德,象用一竹片刮去身上所涂的膏药一样,或如捣碎各种香料而求取香味,他以捣碎他人的善德而求取利益,故名嗔骂示相。
对于“以利求利”一节的解释:“求”是追寻之意。“从此处所得之物”,意为从此户人家所得的东西。“彼处”,指那户人家而言。“希求”为欲求。“贪求”为追求。“遍求”为再再追求。这里当提及某一比丘的故事:他从最初的人家获得所施的食物,分送给这里那里的人家的孩子们,终于获得了乳粥而去。希望,即希求等的同义语,如是则希求为“希望”,贪求为“贪望”,遍求为“遍望”。
这便是诡诈等的意义。
现在来说“等恶法”:这里的“等”字,即“或有沙门、婆罗门、彼等食信施食,依然用下贱的伎俩而生活于不正的生活中,如相手、占卜预兆、谈天地变易、占梦、看相、占鼠咬破布、火供、匙的献供”等,如《梵网经》中所包摄的种种恶法。
如是由于违犯为活命之因而制定的六学处(的生活)及以诡诈、虚谈、现相,嗔骂示相、以利求利等诸恶法所维持的生活为邪命,若能离此诸种邪命,即名活命遍净戒。
再来解释(活命遍净的)语义:依此来生活为“活命”。那是什么?即努力寻求于资具。“遍净”为遍达于净性。遍净的生活为“活命遍净”。
(Ⅳ)资具依止戒
此后(如理抉择,受用衣服,仅为防护寒热,防护虻、蚊、风、炎、爬行类之触,仅为遮蔽羞部。如理抉择,受用团食,不为嬉戏,不为骄慢,不为装饰,不为庄严,仅为此身住续维持,为止害,为助梵行,如是思惟:“我乃以此令灭旧受(之苦),不起新受(之苦);我将存命、无过、安住”。如理抉择,受用床座,仅为防护寒热,防护虻、蚊、风、炎、爬行类之触,仅为避免季候之危,而好独坐(禅思)之乐。如理抉择,受用医药资具,仅为防护生病恼受,而至究竟无苦而已。是说资具依止戒。
(一、衣服)“如理抉择”,是知道以方便之道去抉择、善知观察之意。这里所提示的“为防寒冷”等的观察,便是如理抉择。“衣服”是指内衣等的任何一种。“仅”是表示区限目的之辞,修行者使用衣服的目的,仅限于防护寒冷等,别无他意。“寒”是由自身内界的扰乱(内四大不调)或由外界气候变化所起的任何一种寒冷。“防护”即防止,意为除去寒冷而使身体不生疾病;因为寒冷侵害其身,则内心散乱,不能如理精勤,故世尊听许使用衣服以防护寒冷。这种说法亦可通用下面各句(此后只说明其不同之处)。“热”为火热,如森林著火等所生的热。“虻蚊风炎爬行类之触”。这里的“虻”是啮蝇和盲蝇。“蚊”即蚊子。“风”是有尘及无尘等类的风。“炎”是阳光的炎热。“爬行类”即蛇等匍匐而行的长虫。“触”有啮触及接触二种。若披衣而坐者则不受此等之害,在这种情形下,故为防护彼等而受用衣服。
其次更提“仅”字,是再决定区限使用衣服的目的。遮蔽羞部是使用衣服的决定目的,其他的目的是有时间性的。“羞部”是他们(男女)的隐秘之处,因为暴露此等部分,则扰乱及破坏于羞耻,以其能乱羞耻,故名羞部。其羞部的遮蔽为遮蔽羞部,有些地方亦作遮蔽于羞部。
(二、食物)“团食”即指各种食物。由于彼比丘的行乞而一团一团的落在钵内的各种食物为团食,或一团团的降落故为团食,即指从各处所受的施食。“不为嬉戏”,不象乡村的孩子那样专为嬉戏游玩。“不为骄慢”,不象拳师和力士等那样为的骄态,亦即不为勇力的骄态及强壮的骄态。“不为装饰”,不象宫女、妓女等为的需要装饰,需要其肢体的丰满艳丽。“不为庄严”,不象优人舞女那样为着皮肤的色泽光润美丽。进一层说,“不为嬉戏”,是舍断痴的近因。“不为骄慢”,是舍断嗔的近因。“不为装饰,不为庄严”,是舍断贪欲的近因。又“不为嬉戏,不为骄慢,是阻止生起自己的结缠。“不为装饰,不为庄严”,是阻止他人的结缠生起。这四句亦可说为弃舍沉溺于欲乐及不如理的行道。
更提“仅”字之意已如前说。“此身”,即此四大种(地水火风)所成的色身。“住续”,是使其继续存在之意。“维持”是不断的活动或长时存续之意。因彼(比丘)受用食物以住续及维持其身体,犹如老屋之主(以支柱)支持其屋,或如车主涂油于车轴一样,并非为嬉戏,为骄慢,为装饰,为庄严的。且住续与命根同义,所以为此身住续维持,亦可以说为使此身的命根继续存在。“为止害”,这里的“害”是为饥饿所恼害。比丘受用食物以除饥饿,犹如敷药于疮伤之处和对治寒暑等一样。“为助梵行”,是为助益全佛教的梵行及道的梵行。于是行道者之受用食物,是为借助体力而勤修于三学(戒定慧),以渡有的沙漠;或者为了勤修梵行而受用食物,犹如为渡沙漠(绝粮)的人而食其子之肉,如渡河者以筏,渡海者用船一样。
“我乃以此令灭旧受,不起新受”,是说他这样想:“我现在受用这种食物,为令除灭旧受的饥饿之苦,并不由于无限的食下去而生起新的苦受,不象食之过多而借助他人之手拉他起立,食之鼓腹以致不能穿衣,食之过多而跌卧在那里,食之充满至颈能为乌鸦啄取,食至呕吐而犹食的任何一种婆罗门那样、我实如病者用药一样”。或者现在因不适当及无限量的饮食所生起的苦痛是由于宿业之缘,故称“旧受”;我今以适当及适量之食,灭彼旧受之缘,而除旧受之苦。由于现在作不适当受用所积聚的业,将产生未来的新受之苦,故名“新受”;我今以适当的受用,则新受的根本不再生起,而新受的苦痛也不生了。当知这也是这里的意思。以上二句是显示采取适当的受用,舍断沉溺于苦行,不离于法乐。
“我将存命”,是他在受用食物之时作如是想:以有益适量的受用,则无断绝命根及破坏威仪的危险,所以我的身体将依食物而生存,犹如长病之人而受用医药一样。
“无过,安住”,由于避去不适当的遍求领取及食用故“无过”;由于适量的食用故“安住”。或无因不适当及无限量的食缘而发生的不愉快、欲睡、呵欠伸腰、为识者所呵责等的过失为“无过”;由于适当适量的食缘而增长其身力为“安住”。或者避免随其意欲而食之满腹,或弃横卧之乐、展转侧卧之乐,睡眠之乐等为“无过”;由于少食四五口(不过饱),使四威仪相应而行道为“安住”。故我受用食物。正如这样说:
少食四五口,汝即当饮水,
勤修习比丘,实足以安住。
这(存命、无过、安住三句)是说明中道为(食的)根本目的。
(三、床座)“床座”,即卧所与坐处。无论在精舍或半边檐的盖屋中所卧的地方为卧所;无论什么座席为坐处。把它们合成一起而说为床座。“为避季候之危,而好独坐(禅思)之乐”,以气候而有危险故为季候之危。为除去气候的危险及好独坐(禅思)的快乐,当以受用床座而得消除能使身体害病心地散乱的不适当的气候,故说为除季候之危及好独坐(禅思)之乐。虽然为避季候之危,即指除去寒冷等而言,但前面衣服的受用,是以遮蔽羞部为主要目的,为防寒暑等仅为某些时间而已,可是受用床座是以避免季候的危险为主要目的。季候之意已如前说。危险有显明和隐匿的二种:狮子猛虎等为显明的危险,贪嗔等为隐匿的危险。若无守护(如住树下等而有显危)及见不适当的色等(有隐险),则未免危害,而彼比丘既知如是观察而受用床座,此乃如理抉择……为避季候之危而受用。
(四、医药)“医药”(病者的资具药品),这里的资具是治病之义,亦即与适合同义。由医生的工作所配合的为药。病人的资具即药,故病者的资具药,即指医生所配合的任何适用于病人的油蜜砂糖等而言。其次品字,在“以七种城市的戒备而善防护”等的意义中,则作防备说。又在
“此车有戒的庄严,
有定的轴勤的轮”
等的意义中,则作庄严说。又在“出家者当集此等生活的资具等的意义中,则作必需品说。在本文中,当取必需品和防备之义。以病者所需的药为防备生命,因为是保护其生命不给以生病灭亡的机会之故。同时以必需品得能长期生活,故说为防备。如是以病者所需的药和防备品,说为病者的资具药品。病者的资具药品(医药)即指医生为病者所配合的任何适用的油蜜砂糖等而防备其生命者。
“生”为生长或发生之意。“病恼”,恼是四界的变动(四大不调),因为从界的变化而生起疥癞发肿脓疱等,故称病恼。“受”是苦受,即不善异熟受,而为病恼受。“至究竟无苦”,即至究竟不苦,是为直至断除一切病苦(而受用医药)之意。
如是简要的如理抉择受用资具的特相,即为资具依止戒。其(资具依止的)语义如次:因为人类的来去活动是依赖于受用衣服等,故名资具。依止于资具,故称资具依止。
(杂论四遍净戒)
(一、别解脱律仪戒的成就)如是在四种戒中的别解脱律仪,须依于信而成就。由信而成,因为制定学处是超越于声闻之权限的,如佛曾拒绝其弟子(关于制戒)的请求,可为这里的例证。所以全部佛制的学处必须由信而受持,甚至不顾其生命而善成就之。即所谓:
如鸡鸡鸟护卵,牦牛爱尾,
如人爱子,保护他的独眼。
非常的谨慎与尊重,
护戒也是这样的。
他处又说:“大王啊!我为声闻制定的学处,我的声闻弟子们纵有生命之危亦不犯”。在这里,当知在森林中为盗贼所捆缚的故事:据说在(雪山边的)摩诃跋多尼森林中,有一长老为盗贼用黑藤缚住,放倒地上,那长老便倒在那里七天,增长他的毗钵舍那(观),得证阿那含果,并在那里命终,得生梵天。
另一位在铜鍱洲的长老,为盗贼用蔓草缚住,放倒地上,恰遇林火烧来,未断蔓草时,便起毗钵舍那,得证等首阿罗汉果而入涅槃。后来长部诵者无畏长老和五百比丘来到这里看见了,才把他的身体荼毗(火葬)了,并建塔庙供养。所以另一位具信的善男子说:
宁失身命,要使别解脱清净,
不破世界主所制的戒律仪。
(二、根律仪戒的成就)正如别解脱律仪的依于信,而根律仪则依于念而成就。依念而成,因为由于念的坚定,则诸根不为贪欲等所侵袭。故说:“诸比丘!宁为燃烧热烈辉焰的铁棒而触其眼根,亦不于眼所识的诸色而执取其(男女净等的)细相”,这是说善须忆念燃烧的教理,而善成就其根律仪戒,以不忘念去制止依于眼门等所起的(速行)识对于色等境界而执取于(男女等净)相,为贪欲所侵袭。然而(根律仪戒)若不如是成就,则别解脱律仪戒亦不能长时存在,犹如没有留意筑以栅围的谷田(将为畜等所侵害)一样。又如敞开大门的村落,随时可为盗贼所袭,若无根律仪戒,则亦随时可为烦恼贼所害。亦如不善盖的屋为雨漏所侵,而他的心则为贪欲所侵入,所以这样说:
对于色声味香触,
当护你的一切根。
若对色等门开而不护,
譬如盗劫村落而为害。
譬如恶盖屋,必为雨漏侵,
如是不修心,将为贪欲侵。
假使根律仪戒成就,则别解脱律仪戒亦能长时受持,犹如善筑栅围的谷田一样。又如善护大门的村落,则不为盗贼所劫,而他亦不为烦恼贼所害。亦如善盖的屋,不为雨漏所侵,而他的心则不为贪欲所侵入。所以这样说:
对于色声味香触,
当护你的一切根。
若对色等门闭而善护,
譬如盗贼无害于村落。
譬如善盖屋,不为雨漏侵,
如是善修心,不为贪欲侵,
这是最殊胜的教法。心是这样迅速的奔驰,所以必须以不净作意而断已起的贪欲,使根律仪成就。犹如新出家的婆耆舍长老一样。据说新出家的婆耆舍长老,正在行乞之际,看见了一位妇人,生起贪欲之心。于是他对阿难长老说:
我为贪欲燃烧了,
我的心整个地烧起来了。
瞿昙啊,哀愍我吧!
为说良善的消灭法。
阿难长老答道:
你的心烧,因为想的颠倒,
应该舍弃和贪欲相关的净相,
当于不净善定一境而修心,
见诸行的无常苦无我,
消灭你的大贪欲,
切莫再再的燃烧了!
(婆耆舍)长老即除去贪欲而行乞。其次比丘应当完成其根律仪戒,犹如住在乔罗达格大窟的心护长老及住在拘罗格大寺的大友长老。
据说:在乔罗达格大窟中有七佛出家的绘画,非常精美。一次,有很多比丘参观此窟,见了绘画说:“尊者,这画很精美”。长老说:“诸师!我住此窟已六十多年,尚不知有此画,今天由诸具眼者所说,才得知道”。这是说长老虽在这里住这么久,但从未张开眼睛而望窟上。据说在大窟的入口处,有一株大龙树,他亦一向未曾仰首上望,但每年见其花瓣落于地上,而藉知其开花而已。当时国王慕长老之德,曾三度遣使请他入宫受供养,但都遭拒绝了。于是国王便令王城内乳哺小儿的小妇们的乳房都捆缚起来,。加以盖印封锁。他说:“直待长老来此,一切乳儿才得吸乳”。长老因怜悯乳儿,遂来大村。国王闻此消息,便对其臣子说:“去请长老入宫,我要从他受三皈五戒”。长老入宫,国王礼拜和供养之后说:“尊者!今天很忙,没有机会,我将于明天受戒”。并取长老的钵,和王后共同略送一程,然后拜别。但当国王或王后礼拜时,他同样的说:“祝大王幸福”!这样过了七天,其他的比丘问长老道:“尊者,你在国王礼拜时说,祝大王幸福,为什么王后礼拜时也说同样的句子”?长老答道:“我并没有分别谁是国王,谁是王后”。过了七天,国王想道:“何必使长老住在这里受苦呢”?便让他回去。长老回到乔罗达格大窟后,夜间在经行处经行,那住在大龙树的天神执一火炬站于一边,使他的业处(定境)极净而明显。长老心生喜悦,想道:“怎么我的业处今天这样异常的明显”?过了中夜之后,全山震动,便证阿罗汉果。是故欲求利益的其他善男子亦当如是:
勿奔放其眼目,
如森林的猕猴,
如彷徨的野鹿,
如惊骇的幼儿。
放下你的两眼,
但见一寻之地:
勿作象森林的猿猴,
那样不定的心的奴隶。
大友长老的母亲,一次身上发生*肿,便对她的女儿出家的比丘尼说:“你去将我的病状告诉你的哥哥,要他拿些药来”。她即往告其兄。长老对她说:“我实不知如何采集药根,也不知如何制药;然而我将告诉你一种药:便是我从出家以来,从未以贪心看异性之色而破坏我的诸根律仪。你将我的实语告诉母亲,并祝她迅速病愈。你现在去对母亲优婆夷这样说,同时按摩她的身体”。她回去照样的说了此意。便在那一刹那间,优婆夷的*肿如泡沫一样地消失了,她的心中无限喜悦,流露这样的话:“如果正等觉者在世的话,必定会用他的网纹之手触摩象我的儿子这样的比丘的头顶”。是故:
今于圣教出家的善男子,
当如大友长老的住于根律仪。
(三、活命遍净戒的成就)如根律仪的依于念,而活命遍净戒当依精进而成就。依精进而成,因为善于励力精进者,能舍邪命故。所以精进于行乞等的正求,得以断除不适合的邪求,受用于遍净的资具,得以违避不遍净,如避*蛇一样,这样便得成就活命遍净戒。
没有受持头陀支的人,从僧伽与僧集或从俗人由于信乐他的说法等的德而得来的资具,则称为遍净的。由于行乞等而得来的为极清净。若受持头陀支的人,由行乞及由于(俗人)信乐他的常行头陀之德或随顺于头陀支的定法而得来的资具,则称为遍净的。若为治病,获得了腐烂的诃黎勒果及四种甘药(酥、蜜、油、砂糖),但他这样想:“让其他同梵行者受用这四种甘药”,他于是仅食诃黎勒果片,这样的人,是适合于受持头陀支的。他实名为最上雅利安种族的比丘。其次关于衣服等资具,对于遍净活命者,若用示相暗示及迂回之说而求衣食,是不适合的,然而不持头陀行者,若为住处而用示相暗示及迂回之说,是适合的。
为住处而示相,例如他在准备一块土地,在家人见而问道:“尊者!做什么?谁使你这样做”?答道:“谁也没有呀”!象这样的其他形式,名为示相业。暗示,如问优婆塞道:“你住在什么地方”?“尊者!高阁啦”。“优婆塞,比丘不能住高阁吗”?象这样的话,为暗示业。若说:“这里比丘的住处实在太狭小了”,象此等的话为迂回之说。
对于医药方面,一切示相等也是适合的。然而取得的药品,治病痊愈之后,是否仍可服用?据律师说,这是如来许可的,故可以用。经师说,虽不犯罪,但扰乱活命,故断言不可以用。虽为世尊所允许,但他也不作示相暗示及迂回之说等的表示。由于少欲之德等,纵有生命之危,亦仅受用得自示相等以外的资具,这种人称为最严肃的生活者,如舍利弗长老。
据说:一次舍利弗和大目犍连长老同住在一个森林中,修远离行。有一天,他忽然腹痛,非常剧烈。晚上大目犍连长老来访,见尊者卧病,探得病原之后,问道:“道友!你以前是怎样治愈的”?答道:“我在家时,母亲用酥蜜砂糖等混合纯粹的乳粥给我吃了便好”。“道友!如果你或我有福的话,明天可能获得此粥的”。此时一位寄居于经行处末端的树上的天神,听到了他们的谈话,想道:“明天我将使尊者获得此粥”。他即刻跑到长老的檀越的家里,进入他的长子身内,使其病痛,对那些集合的家人说着治疗的方法(附于长子身内的天神而托他的口说的):“如果明天你们准备某种乳粥供养长老,我将离去你的长子之身”。他们说:“纵使你不说,我们也是常常供养长老的”。第二天,他们已准备好粥,大目犍连长老早晨去对舍利弗长老说:“道友!你在这里等着,直至我去乞食回来”。当他进入村落时,那家人看到了,即刻向前接过长老的钵,盛满如前所说的乳粥供养他。长老即表示要走了。可是他们要求长老在那里吃了,然后再装满一钵给他带回去供养舍利弗长老。他回来后,把粥授给舍利弗说:“道友!请吃粥吧”。长老看了说:“很如意的粥,但不知你怎样获得的”?经他思惟之后而知此粥的来由说:“道友目犍连,拿去吧,我不应受用此粥”。目犍连长老并没有想“他竟不吃象我这样的人替他拿来的粥”,听了他的话,即刻拿着钵的边缘把粥倒在一边。当粥倒在地上时,长老的病也好了。以后四十五年间,亦未再生此病。于是他对目犍连说:”道友!纵使把我的脏腑痛出肚子来在地上跳动,也不应该吃那种由于我的语言所表示而得来的粥”。并喜说此颂:
我若吃了由我的语言表示所得的蜜粥,
便是污蔑了我的活命戒,
纵使我的脏腑迸出于肚外,
宁舍身命也不破活命戒。
除邪求,我的心多么自在,
我决不作为佛呵弃的邪求。
食芒果(庵罗果)的鸡跋罗准跋住者大帝须长老的故事,亦可在这里说。总而言之:
由信出家的聪慧的行者,
莫起邪求之心保持活命的清净。
(四、资具依止戒的成就)如活命遍净戒由精进而成就,资具依止戒当依智慧而成就。因为有慧者能见资具的过失与功德,故说由慧成就。是故舍离资具的贪求,依正当的方法而获得的资具,唯有以慧如法观察而受用,方得成就此戒。
这里有获得资具时及受用时的两种观察,当收受衣服等的时候,依界(差别想)或依厌(想)的观察,然后用之则无过。在受用时亦然。于受用中合论有四种用法:即盗受用,借受用,嗣受用及主受用。
(1)若破戒之人居然于僧众中坐而受用者,名为“盗受用”。
(2)具戒者若不观察而受用,则名“借受用”。是故每次受用衣服时须作观察,每食一口饭时亦得观察。如在受用时未及观察,则于食前(午前)、食后(午后)、初夜、中夜、后夜当作之。如至黎明尚无观察,便犯于借受用。在每次受用床座时亦当观察。在受用医药时,则具足念缘即可。纵使于领取时业已作念,若于受用时不作念,亦属于违犯。然于领取时虽未作念,若于受用时作念则不犯。
有四种清净法:即说示净、律仪净、遍求净及观察净。此中:说示净为别解脱律仪戒,因为由(佛的)说示而清净,故名说示净。律仪净为根律仪戒,因为由于“我不再如是作”的决心而律仪清净,故名律仪净。遍求净为活命遍净戒,彼以正当的方法而获得资具,能舍于邪求而遍求清净,故名遍求净。观察净为资具依止戒,因为以前述之法观察而得清净,故名观察净。如果他们在收受时未作念,而在应用时作念,亦为不犯。
(3)七有学的资具受用,为“嗣受用”。因为他们是世尊的儿子,所以是父亲所属的资具的嗣受者而用其资具。然而他们毕竟是受用世尊的资具,还是受用在家信众的资具呢?虽为信施之物,但由世尊所听许,所以是世尊的所有物。故知为受用世尊的资具。这里可以《法嗣经》为例证。
(4)漏尽者的受用为“主受用”,因为他们业已超越爱的奴役成为主而受用。
在此等受用中,主受用与嗣受用则适宜于一切(凡圣)。借受用则不适合。盗受用更不必说了。然而具戒者的观察受用,因对治借受用故成为非借受用,属于嗣受用。以具戒者具备诸戒学,故得名为有学者。在这些受用中以主受用为最上。是故希求于主受用的比丘,当依上述的观察方法而观察受用,以成就于资具依止戒。如是作者为作其所应作者。故如是说:
胜慧声闻已闻善逝所说法,
对于团食精舍与床座,
除去僧伽黎衣的尘垢的水,
必须深深的观察而受用。
是故对于团食精舍与床座,
除去僧伽黎衣的尘垢的水,
比丘切勿染著此等法,
犹如露珠不著于荷叶。
由他之助而得布施的时候,
对于硬食软食及诸味,
应常观察而知量,
犹如涂药治疮伤。
如渡沙漠食子肉。
亦如注油于车轴。
但为维持于生命,
如是取食莫染着。
为成就资具依止戒的(僧护长老的)外甥僧护沙弥的故事,亦当在这里叙述,他以正当的观察而受用是这样的:
我食沙利冷米粥,和尚对我说:
“沙弥,勿无制限烧你的舌头”!
我闻和尚之语心寒栗,
即于座上证得阿罗汉。
我的思惟圆满犹如十五的夜月、
诸漏已尽,自此更无后有了。
是故那些欲求苦的灭尽者,
亦应如理观察受用一切的资具。
这是别解脱律仪戒等四种。
上面为杂论四遍净戒。
(五)(五法)于五种分中:(1.制限遍净,无制限遍净,圆满遍净,无执取遍净,安息遍净)第一须知未具足戒等五种义;即如《无碍解道》中说:“(1) 什么是制限遍净戒?未具足者受持有制限的学处,为制限遍净戒。(2)什么是无制限遍净戒?已具足者受持无制限的学处,为无制限遍净戒。(3)什么是圆满遍净戒?与善法相应的善良凡夫,有学以前的(三学)圆具者,不顾身命及舍身命而受持学处者(的受持学处),为圆满遍净戒。(4)什么是无执取遍净戒?七有学(的学处),为无执取遍净戒,(5)什么是安息遍净戒?如来的声闻弟子漏尽者,缘觉、如来、阿罗汉、等正觉者的学处,为安息遍净戒”。
(1)此中,未具足戒,因在数目上有限制,故为“制限遍净戒”。
(2)已具足者的戒:
九千俱胝又一百八十俱胝,
五百万又三万六千。
正觉者说此等的防护戒,
于律藏中依然是以略门显示戒学的。
依此数目,虽仍有限制,但以无限而受持,亦不为利养名誉亲属肢体生命的条件所限制,所以说“无制限遍净戒”。犹如食芒果的鸡跋罗准跋住者大帝须长老的戒。那长老说:
因爱肢体舍于财,
为护生命舍于肢;
依法而作思惟者,
当舍一切财命肢。
这位善人如是随念不舍,甚至有生命之危的时候亦不犯学处,依这种无制限的遍净戒,他在优婆塞的背上,便得阿罗汉果。所谓:
“不是你的父母与亲友,
因你具戒故他这样做”,
我生寒栗而作如理的正观,
便在他的背上证得阿罗汉。
(3)善人之戒,自从圆具以后,即如善净的明珠及善加锻炼了的*金一样而极清净,连一心的尘垢也没有生起,实为得证阿罗汉的近因,故名“圆满遍净戒”,犹如大僧护长老和他的外甥僧护长老的戒一样。
据说:大僧护长老,年逾六十(法腊),卧于临死的床上,比丘众问他证得出世间法没有?他说:“我没有证得出世间法”。于是他的一位少年比丘侍者说:“尊者!四方十二由旬之内的人,为了你的涅槃,都来集合于此,如果你也和普通的凡夫一样命终,则未免要使信众失悔的”。“道友!我因欲于未来得见弥勒世尊,所以未作毗钵舍那(观),然而众望如是,请助我坐起,给我以作观的机会”。长老坐定之后,侍者便出房去。当在他刚出来的刹那,长老便证阿罗汉果,并以弹指通知他。僧众即集合而对他说:“尊者!在此临终之时得证出世间法,实为难作已作”。“诸道友!这不算难作之事,我将告诉你真实难作的:我自出家以来,未曾作无念无智之业”。
他的外甥(僧护),在五十岁(法腊)的时候,亦曾以类似之事而证阿罗汉果。
若人既少闻,诸戒不正持,
闻戒两俱无, 因此被人呵。
若人虽少闻, 诸戒善正持,
因戒为人赞, 闻则未成就。
若人有多闻, 诸戒不正持,
缺戒为人呵, 闻亦无成就。
若人有多闻, 诸戒善正持,
戒与闻双修, 因此为人赞。
多闻持法者, 有慧佛弟子,
品如阎浮金, 谁得诽辱之?
彼为婆罗门, 诸天所称赞。
(4)有学的戒不执著于恶见,或凡夫的不著有贪之戒,故名“无执取遍净戒”。如富家之子帝须长老的戒一样。长老即依如是之戒而证得阿罗汉的,他对怨敌说:
“我今告知汝,断我一双足,
若有贪之死,我实惭且恶”。
我如是思惟,如理而正观,
至于黎明时,得证阿罗汉。
有一位重病而不能用自己的手吃饭的长老,卧于自己的粪尿中。一位青年见了叹气说;“啊!多么命苦呀”!大长老对他说:“朋友!我若死于今时,无疑的,可享天福。然而坏了戒而得天福,实无异于舍了比丘学处而得俗家的生活,所以我愿与戒共死”。他在卧于原处对他的病而作正观,获得阿罗汉果,对比丘众而说此偈:
我患于重疾,为病所苦恼,
此身速萎悴,如花置热土。
非美以为美,不净思为净。
满身污秽物,不见谓色净。
臭恶不净身,病摧痛可厌。
放逸昏迷者,善趣道自弃。
(5)阿罗汉等的戒,因一切的热恼安息清净,故名“安息遍净戒”。以上为制限遍净等五种。
(2.断、离、思、律仪、不犯)就第二种五法中,当知杀生的舍断等义。即如《无碍解道》中说:“五戒,为杀生的(1)舍断戒,(2)离戒,(3)思戒,(4)律仪戒,(5)不犯戒。不与取的……邪淫的……妄语的……两舌的,恶口的,绮语的,贪欲的,嗔恚的,邪见的,以出离对爱欲的,以无嗔对嗔恚的,以光明想对昏沉睡眠的,以不散乱对掉举的,以法差别对疑的,以智慧对无明的,以喜悦对不乐的,以初禅对诸盖的,以二禅对寻伺的,以三禅对喜的,以四禅对苦乐的,以空无边处定对色想——有对想——种种想的,以识无边处定对空无边处想的,以无所有处定对识无边处想的,以非想非非想处定对无所有处想的,以无常观对常想的,以苦观对乐想的,以无我观对我想的,以厌恶观对喜爱的,以离贪观对贪的,以灭观对集的,以舍观对取的,以尽观对厚聚想的,以衰观对行作的,以变易观对恒常的,以无相观对相的,以无愿观对愿的,以空观对我执的,以增上慧法观对取坚固执的,以如实知见对痴暗执的,以过患观对爱着的,以决择观对无决择的,以还灭观对结合执的,以须陀洹道对见与(见)一处的烦恼的,以斯陀含道对粗烦恼的,以阿那含道对微细俱烦恼的,以阿罗汉道对一切烦恼的(1)舍断戒,(2)离,(3)思,(4)律仪及(5)不犯戒。如是等戒,是令心至无懊悔,至喜悦,至喜,至轻安,至乐,习行,修习,多作,庄严,具备(定的资粮),眷属(根本因),圆满,一向厌离,离贪,灭,寂静,神通,正觉,乃至涅槃”。
这里的“舍断”,除了上述的杀生等的不发生之外,更无他法可说。杀生等的舍断而住于善法,为确持之义,又不使其动摇,为正持义,此实合于前面所说的确持正持的戒行之义,故名为戒。
关于其他的四法,即杀生等的“离”,彼等的“律仪”,与此(离及律仪)两者相应的“思”及不犯杀生等的“不犯”,都是依心的转起自性而说的。彼等的戒的意义已如前说。这便是舍断戒等的五种。
以上对于什么是戒,什么是戒的语义,什么是戒的相味现起及足处,什么是戒的功德及戒有几种等的问题,业已解答完毕。
六、什么是戒的杂染
七、什么是戒的净化
其次当说“什么是戒的杂染?什么是戒的净化”?毁坏等性为杂染,不毁坏等性为净化。
(杂染)于毁坏等性,包摄(一)为利养名誉等因而破戒及(二)与七种淫相应者。
(一)若于七罪聚之首或末而破坏学处者,如割断衣襟一样,他的戒名为“毁坏”。若破其中部学处,如衣断中部,名“切断”戒。若次第而破二三学处的,如于背部或腹部生起了黑红等各异颜色的某种有体色的牛一样,名“斑点”戒。若于这里那里间杂而破学处的,如于体上这里那里带有各异的点点滴滴的彩色的牛一样,名“杂色”戒。这是先说因利养等而破的毁坏等性。
(二)次说与七种淫相应的。即如世尊说:“(1)婆罗门!若有沙门或婆罗门自誓为正梵行者,实未与妇人交接,然而允许妇人为之涂油、擦身、沐浴、按摩、心生爱乐希求而至满足。婆罗门!此亦为梵行之毁坏、切断、斑点与杂色。婆罗门,是名行不净梵行,与淫相应故,我说不能解脱生老死……不能解脱苦。(2)复次婆罗门!若有沙门或婆罗门自誓为正梵行者、实未与妇人交接,亦不许妇人为之涂油……然而与妇人嬉笑游戏,心生爱乐……我说不能解脱苦。(3)复次婆罗门!若有沙门……实未与妇人交接,不许妇人为之涂油……亦不与妇人嬉笑游戏,然而以自己之目眺望妇人之目,心生爱乐……我说不能解脱苦。(4)复次婆罗门!若有沙门……实未与妇人交接……亦不以目相眺,然闻隔壁妇人之笑语歌泣之声,心生爱乐……我说不能解脱苦,(5)复次婆罗门!若有沙门……实未与妇人交接……不以目相眺,亦不喜闻其……泣声,然而追忆过去曾与妇人相笑相语游玩时,心生爱乐……我说不能解脱苦。(6)复次婆罗门!若有沙门……实未与妇人交接……亦不追忆过去曾与妇人相笑相语游玩,然而彼见长者或长者子具备享受于五种欲时,心生爱乐……我说不能解脱苦。(7)复次婆罗门!若有沙门……实未与妇人交接…亦不喜见长者或长者子……之享受,然而愿成天众而修梵行,谓‘我以此戒或头陀苦行及梵行将成天人’,于是心生喜乐希求而至满足。婆罗门!此亦为梵行之毁坏、切断、斑点与杂色”。
这便是毁坏等性所摄的为利养等因而破的及与七种淫相应的。
(净化)其次不毁坏等性,包摄于(1)不毁坏一切学处,(2)对于已破而可以忏悔的戒则忏悔之,(3)不与七种淫相应的,(4)忿、恨、覆、恼、嫉、悭、谄、诳、强情、激情、慢、过慢、骄、放逸等恶法的不生,(5)少欲知足减损烦恼等德的生起,而且不为利养等因而破戒,或因放逸而破者已得忏悔,或者不为七种淫相应及忿恨等恶法所害者,都名不毁坏、不切断、不斑点、不杂色。因彼等(戒)能得无束缚的状态故称自由,为识者所赞叹故称识者所赞,以不执取于爱见故称不执取,能助成近行定或安止定故称定的助成者。是故不毁坏等性为诸戒的净化。
其次当以二种行相成就净化:(1)见破戒的过患,(2)见具戒的功德。
(一、破戒的过患)此中:“诸比丘!恶戒者的破戒,有此等五种过患”,当知这是依于经而显示破戒的过患的。
恶戒者,因恶戒不为天人所喜悦,不受同梵行者所教导,闻恶戒者被呵责时而苦感,闻具戒者被赞叹时而失悔,同时破戒者亦如穿粗麻衣一样的丑恶。若人随于恶戒者的意见而行,他必长时受诸恶趣之苦。恶戒者虽受所施之物,然对于施者实少有价值而得大善果。他如多年的粪坑难使清净,亦如火葬的火把同为僧俗所弃。虽名为比丘实非比丘,如驴随于牛群而行。如大众之敌常受恐怖。如死尸实无共住的价值。虽有多闻之德,但亦不受同梵行者所敬,如婆罗门不敬墓火一样。不能证得胜位,如盲者不能见色。亦无望于正法,如旃陀罗的童子无望于王位。他虽思惟是乐,其实是苦,如《火聚喻》中所说的受苦者一样。即是说因为恶戒者的心染着于五欲的受用及受礼拜恭敬等的乐味,甚至仅仅追忆其过去亦能使心生热恼而受口吐热血的剧苦的程度,所以能见一切行相业报的世尊说(火聚喻):
“‘诸比丘!你们看见那堆燃烧光辉的大火聚吗’?‘看见的,世尊’。‘诸比丘!如果抱着那堆燃烧光辉的大火聚而坐或卧,或者抱着手足柔软的刹帝利少女或婆罗门少女及长者的少女而坐或卧,你们觉得那一种较好’?‘世尊!当然是抱着刹帝利的少女……而坐或卧较好,抱着……大火聚而卧是多么苦痛啊’!‘诸比丘!我今告知你们,如果一位恶戒的,恶法的,不净而有疑惑行为的,有隐蔽之业的,非沙门而装沙门的,非梵行者而装梵行的,内心腐败流落诸漏生诸垢秽的,他实抱着……大火聚而坐或卧比较好。何以故?诸比丘!他虽然因抱大火聚之缘而死去,或受等于死的苦痛,然而他身坏后,不会堕落苦处恶趣恶界与地狱。诸比丘!同样的,如果恶戒者……生诸垢秽者抱着刹帝利少女……而卧,因此他便长时无利而受苦,身坏后,堕苦处恶趣恶界与地狱’”。
在《火聚喻》中业已显示受用有关女人的五欲的受苦,尚有相似的说法:
“诸比丘!若有强力男子,用坚固的发绳绞缠比丘的两胫而引擦,先破其皮,次切深皮,再切其肉,肉切而后切腱,腱切而后切骨,直至伤害其髓而止;或者受刹帝利大家、或婆罗门大家及长者大家的礼敬之乐,你们觉得那一种较好?……诸比丘!若有强力男子,用锐利而油光的刀,刺入比丘的胸,或者受刹帝利大家婆罗门大家及长者大家的合掌之乐,你们觉得那一种较好?……诸比丘!若有强力男子,用热烈燃烧而光辉的铁板,包卷比丘之身,或者受用刹帝利婆罗门长者大家信施的衣服,你们觉得那一种较好?……诸比丘!若有强力男子,用热烈燃烧而光辉的铁叉,叉开他的口,继以热烈燃烧而光辉的铁丸投其口中,烧掉他的唇口舌喉胃肠及肠膜而后从下部出去,或者受用刹帝利婆罗门长者大家信施的饮食,你们觉得那一样较好?诸比丘!若有强力男子,执他的头和躯干,使坐或卧于热铁燃烧而光辉的铁椅或铁床,或者受用刹帝利婆罗门长者大家信施的床椅,你们觉得那一种较好?……诸比丘!若有强力男子,执之而颠倒其首足,投入热烈燃烧炽盛的大铁釜中,使他在釜里时沉时浮或左或右的煎沸,或者受用刹帝利婆罗门长者大家信施的精舍,你们觉得那一种较好”?
这些发绳、利刀、铁板、铁丸、铁床、铁椅、大铁釜的譬喻,是显示恶戒者受用礼敬、合掌、衣服、饮食、床、椅、精舍等之苦。是故:
沉溺于欲乐,破戒有何乐?
结果无穷苦,过于抱火聚。
虽受礼敬乐,破戒有何乐?
彼因此受苦,过于引绳锯。
受信众合掌,无戒有何乐?
彼因此受苦,过于利刀刺。
不自调御者,受用衣何乐?
久受地狱苦,火焰铁板触。
无戒受美食,*如哈罗哈,
因此于长夜,吞咽热铁丸。
无戒用床座,虽苦思为乐,
热铁椅与床,恼苦无穷极。
信施寺中住,破戒有何乐?
因此彼当住,热红大铁釜。
世间导师呵:“破戒如粪土,
具恶有疑行,有漏而内腐”。
不御非沙门,但穿沙门服,
善根自掘害,此生实卑恶。
如欲庄严者,厌离粪与尸,
寂静具戒者,弃彼命何如?
不离诸怖畏,却离诸证乐,
紧闭人天门,登临地狱道。
破戒者破戒,具足诸罪恶,
悲愍者所愍,舍彼复谁属?
如是观察,便是见破戒的过患。
(二、具戒的功德)与上述相反的,为见具戒的功德。如次当知:
净戒无垢者,彼为人信乐,
受持衣与钵,出家而有果。
净戒比丘心,如暗不侵日,
自责等怖畏,无从而潜入。
比丘戒成就,苦行林光耀,
犹如盛满月,高悬虚空照。
具戒之比丘,身香亦可喜,
甚至诸天悦;戒香何须说?
一切诸香中,戒香最为胜,
此香熏十方,而无有障碍。
奉侍具戒者,作少而果大,
故以彼为器,供养与恭敬。
具戒于今世,不为诸漏害,
他世诸苦根,因缘亦断绝。
不论人间福,以及诸天福,
具戒者有愿,实非难得事。
诸戒成就者,彼心常追逐:
无上涅槃德,究竟寂静乐。
诸乐根本戒,此中多行相,
种种诸功德,智者应辨别。
若能如是辨别则意志倾向于戒的成就而畏于破戒了。是故应见前述破戒的过患及具戒的功德,以一切恭敬而严净诸戒。
在“住戒有慧人”的偈颂中,以戒定慧三门显示清净之道,至此先已解说戒门。
为诸善人所喜悦而造的清净道论,完成了第一品,
定名为戒的解释。
第二说头陀支品
十三头陀支,即粪扫衣支,三衣支,常乞食支,次第乞食支,一座食支,一钵食支,时后不食支,阿练若住支,树下住支,露地住支,冢间住支,随处住支,常坐不卧支。
第二 说头陀支品
今以少欲知足等德而净化如前所说的戒,为了成就那些功德,故持戒的瑜伽者(修行者)亦宜受持头陀支。如是则他的少欲、知足、减损(烦恼)、远离、还灭、勤精进、善育等的功德水,洗除戒的垢秽而极清净,以及其务(头陀法)亦得成就。这样无害于戒及务(头陀)之德而遍净一切正行者,则得住立于古人的三圣种以及得证第四修习乐的圣种,是故我今开始说头陀支。
为那些舍离世间染着不惜身命而欲勤得随顺行(毗钵舍那)的善男子,世尊听许他们受持十三头陀支。即(一)粪扫衣支,(二)三衣支,(三)常乞食支,(四)次第乞食支,(五)一座食支,(六)一钵食支,(七)时后不食支,(八)阿练若住支,(九)树下住支,(十)露地住支,(十一)冢间住支,(十二)随处住支,(十三)常坐不卧支。这里:
语义与相等,受持及规定,
区别并破坏,及彼之功德,
并于善三法,头陀等分别,
以及总与别,悉应知抉择。
(十三头陀支的语义)先说“语义”:(一)置于道路墓冢垃圾堆等任何尘土之上的,并在(比丘的)穿着的意义上正如尘堆在他们的身上,故名粪扫衣(尘堆衣);或者被视如尘土一样可厌的状态为粪扫衣——这是指到达可厌的状态而说的。如是在粪扫衣的语原上说,有着粪扫衣的意思。有着(粪扫衣)的习惯者为粪扫衣者。粪扫衣者的支分为“粪扫衣支”。支分为原因。故知(支分)与(粪扫衣者的原因)由于受持(的思)而成粪扫衣者是同义的。
(二)与前类似的解释,僧伽梨(重复衣),郁多罗僧(上衣),安陀会(下衣),称为三衣,有着持三衣的习惯者为三衣者。三衣者的支分为“三衣支”。
(三)称为施食的团食落下为乞食,即他人所施的团食集于钵中的意思。到各户人家去求食者为乞食者;或誓愿行乞团食者为乞食者。行即是走。乞食者即乞食的人。他的支分为“常乞食支”。
(四)切断为分割,离切断为不断,即不分割之意。与不断共为有不断,即随每家不分割之意。有不断行乞的习惯者为次第行乞者。次第乞食者即次第行乞的人。他的支分为“次第乞食支”。
(五)仅在一座而食为一座食。有此习惯者为一座食者。他的支分为“一座食支”。
(六)因拒绝第二盘而仅用一钵中的食物为钵食。在得一钵之食时而作钵食之想,有此一钵食的习惯者为一钵食者。他的支分为“一钵食支”。
(七)“客罗”是个无变化词——遮止的意思。吃完了以后所得的食物名为后食。食此后食的为食后食。食后食时而作后食想,有食后食的习惯者名为后食者。不后食者名为客罗后食者(时后不食者),这是依受持时后不食拒绝余食而得名的。依照义疏说:“客罗”是一种鸟名,它若用嘴去啄一枚果子不幸而掉了的话。便不再食别的果子。这比丘亦如此鸟,故名时后不食者。他的支分为“时后不食支”。
(八)有住阿练若的习惯者为阿练若住者。他的支分为“阿练若住支”。
(九)住于树下为树下住。有那种习惯者为树下住者。树下住者的支分为“树下住支”。(十)“露地住支”,(十一)“冢间住支”,类推可知。
(十二)任何已敷的,即如所敷而住,这与最初指定床座说“这是属于你受用的”是一个意义。有如其所敷(的床座)而住的习惯者为随处住者。他的支分为“随处住支”。
(十三)拒绝卧下而有常坐的习惯者为常坐者。他的支分为“常坐不卧支”。
其次一切头陀支,因彼等的受持而除去(头陀)烦恼,故除去(烦恼)的比丘的支分(为头陀支),或因除去烦恼故头陀得名为智,此等的支分而称“头陀支”。又他们是除遣其敌对者(烦恼)的头陀及行道的支分故称“头陀支”。如是当先抉择此等头陀支的意义。
(头陀支的相、味、现起、足处)受持的思为一切头陀支的相(特征)。义疏中这样说:“受持者为人,以心心所法而受持,受持的思为头陀支,彼所拒绝者为事(对象)”。破除一切贪欲为味(作用)。无贪欲的状态为现起(现状)。少欲等的圣法为足处(近因)。如是当知以相等决择。
(头陀支的受持、规定、区别、破坏、功德)于受持及规定等五种之中,一切头陀支的受持,世尊在世时,当由世尊听许而受持。世尊灭后,则由大声闻的听许而受持。彼若无时,则由漏尽者……阿那含……斯陀含……须陀洹……三藏师……二藏师……一藏师……一合诵师(尼迦耶师=一部师)……一阿含师…义疏师。彼若无时,则由持头陀支者。彼若无时,则往塔庙,扫净而后蹲踞下来,如对正觉者说,听其受持。然而但由自己个人受持亦可——这里当以支提山两位兄弟长老中的大兄为少欲而自受持头陀支的故事为例。这仅是通论(总论十三支的受持等)。现在再就每支的受持,规定,区别,破坏,功德而各别的解说:
一、粪扫衣支
(受持)先说粪扫衣支:于“我今禁止用在家者所施的衣服,我今受持粪扫衣支”的二语中,用任何一语即得受持。这是第一粪扫衣支的受持。
(规定)如是受持头陀支者,于冢间的(布)、店前的(布)、路上布、垃圾布、胞胎布、沐浴布、浴津布、往还布、烧残布、牛啮(布)、白蚁啮(布)、鼠啮(布)、端破(布)、缘破(布)、置旗、塔衣、沙门衣、灌顶(衣)、神变所作衣、旅者(衣)、风散(衣)、天授(衣)、海滨(衣)等的衣布中,可取任何种类,撕掉之后,舍其腐朽部分,取其强纫部分洗刷干净而作为衣,然后弃俗人所施之衣而受用(此等粪扫衣)。
这里的“冢间的(布)”是抛弃于冢间的。“店前的(布)”是抛弃于店门之前的。“路上布”是希求福德者从窗口抛弃于路上的布。“垃圾布”是弃置于垃圾堆的布。“胞胎布”是用以揩拭胎垢之后而丢掉的。据说:帝须大臣之母,曾用价值百金的布令拭胎垢而后弃于多罗维利路中,想道:“将为粪扫衣者拾去的”。后为比丘们拾去作为补缀之用。“沐浴布”是调伏恶魔者将病人从头至足沐浴之后,认为这是不祥之布而弃掉的。“浴津布”即弃于浴场的布。“往还布”是人们前往坟墓回来而经洗浴之后所丢掉的。“烧残布”是烧掉一部分而为人们所弃的。“牛啮布”……等的意义自易明了,此等布也是人们所弃的。“置旗”是乘船的人树立一旗于岸而后上船的,等他开船而去至于不能看见的距离,便可取得此旗。或者树立于战场上的旗,至两*撤去之后,亦可取得。“塔衣”是围盖于蚁塔之上而作供祠的。“沙门衣”是比丘所有的。“灌顶衣”是丢在国王灌顶之处的衣。“神变所作衣”即佛言“来,比丘”的衣。“旅者衣”是落在道中的衣——这或许是所有主不慎失落的,所以必须等待一段时间,然后取之。“风散衣”是被风吹到远方而落下来的,这种不能辨别其所有主的时候是可取的。“天授衣”如诸天授与阿那律陀长老的衣一样。“海滨衣”是由海浪推到岸上来的。
若作“我等施与僧伽”之说而施与的,或者由于行乞而得的布,不为粪扫衣。若给与比丘(的衣)是根据最上僧腊而施的,或者给与全住处共用的衣,亦不为粪扫衣。如非直接而取的可算粪扫衣。若由施者将衣置于另一比丘的足下而施,由彼比丘置于粪扫衣者的手中,则从一方面说为净物。又(从施者)置于比丘的手中而施,由彼(比丘)再置于粪扫衣者的足下,亦算从一方面说为净物。若置于彼比丘的足下而施,再由他以同样的方式置于粪扫衣者的足下,则从两方面说都为净物。如果施者置于比丘的手中,再由他放到粪扫衣者的手中而施者,则名不殊胜衣。粪扫衣者当知这种粪扫衣的差别而受用之。这是(粪扫衣支的)规定。
(区别)其次有上中下三种粪扫衣者:仅取冢间之布为上;若取曾作“出家者将拾此布”之念而舍的布为中;受取置于他的足下的为下。
(破坏)任何粪扫衣者,若由他自己的希望或甘受俗人所施的刹那,便为破坏了头陀支。这是(粪扫衣支的)破坏。
(功德)次说功德:适合于“出家依粪扫衣”之语的依行道的情况,住立于第一圣种(衣服知足),无守护(衣服)之苦,得不依他的自由生活,无盗贼的怖畏,无受用的爱着,适合沙门的衣具,为世尊所赞的“少价易得而无过”的资具,令人信乐,得成少欲等之果,增长正行,为后人的模范。
为降魔*的行者着的粪扫衣,
如穿铠甲闪耀战场的刹帝利。
世尊亦舍迦尸绸布而着粪扫衣,
还有那个不宜穿?
比丘善忆自己的宣言,
喜穿适合瑜伽行者的粪扫衣。
这是对于粪扫衣支的受持、规定、区别、破坏、功德的解释。
二、三衣支
(受持)其次三衣支,于“我今禁止第四衣,我今受持三衣支”的二语之中,用任何一语即得受持。
(规定)三衣者获得衣布之后,自己不善做或不能剪裁,亦不能获得专门指导的人,或者未得针等任何工具,则可贮藏(至获得条件时为止),并不因此贮藏而犯过。然而自从染时之后,便不宜贮藏了,(如贮藏)便名头陀支之贼。这是规定。
(区别)三衣者亦有三种区别:一为上者,他在染衣的时候,先染下衣(安陀会)或上衣(郁多罗僧),染了一种着在身上之后,再染另一种。着了下衣而搭上衣之后,当染重衣(僧伽梨)。然而(在染衣时)重衣是不宜着的。这是就住在村边者而说,如果是阿练若住者,则二衣(上下衣)同时洗染亦可(因无人见其裸体)。然而他必须就近坐在看见任何人时而可即刻取得袈裟搭在身上的地方。次为中者,可在染衣房中暂时着染衣者所公用的袈裟从事染衣。后为下者,可以暂时穿搭同辈比丘的衣从事染衣。即暂缠那里的敷布亦可,但他时不宜取用。同辈比丘的衣一时一时的受用亦可。受持三衣头陀支者,亦得许可有第四种肩袈裟,然而它的宽度仅限于一张手,长度为三肘。
(破坏)此等(上中下)三者,若受用第四衣时,便算破坏头陀支。
(功德)次说功德,三衣的比丘对于掩护身体的衣服常生满足,衣服随身如鸟带翼飞行,很少需要注意衣服,无贮藏衣服之累,生活轻便,舍余衣之贪,虽然许可多衣而他却作适量的应用,过减损烦恼的生活,得少欲等之果。成就此等种种功德。
瑜伽智者不爱余衣不收藏,
受持三衣体会知足的乐味。
瑜伽者有衣如鸟的有翼,
欲求安乐当乐于衣制。
这是对于三衣支的受持、规定、区别、破坏、功德的解释。
三、常乞食支
(受持)于“我今禁止余分之食,我今受持常乞食支”的二语之中,用任何一语即得受持常乞食支。
(规定)常乞食者,对于僧伽食,指定食,招待食,行筹食,月分食,布萨食,初日食,来者(客)食,出发者食,病者食,看病者食,精舍食,(村)前(家)食,时分食等十四种食不能接受。如果不是用“请取僧伽食”等的说法,而易之用“僧伽在我家中取施食、大德亦可取施食”的说法而施,则他可以接受。由僧伽行筹而给他的非食(非饭食的药物)或精舍内所炊之食亦可接受。这是规定。
(区别)其区别亦有三种:此中上者,行乞时在他的前面与后面有人送与施食,他也接受,或者行近施家的门外而立的时候,施家取其钵时也给他,盛满施食再送回他亦接受,然而那一天如果要他坐在自己的住所等待施食则不取。中者,如果要他那一天坐在自己的住所而领施食,他也接受,不过第二天再如是便不接受。下者,则明天又明天的施食也接受。然中下二者未得无依自由之乐,而上者得之。
据说:有一次某村中正在讲《圣种经》,一位上者对其他二位(中下者)说:“贤者!让我们去听法吧”?其中的一位答道:“大德!我因为昨天被一人请坐在住处等他今天的施食所约束啦”!另一位亦说:“我昨天亦已答应人家明天的施食了”!于是他俩便失掉闻法的机会。但那上者则于早晨出去乞食之后,便去领受法味之乐:
(破坏)这三种人,如果接受了僧伽食等余分之食的刹那,便算破坏了头陀支。这是破坏。
(功德)这是功德:适合于“出家依于团食”之语的(四)依行道的情况,住立于第二圣种(食物知足),得不依他的独立生活,为世尊所赞的“少价易得而无过”的资具,除怠惰,生活清净,圆满众学的行道,不为他养,饶益他人,舍骄慢,除灭味的贪爱,不犯众食,相续食及作持的学处,随顺少欲等的生活,增长正当的行道,怜悯后生者(为他们的先例)。
团食知足不依他生活,
行者除去食欲四方的自由。
舍弃怠惰活命的清净,
善慧莫轻乞食行。
常行乞食比丘自支非他养,
不着名利而受诸天的景仰。
这是常乞食支的受持、规定、区别、破坏、功德的解释。
四、次第乞食支
(受持)次第乞食支,于“我今禁止贪欲行(乞),我今受持次第乞食支”的二语之中,用任何一语即得受持。
(规定)次第乞食者,当先站在乡村的门口观察村内是否有什么危险。如见道路上或村中有危险,则可舍离彼处而往他处乞食。如果在那些人家的门口或在道中或于村内都未得到任何东西,则可作非村之想而离之他去。然而若从那里获得任何食物,则不宜离彼而他往。同时次第乞食者亦宜较早进入村落,因为若遇不安之处可能有充分时间离开那里而往他处乞食。如果施者在他的精舍内供食或者在他乞食的途中有人拿了他的钵而盛以食物给他亦可。然而在他出去乞食之时,若已行近村庄,则必须入村乞食,不得逾越。无论在那里仅得一点食物或全无所得,他都应该依照乡村的次第行乞。这是他的规定。
(区别)次第乞食者也有三种区别:此中上者,无论在他未达家门之前送食给他,或已离开家门之后送食给他,或者他已从乞食回到寺内的食堂再供他食物,他都不受。然而若已行近家门,有人向他取钵,应该授与。实行这种头陀支,实无他人能与大迦叶长老相等者,然在那样的情形下,他也给与他的钵的。中者,则在乞食时未达家门前,或已离开家门后,甚至已回到住所的食堂内,如有人送食给他,也接受下来,若已行近家门也授与他的钵,然而他那一天决不坐在精舍内许人送供给他。就这点说是和常乞食的上者相似。下者,则亦于一日坐在精舍内而允受送供。
(破坏)如是三者,若起贪欲行,便算破坏他的头陀支。
(功德)次说功德:(信施的)家常常是新的,犹如月亮,对(檀越)家无悭,平等的怜悯,无(檀越)家亲近之累,不喜招待,不望人家献食,随顺少欲等的生活。
次第乞食的比丘,
如月而施家常新,
无悭一切平等的爱悯,
也无施家亲近的烦神。
智者为求行于大地的自由,
舍他的贪欲,
收他的眼睛。
前见一寻的次第乞食行。
这是次第乞食支的受持、规定、区别、破坏,功德的解释。
五、一座食支
(受持)一座食支,亦于“我今禁止多座食,我今受持一座食”的二语之中,用任何一语即得受持。
(规定)其次一座食者,在食堂中,因为他不能坐长老的座位,所以必须预先观察,觉得这里是合于我的座位方才坐下。如果在他的食事未终之时,而他的阿阇黎或邬波驮耶(和尚)来,可以起立去作他(弟子)的义务。三藏小无畏长老说:“应当保护其座位或食物,故此人的食事未终,可以去作他的义务,但不应再食”。这是规定。
(区别)其次亦有三种区别:此中的上者,对于食物无论是多是少,只要他的手业已触取那食物,他便不得再取别的食物了。如果俗人这样想:“长老什么东西都没有吃啦”!于是拿酥等给他,作药食则可,但非普通食物。中者,则直至他的钵中的饭还未吃完可取别的,故名食所限制者。下者,则直至未从座起,可以尽量的吃,因为直至他取水洗钵之时而得受食,故名水所限制者,或因直至他起立之时而得受食,故名座所限制者。
(破坏)这三种人,如吃了多座之食的刹那,便算破坏了头陀支,这是破坏。
(功德)次为功德:少病,少恼,轻快,强健,安乐住,不犯残余食之过,除味爱,随顺少欲等的生活。
一座食者不会因食而病恼,
不贪美味不妨自己的事业。
为安住清净烦恼之乐的原因,
净意行者当喜这样的一座食。
这是一座食支的受持、规定、区别、破坏、功德的解释。
六、一钵食支
(受持)一钵食支,亦于“我今禁止第二容器,我今受持一钵食支”的二语之中,用任何一语即得受持。
(规定)一钵食者,饮粥的时候,亦得各种调味于容器中,则他应该先食调味或者先饮粥。如果把调味也放到粥里去,则未免有些腐鱼之类会坏了粥的,因粥不坏才可以食,这是关于这种调味品说的。假使是不会坏粥的蜜和砂糖等,则可放到粥里去。生的菜叶,他应该用手拿着吃,或者放到钵里去。因为他已禁止了第二容器,即任何树叶(作容器)也不可以用的。这是规定。
(区别)其区别亦有三种:此中上者,除了吃甘蔗之外,别的任何(不能吃的)榨物也不可弃(于别的容器)的。对于团食、鱼、肉、饼子等亦不可分裂而食。中者,可用一只手分裂而食,所以称他为手瑜伽者。下者,则称他为钵瑜伽者,因为任何放到钵内的,他都可以用手或牙齿分裂而食。
(破坏)这三种人,若用第二容器的刹那,便算破坏了头陀支。这是破坏。
(功德)次为功德:除去种种的味爱,舍弃贪多钵之食欲,知食的定量,无携带各种容器的麻烦,不散乱于食事,随顺少欲等的生活。
眼观自己的钵不乱于多器,
食行善者巧把爱味的根掘。
显然可见知足的喜悦,
一钵食者之食谁能食!
这是一钵食支的受持、规定、区别、破坏、功德的解释。
七、时后不食支
(受持)时后不食支,亦于“我今禁止残余食,我今受持时后不食支”的二语之中,用任何一语即得受持。
(规定)时后不食支者,已经吃足之后,则不宜更令作食而食。这是规定。
(区别)其次亦有三种区别:此中上者,在食第一食时而拒绝他食,故食第一食后便不食第二食。中者,则食完(钵内)所有的食。下者,则可食至从座起立为止。
(破坏)这三种人,若已食完之后,更令作食而食的刹那,便算破坏了头陀支。
(功德)次为功德:不犯残余食之过,无贪食满腹之病,不贮食物,不再求,随顺少欲等的生活。
智者没有遍求也无贮藏的麻烦,
时后不食的瑜伽者舍离满腹的贪婪。
瑜伽欲求舍过奉行这样的头陀支,
增长知足等德而为善逝的赞扬。
这是时后不食支的受持、规定、区别、破坏、功德的解释。
八、阿练若住支
(受持)阿练若住支,亦于“我今禁止村内的住所,我今受持阿练若住支”的二语之中,用任何一语即得受持。
(规定)阿练若住者,离去村内的住所,须于黎明之前到达阿练若。
这里包括村的边界而称为“村内的住所”。无论一屋或多屋,有墙围或无墙围,有人住或无人住,乃至曾经为商侣住过四个月以上的地方都得名为“村”。犹如阿努罗陀补罗有二帝柱的有墙围的村落,由一中等强力的男子,站在帝柱之内所掷出的石子所落之处,得名“村的边界”。据律师的意见:如有青年欲示他的力量,伸出腕臂投掷石子,其所掷石所落之所亦得包括于村边的范围。但据经师的意见:是指为驱乌所投之石所落之处而言。如果没有墙围的村庄,在最末的房屋,若有一妇人站在屋门口自盂中弃水,那水所落之处为屋的边界。再以上述的方法从那屋界所掷的石子所落之处为村。再从那里所掷的石子所落之处为村的边界。
次说阿练若,根据律教说:“除了村和村的边界外,其他的一切处都为阿练若”。若据阿毗达磨论师的说法:“于帝柱之外,一切都为阿练若”。然而据经师解说关于阿练若的范围:“至少要有五百弓的距离才名阿练若”。这里特别的确定,须用教师的弓,若有墙围的村,自帝柱量起,没有墙围的村,则从第一个石子所落之处量起,直至精舍的墙围为止。依律的注解说:如果没有墙围的寺院,则应以第一座住处——或食堂或常集会所或菩提树或塔庙等,离精舍最远的为测量的界限。然据中部的义疏解释:测量的界限,亦如村庄一样,应于精舍村庄两者之间,都留下一掷石之地,作为边界的范围。这是阿练若的范围。
如果乡村相近,站在精舍内可能听到村内人们的声音的话,若真的为山河等的自然环境所隔绝而不能取直道而行的,则可取通常的自然之道,如果是用渡船等相通的路,则五百弓的测量,应取此等的直径。若取了五百弓绕道的距离以成就其头陀支,而又填塞各处的近村之道,则为头陀支之贼。
如果住阿练若的比丘的邬波驮耶与阿阇黎有病,在阿练若中不得安适,则送他到乡村的住处而且随从侍候他;但必须于黎明之前及时离村去阿练若,以成其头陀支。然而在他应离村落之时,若病人的疾病转笃,则他应尽其侍候的责任,不应顾虑其头陀支的清净。这是规定。
(区别)其次区别亦有三种:此中上者,当于一切晨曦降临之时,都在阿练若中。中者,得于四个月的雨季中住在村落住处。下者,则冬季亦可住在那里。
(破坏)这三种人,若于一定的时间从阿练若来村落的精舍听人说法,虽遇晨曦的降临,不算破坏头陀支;若听完了法回去阿练若,虽仅行至中途便破晓,也不算破了头陀支。如果说法者起座之后,而他想道:“稍微寝息之后,我们再走”,这样的睡去而至破晓,便算破坏了头陀支。这是关于破坏的。
(功德)次说功德:若住在阿练若的比丘常作阿练若想,则未得的定能得,已得的能护持,正如导师也欢喜地说:“那伽多!我非常欢喜那比丘住在阿练若”。在边鄙寂静住处的住者,他的心不会给不适的色等境界所扰乱。离诸怖畏。舍离生命的爱著。得尝远离的乐味。亦适宜于粪扫衣等。
欢喜远离独居边鄙的住所,
森林住者也为佛主所喜乐。
独住阿练若的行者得安乐,
诸天帝释不知这样的意乐。
他穿粪扫衣如着鲜明的盔甲,
赴练若战场武装其余的头陀。
不久便得降服魔王及魔*,
是故智者当喜住于阿练若。
这是阿练若住支的受持、规定、区别、破坏、功德的解释。
九、树下住支
(受持)树下住支,亦于“我今禁止在盖屋之下而住,我今受持树下住支”的二语之中,用任何一语即得受持。
(规定)其次树下住者,应该避开下面这些树:两国交界处的树,塔庙的树,有脂汁的树,果树,蝙蝠所住的树,空洞的树,生长在精舍中心处的树。他应选择在寺院边隅之处的树而住。这是规定。
(区别)其区别亦有三种:此中的上者,不能选择自己好乐的树,不能叫他人清除树下,只可用他自己的足,清除落叶而住。中者,可令来到树下的人为他清除。下者,则可叫寺内作杂务的俗人或沙弥去清扫、铺平、撒沙,围以墙垣及安立门户而住。然而若遇大日子,则树下住者应离原处而至其他比较隐秘的地方而坐。
(破坏)这三种人,若于盖屋之内作住处的刹那,便算破坏了头陀支。然而据增支部的诵者说:如果他明知自己在盖屋中而让晨曦的降临为破坏。这是破坏。
(功德)次说功德:适合于“出家依于树下的住所”之语的四依行道的情况。为世尊所赞的“少价易得而无过”的资具。由于常常得见树叶的转变易于生起无常之想。没有对住所的悭吝及乐于造作的活动。与诸天人共住,随顺于少欲等的生活。
最胜佛陀所赞的远离者的住处,
有什么地方可与树下比拟的呢?
善净行者住于远离的树下,
那是天人护持除去悭吝的住所。
看见树叶深红青绿*色而降落,
除去常住的想念。
具眼之人不轻远离的树下,
那是佛的传承乐于修习的住所。
这是树下住支的受持、规定、区别、破坏、功德的解释。
十、露地住支
(受持)露地住支,亦于“我今禁止盖屋和树下住,我今受持露地住支”的二语之中,用任何一语即得受持。
(规定)露地住者,若为听法为布萨可入布萨堂。假使进去之后下雨,在下雨时不出来,雨停止了应该出来。可得进入食堂火室作他的义务,或为服侍长老比丘吃饭,学习和教授,亦可进入屋中,或将杂乱的放在外面的床椅等取之入内亦可。若为年老的比丘拿东西行于道中,碰到下雨之时,可以进入途中的小屋。如果没有替年长者拿什么东西,不可急趋于小屋避雨,须以平常自然的步骤行入,住至雨止的时候应即离去。这是规定。前面的树下住者亦可通用此法。
(区别)其区别亦有三种:此中上者,不得依于树山或屋而住,只可在露地中用衣作小幕而住。中者,依近树山或屋,不进入里面可住。下者,则没有加盖的自然山坡,树枝所盖的小庵,麦粉(糊)的布,看守田地的人所弃的临时的小屋等都可以住。
(破坏)这三种人,若从露地的住处进入屋内或树下而住的刹那,便算破坏了头陀支。据增支部的诵者说:如他知道自己是在彼处(屋中或树下)而至破晓的为破坏。这是破坏。
(功德)次说功德:舍住所的障碍,除惛沉睡眠,符合于“比丘无着无家而住如鹿游行”的赞叹,无诸执着,四方自在,随顺于少欲等的生活。
露地而住适于无家易得的生活,
比丘心无所着如鹿的自在,
空中散布宝珠一样的星星,
照耀着如灯光一般的明月,
惛沉睡眠的除灭,
乐于禅定的修习。
不久便知远离的乐味,
智者当喜于露地而住。
这是露地住支的受持、规定、区别、破坏、功德的解释。
十一、冢间住支
(受持)冢间住支,亦于“我今禁止住于非冢墓处,我今受持冢间住支”的二语之中,用任何一语即得受持。
(规定)当人们建设村庄时议决,确定一块地作冢墓,冢墓住者不应在此处住,因为那里尚未荼毗死尸,还不能说是冢墓。如果经过荼毗之后,纵使弃置十二年未曾再荼毗.亦得为冢墓。然而冢墓的住者,不应该在那里建造经行处小庵等,或设床座及预备饮水食物,乃至为说法而住亦不可。这是一重大的头陀支,为了避免发生危险,事前应该通知寺内的僧伽长老及地方*府的官吏,然后不放逸而住。他在经行时,当开半眼视于墓上。当去冢墓之时,应该避去大道,从侧道而行。在白天内,他应注意确知冢间一切对象的位置,如是则夜间不致为那些景象所恐惧。若诸非人于夜间游行尖叫,不应用任何东西去打他们。不可一日不去冢墓。据增支部的诵者说:如在冢间度过中夜,可于后夜回来。为诸非人所爱好的胡麻粉、豆(杂)饭、鱼、肉、牛乳、油、砂糖等的软食和硬食,不宜食。不要入檀越之家。这是规定。
(区别)其区别亦有三种:此中上者,当在常烧常有死尸及常有号泣之处而住。中者,于上述的三种之中有一种即可。下者,住在如前述的冢墓形相(荼毗后十二年未再荼毗的)亦可。
(破坏)这三种人,若不住于冢墓之处,便算破坏了头陀支。增支部的诵者说:这是指不去冢墓之日而说的。这是破坏。
(功德)次说功德:得念于死,住不放逸,通达不净相,除去欲贪,常见身的自性,多起(无常苦无我的)悚惧,舍无病之骄等,克服怖畏,为非人所敬重,随顺少欲等的生活。
冢间住者由于常起念死的力量,
睡眠之时也无放逸的过失,
因为数数观死尸,
征服了心中的贪欲。
以大悚惧,渐至无骄的境地,
为求寂静而作正当的努力;
当以倾向涅槃的心,
去行那具有种种功德的冢间住支。
这是冢间住支的受持、规定、区别、破坏、功德的解释。
十二、随处住支
(受持)随处住支,亦于“我今禁止住所的贪欲,我今受持随处住支”的二语之中,用任何一语即得受持。
(规定)随处住者,对于别人向他说“这是给你的”授与的住所,他接受了便生满足之想,不另作其他住所。这是规定。
(区别)其区别亦有三种:此中的上者,对于给他的住所,不宜询问是远或近,有否非人和蛇等的恼乱,热或冷?中者,可以询问,但不得自己先去视察。下者,则可先去视察,如不合意,另取他处亦可。
(破坏)这三种人,如果生起住所的贪欲,便算破坏了头陀支。这是破坏。
(功德)遵守对于所得当生满足的教诫,希求同梵行者的利益,舍弃劣与胜的分别,无合意不合意的观念,关闭了随处贪欲之门,随顺少欲等的生活。
所得知足随处而住的行者,
即卧草敷也无分别的安乐。
不着最上的住所,得下劣的也不怒,
常悯同梵行的新学的利乐。
这是圣人所行,也为牟尼牛王的赞叹,
所以智者常行随处住的乐。
这是随处住支的受持、规定、区别、破坏、功德的解释。
十三、常坐不卧支
(受持)常坐不卧支,亦于“我今禁止于卧,我今受持常坐不卧支”的二语之中,用任何一语即得受持。
(规定)常坐不卧者,于夜的三时(初夜,中夜,后夜)之中,当有一时起来经行。于四威仪中,只不宜卧。这是规定。
(区别)其区别亦有三种:此中上者,不可用凭靠的东西,也不可以布垫或绷布为蹲坐。中者,于此三者之中可用任何一种。下者,则可用凭靠的东西,或以布垫为蹲坐,以及用绷布、枕头、五肢椅、七肢椅都可。四足及背后凭靠的部分称为五肢椅。五肢再加两臂所凭的两边,称为七肢椅。据说此椅是人们为粪无畏长老作的;这长老证得阿那含果后而般涅槃。
(破坏)这三种人,如接受床席而卧时,便破坏了头陀支。这是破坏。
(功德)次说功德:他的心断了所谓“耽于横卧之乐,转卧之乐,睡眠之乐而住”的结缚。适合一切业处的修习。令人信乐的威仪。随顺勤精进。正行增长。
结跏趺坐正身的行者,
动乱了魔的心。
比丘舍离横卧睡眠之乐,
精进常坐光耀苦行之林。
行此得证出世的喜乐,
智者当勤常坐的苦行。
这是常坐不卧支的受持、规定、区别、破坏、功德的解释。
现在再来解释此颂:
并于善三法,头陀等分别,
以及总与别,悉应知抉择。
(头陀等的善三法)此中的善三法,依有学,凡夫,漏尽者的一切头陀支,有善与无记、但无不善的头陀支。或有人说:根据“有恶欲为欲所败而住阿练若者”的语句,则也有不善的头陀支。对他的答复是这样的:我们并不否认有以不善之心而住阿练若的。任何住于阿练若的人便是阿练若住者,他们可能有恶欲的或少欲的。然而因为受持于此等头陀支而得除去(头陀)烦恼,故除去烦恼的比丘的支分为头陀支;或因除去烦恼故头陀得名为智,此等的支分而称为头陀支;又它们是除遣其敌对者(烦恼)的头陀及行道的支分故称头陀支。实无任何支分以不善而称头陀的;不然,则我们应该说有不能除去任何东西的不善的头陀支!不善既不能除去衣服的贪等,也不是行道的支分。故可断言:决无不善的头陀支。如果有人主张有离善等三法(只是概念)的头陀支,则无头陀支实义的存在;如不存在(只是概念),那末,它以除遣些什么故名头陀支呢?同时他们也违反了“受持头陀支之行”的语句。所以不取他们的说法。
这是先对善三法的解释。
(头陀等的分别)头陀的分别:(1)头陀当知,(2)头陀说当知,(3)头陀法当知,(4)头陀支当知,(5)何人适合于头陀支的修行当知。
(1)头陀——是除遣烦恼的人,或为除遣烦恼的法。
(2)头陀说——这里有是头陀非头陀说,非头陀是头陀说,非头陀非头陀说,是头陀是头陀说。如果有人,他自己以头陀支而除烦恼,但不以头陀支训诫和教授别人,犹如薄拘罗长老,故为是头陀非头陀说;即所谓:“薄拘罗尊者,是头陀(者)而非头陀说(者)”。若人自己不以头陀支除烦恼,仅以头陀支训诫教授他人的,犹如优波难陀长老,故为非头陀是头陀说;即所谓:“释子优波难陀尊者,非头陀(者)是头陀说(者)”。两种都没有,犹如兰留陀夷长老,故为非头陀非头陀说;即所谓:“兰留陀夷尊者,非头陀(者)非头陀说(者)”。两种都圆满,如法将(舍利弗),故为是头陀是头陀说,即所谓:“舍利弗是头陀(者)是头陀说(者)”。
(3)头陀法当知——头陀支的思所附属的少欲、知足、减损(烦恼)、远离、求德等五法,从“依少欲”等的语句,故知为头陀法。此中的少欲、知足附属于无贪中,减损、远离附属于无贪及无痴的二法中,求德即是智。以无贪而得除去所禁止的诸事之中的贪,以无痴而得除去所禁止的诸事之中覆蔽过患的痴。又以无贪得以除去于听许受用的事物中所起的沉溺欲乐,以无痴得以除去由受持严肃的头陀行所起的沉溺苦行。是故当知此等诸法为头陀法。
(4)头陀支当知——十三头陀支当知:即粪扫衣支……乃至常坐不卧支。此等的相等意义已如前述。
(5)何人适合于头陀支的修行当知——即为贪行者及痴行者。何以故?因为受持头陀支是一种苦的行道及严肃的生活,依苦的行道得止于贪,依严肃的生活得除放逸者的痴。然而受持阿练若住支和树下住支亦适合于嗔行者,因为不和别人接触而住可以止嗔。
这是头陀等分别的解释。
(头陀支的总与别)次说总与别:(1)总而言之,此等头陀支可分为三首要支及五单独支为八支。此中的次第乞食支、一座食支、露地住支等为三首要支。因为守住次第乞食支的人,则常乞食支亦得遵守,守住一座食支的人,而一钵食支及时后不食支也善能遵守了,守住露地住支的人,对于树下住支及随处住支还有什么可以当守的呢?此三首要支加阿练若住支、粪扫衣支、三衣支、常坐不卧支、及冢间住支等的五单独支为八。又以关于衣服的有二,关于饮食的有五,关于住所的有五,关于精进的有一。如是为四。此中的常坐不卧支是关于精进的,余者易知。再以依止为二:属于资具依止的有十二,属于精进依止的有一。更以应习不应习亦为二:如果他习行头陀支,对于他的业处(定境)有所增长的,则应习;假使习行者对于业处是减退的,则不应习。然而对于无论习行或不习行亦得增长其业处而无减退的人,但是为了怜悯后生者,亦应习行,其次对于无论习行或不习行亦不增长其业处的人,为了培植未来的善根,亦应习行。如是依照应习与不应习为二种。但就一切的思而论,则仅为一种——即一种受持头陀支的思。据义疏(大疏)说:“他们说有思即为头陀支”。
(2)各别而言:则为比丘有十三,比丘尼有八,沙弥有十二,式叉摩那及沙弥尼有七,优婆塞及优婆夷有二,共为四十二。若于露地中而有冢墓可以成就阿练若住支的话,则一个比丘可于同一时期受持一切头陀支了。对于比丘尼,阿练若住支及时后不食支是由于学处所禁止的;露地住支,树下住支与冢间住支的三支,实行的确很难,而且比丘尼不应离开第二女姓而独住的;在这样的情形下也很难获得同志,纵使获得亦未免合众同住之烦,这样亦难成就她受持此等头陀支的目的;如是除了不可能受持的五支之外,当知为比丘尼的只有八支。如前述的十三支中,除去三衣支,其他的是沙弥的十二支。(在比丘尼的八支中除三衣支)其他的当知为式叉摩那及沙弥尼的七支。
这是总与别的解释。
在“住戒有慧人”的偈颂中,以戒定慧三门显示清净之道,为了成就以少欲知足等德而净化如前所述的各种的戒,至此已作应当受持头陀支的论说。
为善人所喜悦而造的清净道论,完成了第二品,
定名为头陀支的解释。
第三说取业处
四十业处,即是:十遍、十不净、十随念、四梵住、四无色、一想、一差别。
第三 说取业处品
既以遵守此等头陀支成就少欲知足等之德而住立于此等清净戒中的人,当自
住戒有慧人
修习心与慧
的语句中依于“心”的要目而修习三摩地(定),然而显示于这个偈中的定却如此简略,去认识其意义尚且不易,何况修习?所以必须详示定的修习法,这里先提出一些问题:
一、什么是定?
二、什么是定的语义?
三、什么是定的相、味、现起、足处?
四、定有几种?
四、定有几种
定有几种?(一)先以不散乱的特相为一种。
(二)(1)以近行、安止为二种;(2)以世间、出世间;(3)以有喜、无喜;(4)以乐俱、舍俱为二种。
(三)(1)以下、中、上为三种;(2)以有寻、有伺等;(3)以喜俱等;(4)以小、大、无量为三种。
(四)(1)以苦行道迟通达等为四种,(2)以小小所缘等;(3)以四禅支;(4)以退分等;(5)以欲界等;(6)以优越等为四种。
(五)于五法中以五禅支为五种。
(一)(一法)此中的一种分的意义自易明了。
(二)(二法)于四种分中: (1)(近行、安止)由六随念处与死念、止息随念、食厌想及四界差别等所得的心一境性,以及于安止定前分的一境性为“近行定”。据“初禅的遍作(准备),依无间缘为初禅的缘”等的语句,而知遍作的无间以后的一境性为“安止定”。如是依近行与安止为二种。
(2)(世间、出世间)第二种二法中;三界内的善心一境性为“世间定”。与圣道相应的一境性为“出世间定”。如是依世间与出世间为二种。
(3)(有喜、无喜)第三种二法中:于四种法中的初二禅及五种法中的初三禅的一境性为“有喜定”。于其余二禅的一境性为“无喜定”。而近行定则或为有喜,或为无喜。如是依有喜与无喜为二种。
(4)(乐俱、舍俱)第四种二法中:于四种法中的初三禅及五种法中的初四禅的一境性为“乐俱定”。其余的为“舍俱定”。而近行定则或为乐俱、或为舍俱。如是依乐俱与舍俱为二种。
(三)(三法)于四种中:(1)(下、中、上)第一种三法:刚才获得(的定)为“下”;不甚善修习(的定)为“中”;甚善修习而自在者(的定)为“上”。如是依下、中、上为三种。
(2)(有寻有伺、无寻唯伺、无寻无伺)于第二种三法中:初禅定与近行定共为“有寻有伺”。于五种法中的第二禅定为”无寻唯伺”。如果他仅见寻的过患而不见伺的过患,但求舍断于寻而超越于初禅者,他则获得无寻唯伺定。有此差别,故这样说。于四种法中的第二等及五种法中的第三等的上三禅的一境性为“无寻无伺定”。如是依有寻有伺等为三种。
(3)(喜俱、乐俱、舍俱)第三种三法:于四种法中的初二禅及五种法中的初三禅的一境性为“喜俱定”。于彼等四种法及五种法的第三及第四禅的一境性为“乐俱定”。其余的为“舍俱定”。而近行定则为喜俱乐俱或为舍俱。如是依喜俱等为三种。
(4)(小、大、无量)第四种三法:于近行地的一境性为“小定”。色界及无色界的善一境性为“大定”。与圣道相应的一境性为“无量定”。如是依小大无量为三种。
(四)(四法)六种之中:(1)(苦行道迟通达、苦行道速通达、乐行道迟通达、乐行道速通达)于第一种四法:即为定的“苦行道迟通达、苦行道速通达、乐行道迟通达、乐行道速通达。自最初的入定直至各禅的近行生起,(中间)继续(从事于)定的修习而称为“行道”。再从近行以后直至安止所起的慧称为“通达”。这种行道对于有些人是苦的——因诸盖等的障碍法的现行故为苦难;亦即修行不乐的意思。或对有些人没有障碍是乐的。通达亦对有些人是迟的——钝的不得速起的;或者对有些人是速的——不钝的而得速起的。
其次再依(Ⅰ)适不适。(Ⅱ)破除障碍等的前行及(Ⅲ)安止善巧来解释:(Ⅰ)若人不适当的习行,对于他则为苦行道而迟通达;对于适当的习行者,则为乐行道而速通达。其次若人于前分中不适当的习行,而在后分却适当的习行;或于前分已适当的习行,而在后分却无适当的习行,对于他便成为混杂了(苦行道而速通达,乐行道而迟通达)。(Ⅱ)若人未曾成就破除障碍等的前行便勤事修习者,则为苦行道;相反的为乐行道。(Ⅲ)对于安止善巧未曾成就者为迟通达,成就者为速通达。再依(Ⅳ)爱与无明及(Ⅴ)止与观的熟习等的区别亦当知道。即是(Ⅳ)被爱所克服者为苦行道,不被克服者为乐行道。被无明所克服者为迟通达,不被克服者为速通达。(Ⅴ)若人于止未作熟习的,对于他则为苦行道,对止熟习者,则为乐行道。若对于观不熟习者,则他为迟通达,熟习者,则为速通达。(Ⅵ)更依烦恼与根的区别亦当知道:即烦恼强而且钝根者为苦行道与迟通达,利根者为速通达;烦恼弱与钝根者为乐行道与迟通达,利根者为速通达。
在这些行道与通达之中,因为他是由于苦的行道与迟的通达而得证于定,所以说他的定为苦行道迟通达。其他三种亦同此法可知。如是依苦行道迟通达等为四种。
(2)(小小所缘、小无量所缘、无量小所缘、无量无量所缘)于第二种四法中:即为定的小小所缘,小无量所缘,无量小所缘及无量无量所缘。此中对于那定不熟习,而不能为到达上禅之缘者,这是“小定”,若于所缘没有什么增长而起的(定),这是“小所缘”(定)。如果那定是善加修习而能为修上禅之缘的,这是”无量”(定)。若于所缘有增长而起的(定),这是“无量所缘”(定)。次依上述之相而加以配合,当知为混合定的解释法(小无量所缘及无量无量所缘)。如是依小小所缘等为四种。
(3)(初禅、第二禅、第三禅、第四禅)于第三种四法中,由于镇伏诸盖为有寻、伺、喜、乐、定五支的初禅。自(初禅)以后,止息了寻与伺而成为三支的第二(禅)。此后离了喜而成为二支的第三(禅)。再自彼后舍断了乐而成为定与舍受俱的二支的第四(禅)。如是依此等四禅之支而有四定。如是依四禅支为四种。
(4)(退分、住分、胜进分、抉择分)第四种四法,为定的退分、住分、胜进分与抉择分。此中由于障碍的现行为定的“退分”(定),由于彼随法念””的住立为“住分”定,由于到达更胜的(定)为“胜进分”(定),由于与厌离俱的想和作意的现行为“决择分”(定)。即所谓:“得初禅者,与欲俱的想和作意的现行,为退分的慧。被随法念的住立,为住分的慧。与无寻俱的想和作意的现行,为胜进分的慧。与厌离俱的想和作意的现行,为与离欲俱的决择分的慧”。象这样与慧相应的而有四定。如是依退分等为四种。
(5)(欲界、色界、无色界、离系)第五种四法:即欲界定、色界定、无色界定及离系定,如是为四种定。此中一切近行的一境性为欲界定。而色界等(色界、无色界、出世界)的善心一境性为其他三者(色界定、无色界定、离系定)。如是依欲界等为四种。
(6)(欲、勤、心、观)于第六种四法中:即“比丘若以愿欲增上而得定、得心一境性的,称为欲定。比丘若以精进增上而得定、得心一境性的,称为精进定。比丘若以心增上而得定、得心一境性的,称为心定。比丘若以观增上而得定、得心一境性的,称为观定”。如是依于增上的为四种。
(五)(五法)(初禅、第二禅、第三禅、第四禅、第五禅)于五法中,犹如前述的(第三种)四法之中,这里仅以超越于寻为第二禅,以超越寻与伺为第三禅,如是(将四法中的第二)分为二种,当知便成五禅。依彼等(五禅)的支而有五定。如是依五禅支而为五种。
五、什么是定的杂染
六、什么是净化
其次什么是杂染?什么是净化?关于这个问题已在《分别论》中解答。在那里面说:“杂染是退分法;净化是胜进分法”。此中:“得初禅者与欲俱的想及作意的现行,为退分之慧”,当知这是显示退分法的。又“与无寻俱的想及作意的现行,为胜进分之慧”,当知这是表示胜进分法的。
七、怎样修习
其次,应怎样修习?对此问题,当先依“世间、出世间二种”说,但于此(二者)中,与圣道相应的定(出世间定)的修习法,将包括于慧的修习法中叙述。因为修慧的时候当然亦修习于彼(圣道相应定)了。所以关于彼(出世间定)的修习,在这里没有各别叙述的必要。
次说“世间”(定):即以前述的方法而净戒及已住立于遍净戒中的(比丘),(一)破除那十种障碍之中的障碍,(二)亲近教授业处的善友,(三)顺适于自己的性行,(四)于四十业处之中执取何种的业处,(五)舍离不适合于修定的精舍而住于适合的精舍,(六)破除细障,(七)不离一切修习法而修习。这是略说(世间定的修习法)。
再加以详细的解释:
(一)(破除十种障碍)先就“破除那十种障碍之中的障碍”而说,即所谓:
住所家利养。
众与业第五,
旅行亲戚病,
读书神变十。这些是十种障碍的名字。此中的所谓住所——即为住所的障碍。其他的所谓家等亦以同样的方法解说。
(Ⅰ)“住所”——是指一个内室,或私房,亦可指整个僧伽兰而说。这并非说对一切人都是障碍的。诸比丘中,如有热心从事于修建等事,或者积贮很多物品的,或以任何原因而对住所有所期望并且于心有所系缚的,对于这样的人则住所成为障碍。对于其他的则不然。这里有个故事。
据说:有两位善男子,离开了阿絻罗陀补罗城,渐渐地到达塔园寺出了家。在他们当中,有一位是学通了两本(比丘戒及比丘尼戒)的,满了五岁(法腊)及作自恣的仪式之后,便迁去巴基那肯达罗极,而另一位则单独住在那里了。迁去巴基那肯达罗极的那位,已在那里住了很久,并且成为长老了,他想:“这里非常适合安禅,顶好是能告诉我的朋友”。于是他便离开那里而渐渐地进入塔园寺。他的同年的长老看见了他进来,便向前迎接,取了他的衣钵而尽待客的义务。作客的长老进入他的住所之后想道:“现在我的朋友可能会供给我一些酥油和砂糖及其他的饮料,因为他在本城已经住了很久了”。可是那晚上没有得到什么,而第二天早晨又想:“如今侍者们可能会拿来一些粥和其他的硬食吧”。然而又不见动静,更想“没有赠送食物的人,恐要入村而供给我们吧”。于是早晨便和他的朋友共同入村。他们同路而行,仅得一匙之粥,回来同坐于食堂中喝了。那作客的长老又想:“不一定是常常只得施粥,恐于食时会施给一些美味的”。然于食时同去行乞,亦仅有所得,吃了之后说:“大德!怎样的,一切日子都是这样的吗”?“是的,道友”。“大德!巴基那肯达罗极很安乐,我们到那里去吧”。那长老即刻从城的南门出来,向陶师村的道路走去。那位客比丘说,“大德!怎么走到这条路上来的”?“道友!你不是赞叹巴基那肯达罗极好吗”?“大德!你在这里住了那样长的时间,难道一点别的用具也没有吗”?“是的,道友!床和椅是属于僧伽的,那平常都是处理好了放在那里,别的什么也没有”。“然而大德,我的手杖。油筒及鞋袋尚在那里啦”!“道友!你仅仅住了一“夜,便有那些东西放在那里”?“是的!大德”。于是那客比丘信心喜悦,礼拜了那长老说:“大德!象你这样的人,一切处都得作阿练若住。塔园寺是四佛的遗物贮藏处,于铜殿闻法既甚容易,又得见大塔寺,见诸长老,实在等于佛世一样。所以你当住在这里”,第二天他拿了衣钵独自回去。
对于这样的人,住处是不成为障碍的。
(Ⅱ)“家”(家族的意思)——指亲戚的家,或外护的家。“外护之家幸福,我亦幸福”,若依此等说法而和他们相亲相结而住者,甚至若无他们作伴,即到附近的寺院听法也不去的,对于这样的人则为障碍。对于有些人,则父母也不成为障碍的。犹如住在哥伦陀寺中的长老的外甥——一年轻的比丘一样。
据说:为了修学,他(年轻比丘)已到罗哈纳(在锡兰岛的东南部)去了。长老的妹妹是个优婆夷,她常常向长老询问她的儿子的消息。有一天长老想:“我去把年轻的比丘领来”,于是便向罗哈纳那方面走去。那少年也想“我已经在这里住了很久,现在当去看看和尚(邬波驮耶)和优婆夷(他的母亲)”,于是他便离开罗哈纳向这边走来。他们刚好在大河之岸相会。他在某一株树下向长老作了应作的义务。长老问道:“你到什么地方去”?他把来意回答了。长老道:“你来得真好,优婆夷也常常在问你的消息,我也原是为着此事而来的。你回去故乡,我便住在这里过雨季了”。长老把他送走了。当他入寺(哥伦陀)的那天,恰巧是雨季安居之日。他便在他父亲所作的僧房安居了。第二天,他的父亲来到寺中问道:“尊者!谁得我作的住所”?他听得是一少年客僧,便到他的面前礼拜了之后说:“尊者!在我作的僧房安居的人,当有某些义务的”。“是些什么优婆塞”?“即在三月雨季内,仅在我的家中取其施食,到自恣日后而离去时,应通知我”。他便默然允许了。优婆塞回家后,也告诉他的妻子说:“一位作客的尊者,在我们所作的住处安居,我们应该好生恭敬侍奉”。优婆夷也说“善哉”而允许了,并且准备美味的硬食和软食等。到了食时,他便去双亲的家,但没有任何人认得他。他这样三个月在那里受用饮食,直至雨季终时来告诉他们说:“我要去了”。他的双亲说:“尊者!明天去吧”。于是第二天请他在家里吃了饭,装满了油筒并且送给他一块砂糖及九肘长的衣布才说:“尊师可去了”。他说了祝福的话之后,便向罗哈纳方面走去,他的和尚也于自恣日后向他相对的路上走回来,所以他们恰巧又在从前相遇的地方会面,照样在一株树下,他为长老作了应作的义务。长老问他道:“可爱的!你看见优婆夷没有”?“是的,尊者”,他把一切消息都告诉了他,并且用那油涂长老的足,以砂糖作饮料给他喝,连那段衣布也送给了长老,然后说道:“尊者!罗哈纳实在是比较适合于我的”,并且拜别而去。长老也就动身回到他自己的寺院来,并于第二天进入哥伦陀村落。而优婆夷也时刻伫立而眺望于道上,且常作如是想:“现在我兄将领回我的儿子来了”。然而她一见长老单独而来便着急地想:“我的儿子恐怕死了?长老独自回来啦”!马上俯伏于长老的足下号泣悲伤起来。长老想:“这一定是少欲的少年,没有示知其自己的真相而去”。他即安慰了她,告诉她一切经过的情形,并自钵袋之中取出那衣布来给她看。优婆夷生大信乐,即朝着儿子行去的方面俯伏礼拜而说道:“象我的儿子这样的比丘,我想实在是以身证于世尊所说的《传车经》中的行道,《难罗伽》的行道,《多伐但伽》的行道,以及《大圣种》所示的于四种资具知足者及乐于修习的行道。他甚至在自己生母的家中吃了三个月的饭,也不说我是你的儿子,你是我的母亲的话。啊!实为希有之人”!
这样的人,对于自己的父母尚且不为障碍,何况其他的外护之家。
(Ⅲ)“利养”——是四种资具。这些怎么会成障碍的呢?因为有福的比丘所到之处,人们供给他甚多的资具。于是他便得对他们说祝颂随喜之法,不得机会去作他的沙门之法了。自清早至初夜,不断的应接各方人士。更于早晨有些多求的乞食比丘来说:“大德!某优婆塞、优婆夷,某大臣、某大臣女很希望拜见大德”。他便说:“贤者,拿了我的衣钵吧”。常常作这样的准备和忙碌,所以资具便成为他的障碍了。他应当离开大众单独行于那些没有人知道他的地方,这样则可以破除障碍。
(Ⅳ)“众”——是经学众或论学众。他因为要教授他们或质问他们,致使不得机会去行沙门之法,所以众是他的障碍。他应该这样的破除:如果那些比丘众已经学得了多数,只剩少数未学,则须教完少数之后,即入阿练若而住。如果他只学了少数,还有多数未学的,当在一由旬以内而不超过一由旬以上的区域去找另一位教师(众诵者)对他说:“尊者!请摄受教授他们”。如果不能这样,则对他们说:“诸贤者!我现在有一件重要事情,你们当到你们所喜欢的地方去”,当这样舍于众而行其自己的沙门的事业。
(Ⅴ)“业”为新造作(修建)之事。他必须知道工匠等从事造作的材料是否获得了,又须监督他们是不是在工作,这一切都是障碍。他也应当这样的破断:如果只有少许未作的,便完成了它;依然还有大部分的话,如果是属于僧伽的修建事业,则交付于僧伽或僧伽负责的比丘。如果是属于自己的,则交付为自己负责的人,若不得这样,当将自己的所有施与僧伽而去。
(Ⅵ)“旅行”——是行于道路中。如有任何地方的人希望从他出家,或者应当获得任何的资具,如果不得彼等则不可能(从他处而)接受,纵于此时进入阿练若而行沙门之法,亦难断旅行之心的,所以他应该去作了那事,然后专心从事于沙门之法。
(Ⅶ)“亲戚”——于寺院中则为阿阇梨、和尚、门人(阿阇梨的弟子)、徒弟(和尚的弟子)、同一和尚者(同学)、与同一阿阇梨者(师兄弟);于家中则为父母、兄弟等。他们有病便是他的障碍。所以他应该看护他们,使其痊愈之后,再断除障碍,此中自己的和尚生病,如果不能急速治愈,则甚至终其生命亦得看护。对于自己出家的阿阇梨,受具足戒的阿阇梨,徒弟,授具足的门人,从自己出家的门人,门人,同一和尚者,也是同样的。还有自己的依止阿阇梨、教授阿阇梨,依止门人,教授门人,同一阿阇梨者,直至其依止和教授未终之期间应该看护。以后如果可能,亦得看护他们的病。对于自己的父母应如对于和尚一样。纵使他们获得了王位,若只希望自己的儿子看护,他应该照作。如果他们没有药料,应将自己所有的给他们。如果自己没有,应以行乞而募给他们。对于兄弟姊妹则应将他们自己所有的药调合起来给他们。如果他们没有,则应将自己所有的暂时借给他们,等他们获得之后可取回来,但如果他们不得,则不可要他们还的。对于姊妹的丈夫,因非直系的亲属,则不可直接替他作药及授给他,但可间接的给他的姊妹说:“给你的丈夫吧”。对兄弟的妻子亦然。然而他们的儿子可算为亲属,替他们作药也可以的。
(Ⅷ)“病”——即任何的疾病,因苦恼故为障碍。所以必须服药去病。如果他服药一连几天亦无见效,则应作:“我不是你的奴隶和雇佣者,为了养你使我沉沦于无终的轮回之苦”,这样的呵责自身而作沙门之法。
(Ⅸ)“读书”——为圣典的研究。对于常常从事于诵习之人则为障碍,余者不然。犹如这些故事所说的:
据说:一位中部的诵者勒梵长老前去亲近一位住在马拉耶的勒梵长老,请教业处(定境)。长老问:“贤者!你对于圣典学得怎样”?“尊者!我是精通《中部》的”。“贤者!中部不易研究,你诵习了根本五十经,再来诵中分五十经,诵完那分又得诵后分五十,那末,你还有作业处的时间吗”?“尊者!我亲近你,获得了业处之后,即不看经典了”。他修了业处十九年,未曾从事诵习,在第二十年中,便证得阿罗汉果,后来他对为诵习而来的比丘们说:“诸贤者!我已二十年没有看经了,但我仍能通晓,便开始吧”。从头至尾,竟无一字疑惑。
又一位住在迦罗利耶山的龙长老业已放弃经本十八年,一但为诸比丘说《界论》(南传的七论之一),他们和住在村中的长老顺次校对,亦无一个问题错误。
更有一位住在大寺的三藏小无畏长老,在他未曾学得义疏的时候想道:“我现在要在五部(学者)众中解说三藏”,并令击金鼓。比丘众说:“他的解说是从那些阿阇梨学得的?只能许他解说从他自己的阿阇梨所学得的,异说则不许”。他自己的和尚(亲教师)当他前来侍奉之时问道:“贤者,你令击鼓的吗”?“是的,尊者”。“为什么原故”?“尊者!我要解说圣典”。“无畏贤者,诸阿阇梨对这一句是怎样解说的”?“尊者!如是如是”。长老用“哦”否决了他的说法。于是他重新说某师某师是如是说的,作了三遍解说,长老都用“哦”而否决了,然后对他说:“贤者!你第一种解说是符合于诸阿阇梨的论法,因为你不是从阿阇梨之口学得的,所以你不可能象阿阇梨那样坚定的说。你当自己先去从阿阇梨听闻学习”。“尊者,我到什么地方去呢”?“在大河那面的罗哈纳地方的多拉檀罗山寺内,住着一位精通一切圣典的大法护长老,你去亲近他”。“好的,尊者”。于是他便拜别了长老和五百比丘共到大法护长老处,礼拜过后坐在一边。长老问:“你们来做什么”?“尊者!前来闻法的”。“无畏贤者,关于长部及中部,我是常受询问而讨论的,对于其他的,则已三十年不见了。所以你当于每天夜里到我这里来先诵给我听。白天里我当对你们解说”。“好的,尊者”。他照说的做了。在僧房的入口处,曾建一临时假屋,以供村人们每天前来听法。长老每天对他们讲说夜间所诵的,这样次第讲完了的时候,他却跑到无畏长老之前而坐在地面的一张席上说道:“贤者!请你对我讲业处吧”!“尊者!说什么?我们不是从你闻法的吗?我能对你说些什么你所不知道的呢”?长老对他说:“贤者!证者之道是在讲学的另一面的”。据说无畏长老那时已证须陀洹果。他给(大法护长老)说了业处之后便回来,不料当他在铜殿说法之际,便听说大法护长老业已般涅槃,他听了这个消息之后说:“贤者!把我的衣拿来吧”,他穿了衣又说:“贤者!我们的阿阇梨大法护长老证阿罗汉道是至当的。贤者!我们的阿阇梨是正直之人。他曾在自己学法的弟子前坐于席上说:‘教我业处’。贤者!长老的阿罗汉道是至当的”。
对于这样的人,则读书不成为障碍。
(Ⅹ)“神变”——是指凡夫的神变。那神变如仰卧的小孩儿,又如小稻,实难保护,以少许便得破坏。对于毗钵舍那(观)而神变为障碍,于三摩地(定)则不然,因由得定而得神变之故。所以希求得观之人当除神变的障碍,对于其他的(希求得定的人)则除其余的(九种障碍)。
先详论障碍已竟。
(二)“亲近教授业处的善友”——这里又分为二种业处:即一切处业处及应用业处。
(1)(一切处业处)对于比丘僧伽等作慈念和死念的,称为一切处业处;但有人说连不净想也是的。修习业处的比丘,最先当限定其范围,对于同一境界之内的比丘僧伽这样的修习慈念:“愿他们幸福而无恼害”。其次对诸同一境界内的天人,次对附近的首领人物,再对那里的人民及为一切有情而修慈。因他对诸比丘僧伽修慈,得使同住者生起柔和之心,所以他们便成为他的幸福同住者,因对同一境界之内的天人修慈,故使柔和了心的天人能以如法的保护而善作守护。对诸村邻的首领人物修慈,则使柔和了心的首脑能以如法的保护而善护其所需之物。对诸人民修慈,则能使人民生起信乐之心,不会轻视他的行动。对一切有情修慈,则在一切处行,皆无妨害。次说死念,即是由“我是必然会死的”想念而断除其邪求,更加增长警惕之心,不迷恋他的生活。其次如果通达不净想者,即对于诸天的所缘境界,也不会由贪欲而夺去他的心。因为(慈与死念及不净想)有这样多的利益,所以当于一切处希求,其目的便是勤修瑜伽的业处,故名为“一切处业处”。
(2)(应用业处)因为在四十业处之中,对于任何适合他自己的性行的,应该常常的应用(修习),并为次第向上的修业的足处(近因),所以名为“应用业处”。能够给与这两种业处的人名为教授业处者,兹当亲近那样教授业处的善友。即所谓:
可爱而可敬重者,
善语而堪教他者,
能作甚深论说者,
非道不作怂恿者。
象这样具足德行的,专为他人利益的,站在增进向上一边的为善友。若依“阿难!有生的有情来亲近象我这样的善友,则从生而得解脱”等的语句,则等正觉者实为具足一切行相的善友,所以佛在世时,亲近世尊而学业处,是最好的学习。在佛般涅槃后,则应亲近八十大声闻中的住世者而学习。如果他们也不在世时,则欲求学习业处者,当亲近依此(业处)而得四种与五种禅及以禅为足处(近因)而增大于观得达漏尽的漏尽者。
然而漏尽者,难道他自己对你表示“我是漏尽者”的吗?这如何说呢?如果他知道了有业处的行者是会表示的,如马护长老,岂非一例,一位开始业处的比丘,他知道了:“此人是作业处者”,即以皮革片敷设于空中,坐在其上对他说业处。
所以若能获得漏尽者当然是很好的,如果不得,则于阿那含、斯陀含、须陀洹、得禅的凡夫、三藏持者、二藏持者、一藏持者等人之中,顺次的亲近。如果一藏持者也不可得时,则当亲近精通一部及其义疏而又知羞耻者。这样的圣典持者是保护系统及维持传统而继承阿阇梨之意的阿阇梨,不是他自己的意见。所以古代长老再三的说:“知耻者保护(佛教),知耻者保护”,如前面所说的漏尽者是以他自己所证得之道而对学人说的。而多闻者则曾亲近各各阿阇梨学习询问研究而得通晓,审察有关业处的经理,考虑适不适合于学人,他的说示业处,诚如大象指示大道而行于密林之处一样。所以应当去亲近这样教授业处的善友,对他实行大小的各种义务而学习业处。
若能于同一寺中获得这样的善友当然很好,如不可得,则应前往那善友的住处。然而不应洗足、涂油于足、穿鞋履、持伞、令人拿油筒与砂糖等及带诸弟子而行,他应该完全作诸参访者的事宜,由自己拿衣钵,在旅途之中进入任何地方的精舍都应作他大小的义务,仅带一点轻贱的必需品,以最简肃的生活而行。当他进入目的地的精舍的路上,应叫人准备齿木带入。同时他不宜先入其他的僧房而作这样想:“让我休息一下,洗足涂油等,然后去见阿阇梨”。何以故?如果他在那里遭遇阿阇梨的反对者,则他们问得他的来意之后,未免对阿阇梨加以诽谤,而且说:“如果你去亲近他一定会堕落的”,很可能使他生起后悔而回去的。所以说他问得阿阇梨的住处后,应该直接到那里去。如果阿阇梨比他年少,向他迎取衣钵之时,不宜接受。如果阿阇梨比他年长,则应趋前礼拜而后站在一边,若向他说:“贤者!放下衣钵吧”,他宜放下。又说:“饮水吧”。如欲饮当饮。若云:“洗足吧”,那末,不宜即去洗足。因为如果那是阿阇梨取来的水是不适宜于他的。如果再说:“贤者!洗吧,此水不是我汲来的,是别人取来的”,这样他应到精舍的一边,如屋檐下的空地或露地处——阿阇梨所不能看见的地方坐下来洗足。如果阿阇梨取油瓶给他时,应站起来用两手恭敬地接来。如果不接受,则阿阇梨未免误解:“今后与此比丘共住恐有麻烦”。但接受之后,最初不宜涂足;因为如果此油是阿阇梨自己用以涂肢体的,则他涂足未免不适合,所以他应先涂头,其次涂身。如果他说:“贤者!这是一切通用的油,你亦可涂足”,他即可以少许涂头而后涂足。用过之后他应该说:“尊者!油瓶放在这里”,如果阿阇梨来接受时应该给他。即在来寺的那天若如是说:“尊者!请对我说业处吧”,这是不适合的。自第二天起,如果阿阇梨原有侍者的,应向他请求而代替他服侍阿阇梨,若求之不得,则一遇有机会便为服务。当服务时,他应该与阿阇梨大、小、中三种齿木,并准备冷和热的两种洗脸水及沐浴的水。如果一连三日,阿阇梨都是应用那一样,则以后常应供给同样的。如果他随便应用的,则获得什么便供给什么。为什么说的这样多呢?因为世尊在《犍度》中已经说过:“比丘!门人对阿阇梨应作正务。其正务如次:早晨起来,脱去鞋履,上衣偏袒一肩,给与齿木及洗脸水,敷设座位。如果有粥。当洗除器皿而奉供之”。象此等正务都应该作的。以此等正务而成就师心欢喜,晚上去礼拜时,师说“去吧”,即应回去自己的房内,在任何时候如果师问:“为什么来这里”?则应告以来由。假使接受了他的服务,但从不问他的话,则经过十天或半月之后,于一天中,纵使命去之时也不去,却乘机而告以来意;或于一个非作事的时候进去见他,他必问:“来做什么”?此时即告来意。如果他说:“你早晨来”,则应于早晨去。如在指定的时间,学人遇有胆汁病,或腹痛,或消化力弱而不能消化食物,或有任何其他的病障碍,则应如实告知阿阇梨,请求一个适合自己的时间而去亲近学习。假使时间不适当,纵使说了业处也不能专心记忆的。
详说“亲近教授业处的善友”已竟。
(三)“顺适自己的性行”:(1)(性行的区别)性行有六种,即贪行、瞋行、痴行、信行、觉行、寻行。或有人说,由于贪等三种的组合另成四种,同样的由信等的组合亦别成四种,如是以此八种和前六种合为十四种。若依这种说法,则贪等和信等的组合也可成为多种的。是故当知仅略为六种性行。性行和本性增性是同一意义。依彼等性行而成为六种人,即贪行者、瞋行者、痴行者、信行者、觉行者、寻行者。
此中贪行者若起善业时则信力强,以信近于贪德故。譬如于不善中贪是极柔润而不粗的、如是于善中信亦柔润而不粗的。贪为事物的爱求,如是信为求于戒等之德。贪为不舍于不利的,如是信为不舍于有利的。是故信行者为贪行者的同分。
其次瞋行者若起善业之时则慧力强,因慧近于瞋德故。譬如瞋于不善法中为不润不着所缘,而慧则于善法中不润不着所缘。又瞋仅为寻求不实的过失,而慧则寻求实在的过失。瞋以回避有情之态度为用,慧以回避诸行之态度为用。是故觉行者为瞋行者的同分。
其次痴行者为令生起未生的善法而精进时,则常有甚多障碍的诸寻生起,以寻近于痴相故。譬如痴乃混乱而不能确立,而寻则有各种的寻求而不能确立。痴因不能洞察所缘故动摇,而寻则以轻快思惟故动摇。是故寻行者为痴行者的同分。
有人说由于爱、慢、见而另成三种性行。然而爱即是贪,慢亦与贪相应的,所以这两种可以不必例于贪之外的。依痴为因而成见,故见行即为随痴行而起的。
此等性行以何为因,当如何而知此人为贪行者,此人为瞋等中的何等行者?对于何等性行的人而适合于何等?
(Ⅰ)(性行的原因)兹先就他人所说的前三种(贪瞋痴)性行是以宿作为因及依界与病素为因来说:(I)据说因宿世的美好加行与多作净业,或从天上死后而生此世者,成为贪行者。因宿世多作斩、杀、缚、怨等的行为,或从地狱及龙界死后而生此世者成为瞋行者。因宿世多饮酒及缺乏多闻与问究,或由畜界死后而生此界者成为痴行者。这是他们的宿作的原因说。
(Ⅱ)因地界和水界二界重的人,成为痴行者。其他二界(火界风界)重的,成为瞋行者。若一切平等者则成贪行者。
(Ⅲ)于诸病素之中,痰增长成贪行者,风增长成痴行者,或者以痰增长为痴行者,风增长为贪行者。这是他们的界与病素的原因说。
然而宿世的美好加行及多作净业者,或由天上死后而生此世者,并不是一切都成贪行者或其他的嗔行者与痴行者的。同样的依上述的方法对于界亦无增长的肯定说法。至于在病素中则仅说贪痴二种;而且又前后自相矛盾。他们对于信等性行则一种原因也没有说。所以这些都非确定之说。
次依各义疏师的意见作决定之说,即根据优娑昙结顿中作如是说:“此等有情依宿因决定而有贪增盛,瞋增盛,痴增盛,无贪增盛,无瞋增盛及无痴增盛。若人在作业的刹那贪强而无贪弱,无瞋与无痴强而瞋痴弱,则他的弱的无贪不能征服于贪,但强的无瞋与无痴得能征服于瞋及痴;是故由于他的业而取的结生,便成为贪着而乐天性的,但无忿有慧而又有如金刚一样的智。若人在他作业的刹那贪与瞋强而无贪与无瞋弱,但无痴强而痴弱,则他依前说的方法而成为贪着而忿怒的,但有慧亦有如金刚一样的智——如施无畏长老。若人在作业的刹那贪与无瞋及痴强而其他的都弱,则他依前说的方法而成为贪着与愚钝及乐天性的,但无有忿,如拔拘罗长老。若人在作业的刹那贪瞋痴三者都强,无贪等都弱。则他依前说的方法而成为贪着、瞋恚而又愚痴的。若人在作业的刹那无贪与瞋痴强而其他的都弱,则他依前述之法而成为无贪着而少烦恼,纵见诸天所缘之境亦不为动,但是瞋恚而又钝慧的。若人在作业的刹那无贪与无瞋及痴强而其他的俱弱,则他依前述之法而成为无贪着、无瞋恚而乐天性的,但是愚钝的。若人在作业的刹那无贪与瞋及无痴强而其他的俱弱,则他依前述之法成为无贪着而有慧,但有瞋而忿的。若人在作业的刹那无贪无瞋无痴三者都强而贪等俱弱,则他依上述之法而成为无贪无瞋而有慧者——如大僧护长老”。
在这里所说的贪着者即贪行者。瞋与钝者即为瞋及痴行者。慧者即觉行者。无贪着无瞋而本来具有信乐之性故为信行者。或以随无痴之业而生者为觉行者,如是随强信之业而生者为信行者,随欲寻等之业而生者为寻行者。随贪等混合之业而生者为混行者。
如是当知于贪等之中随于何种业而结生者为性行之因。
(3) (性行的辨知法)其次关于如何而知此人为贪行者等,当以此法辨知:
威仪与作业,
而食及见等,
于法之现起,
辨知于诸行。
(Ⅰ)从“威仪”中看,贪行者是用自然的步骤及优美的走法而行的,徐徐的放下他的足,平正的踏下,平正的举起,他的足迹是曲起的(中央不着地)。瞋行者以足尖象掘地而行,他的足急促的踏下,急促的举起,而他的足迹是尾长的(后跟展长)。痴行者则以混乱的步法而行,他的足象惊愕者的踏下,亦象惊愕者的举起,而他的足迹是急速压下的(前后都展长)。这如摩根提耶经的记事说:
染着者的足迹曲起,
瞋恚者的足迹尾长,
愚昧者的足迹急压,
断惑者的足迹如斯。
对于站立的姿势,则贪行者是以令人喜悦而优美的姿态,瞋行者以顽固的姿态,痴行者则为混乱的姿态,对于坐的姿势也是一样。其次贪行者不急的平坦地布置床座,慢慢地卧下,以令人喜悦的姿态并置其手足而睡;若叫他起来时,则紧急地起来,如有怀疑的慢慢地答复。瞋行者则急促地这里那里把床座布置一下,即投身作蹙眉状而卧;若叫他起来之时则紧急地起来,如怒者而答复。痴行者则不善计划的布置床座,大多身体散乱覆面而卧;若叫他起来时,则作“唔”声而迟缓地起来。其次信行者等,因为是贪行者等的同分,故彼等也和贪行者等同样的威仪。如是先以威仪辨知诸行。
(Ⅱ)“作业”——于扫地等作业中,贪行者不急的善取扫帚,不散乱地上的沙,象撒布信度梵罗花一样的清洁而平坦的扫地。瞋行者则紧张地取扫帚,两边急捷的溅起沙粒,以粗浊的声音不清洁不平坦的扫。痴行者则无精神的取扫帚,回旋散乱不清洁不平坦的扫。如于扫地,如是于其他一切洗衣染衣等作业也是一样。贪行者对于浣衣等则巧妙优美平等而留意地作。瞋行者则粗顽不平等地作。痴行者则笨拙混乱不平等而无注意的作。着衣亦然;贪行者的着衣是不急不缓令人欢喜而圆满的。瞋行者是紧张而不圆满的。痴行者是缓慢而紊乱的。其次信行者等是彼等的同分,故依此类推可知。如是依作业而辨知诸行。
(Ⅲ)“食”——贪行者是欢喜脂肪及甘美之食,食时,则作成不大过一口的圆团。细尝各种滋味而不急迫地食,若得任何美味则生喜悦。瞋行者是喜欢粗酸之食,食时,作满口之团,不细尝滋味而紧急地食,若得任何不美之食则生瞋怒。痴行者是没有一定嗜好的,食时,作不圆的小团,残食投入食器中,常污其口,散乱其心思惟彼此而食。其他信行者等因与彼等同分,故依此类推可知。如是依食而辨知诸行。
(Ⅳ)“见”——贪行者若见细小的喜悦事物、亦生惊愕而久视不息,纵有小德亦生执著,但实有大过亦不计取,甚至离去时,亦作留恋回顾不舍而去。瞋行者若见细小的不如意事物,亦如倦者而不久视,纵见小过亦生瞋恼,而实有德亦不计取,在离去时,作欲离而毫无顾恋而去。痴行者所见任何事物都是依他人的意见的,闻别人呵责他人,他也呵责,闻人赞叹,他也赞叹,自己却无智力取舍辨别的。闻于声等亦然。其次信行者等是彼等的同分,故依此类推可知。如是依见而辨知诸行。
(Ⅴ)“法之现起”——对于贪行者常有如是等法生起,即谄、诳、慢、恶欲、大欲、不知足、淫欲炽盛、轻佻等。对于瞋行者则有忿、恨、覆、恼、嫉、悭等法。对于痴行者则有惛沉、睡眠、掉举、恶作、疑、执取、固执等法。对于信行者则有施舍、欲见圣者、欲闻正法、多喜悦、不诳、不谄,信于可信乐之事等法。对于觉行者则有和霭、可为善友、饮食知量、念正知、努力不眠、忧惧于可忧惧之事、有忧惧者的如理精勤等法。对于寻行者则常有多言、乐众、不喜为善而努力、心不确定、夜熏(思惟)、日燃(实行)、及追求彼此等法生起。如是依法之现起而辨知诸行。
然而这种性行的辨知法,都不是圣典或义疏所叙述的,仅依阿阇梨的意见而说,所以不当绝对的坚信。因为对于贪行者所说的威仪等,如果瞋行者等成为不放逸住者亦可行的。对于一个杂行的人,则有多种行相,而威仪等不会现起的。其次对于诸义疏中所说的性行的辨知法,当为确信。义疏曾说:“获得他心智的阿阇梨,既知弟子的性行为说适当的业处;其他的阿阇梨则当向弟子问知其性行”。是故当以他心智或向他人问知——此人为贪行者或此人为瞋等的何种性行者。
(4)(性行者的适不适)——何种性行者适合于何种,兹先就‘贪行者”说:他的住处布置于任何不净的栏杆的地上,自然的山窟、草舍、柴庵等,散遍尘垢,充满蝙蝠,朽腐崩溃,过高或过低,荒芜危惧,不净不平之道,其床椅亦充满臭虫,恶形丑色,一见而生厌恶的,象此等是适当的。衣服则破角,垂结挂丝,褴褛如面饼似的——粗如大麻布,污秽,沉重,难于穿著,这是适当的。钵亦很丑,土钵或曾镶钉诸钉的破铁钵,既重而状又恶,如头盖骨一样的可厌,这是适当的。其行乞的道路则以不适意,不近于村落及不平坦者为适当。其行乞的村落,那里的人们对他好象没有看见似的走着,甚至连一家也得不到饮食而出来,有人偶然看见说:“来,尊者”,令入大众的休息所内给以粥饭,他们去时也如关牛于牛栏中一样的不望一下而去,那样的为适当。给侍饮食者亦以奴婢或佣人,形貌丑恶,衣著污秽,臭气厌恶,以轻蔑的姿态象抛弃一样的给与粥饭者为适当。粥饭和硬食亦以粗糙坏色的稷黍米屑等所炊的、腐酥、酸粥、老菜叶之汤等。无论何种,都只以充饥即可。他的威仪则以立或经行为适当。于所缘之境,当于青等色遍之中取其不净之色。这是关于贪行者所适当的。
“瞋行者”的住所,勿过高,勿过低,具备树荫和水,用好的隔壁柱子和阶梯,善饰以花环藤饰及种种绘画的辉耀,平滑柔软的地面,犹如梵宫一样的用各种彩花云布善为严饰天盖)善为布置有清净悦意配备的床椅,处处撒布以芳香的华香,一见而生喜悦者为适当。他的住处的道路则脱离一切危险,清净平坦及施以庄严设备者为宜。他的住处的用具,为除去蠍与臭虫及蛇鼠等的寄生故不宜多,只有一床一椅为宜。他的衣服亦宜以优美的支那绸、苏摩罗绸、丝布、细棉布、细麻布等做成轻便的单衣或双衣,并染以适用于沙门的优等颜色。其钵的形状当如水中之泡,犹如宝石一样的善加磨擦而除垢,以适合于沙门而极清净颜色的铁制的钵为宜。其行乞的道路则以脱离危险平坦而喜悦的及离乡村不过远不过近者为宜。行乞的村庄亦以那里的人们想道,“圣者就要来了”,于是便在洒扫得干干净净的地方布置好座位,前往欢迎,接过他的钵,引之入家,请他就坐于已敷的座上,亲手恭敬地奉以斋饭,如是者为适当。他的给侍者,美丽可爱,浴净涂油,有熏香华香等的芳香,各种彩色洁净悦意的衣服及带以装饰品,恭敬地侍奉,这样的人为适当。粥饭硬食则具有色香美味及养分而可悦的,一切均以优胜而随其所愿者为宜。他的威仪则以卧或坐为宜。其所缘则对于青等色遍中,以任何极净之色为宜。这是适于瞋行者的。
“痴行者”的住处以面向四方没有障碍而坐在那里能见四方空敞者为宜。其威仪则以经行为适当。他的所缘之境象小米筛或茶盆那样大是不适宜的,因为狭小的空间会更使他愚昧,所以用广大之遍为宜。其余的如对瞋行者所说的同样,这是适于痴行者的。
“信行者”则一切对瞋行者所说的都同样的适宜。于所缘境中则以六随念处为宜。
“觉行者”的住处,对于这些是没有不适合的。
“寻行者”的住处,面向四方的空处,若坐在那里能见美丽的园林池塘和村镇地方的连续及青山等是不适当的,因为那是寻思散乱之缘。是故应于象腹山麻恒达窟那样深奥而洞面又为森林所蔽的住所居住。他的所缘不宜广大,因为那是寻思散乱之缘,故以小的为宜。余者如同贪行者所说的一样。这是适合于寻行者的。
对于“随顺自己的性行”,上面已用性行的区别、原因、辨知法、适不适等分类详述,但对于随顺性行的业处尚未有详细分析,然而在其次就要详论的(四十业处)母句之中自当明了。
(四)(四十业处)“于四十业处中执取何种的业处”一句中有此等解说:(1)依名称的解释,(2)依近行与安止的导入,(3)依禅的区别,(4)依次第超越,(5)依增不增,(6)依所缘,(7)依地,(8)依执取,(9)依缘,(10)依性行的顺适,今即先以此等十种行相而决择业处:
(1)“依名称的解释”:是就“四十业处中”而说的。那里的四十业处,即是:十遍、十不净、十随念、四梵住、四无色、一想、一差别。
此中的地遍、水遍、火遍、风遍、青遍、*遍、赤遍、白遍、光明遍、限定虚空遍为十遍。
膨胀相、青瘀相、脓烂相、断坏相、食残相、散乱相、斩斫离散相、血涂相、虫聚相、骸骨相为十不净。
佛随念、法随念、僧随念、戒随念、舍随念、天随念、死随念、身随念、入出息随念、寂静随念为十随念。
慈、悲、喜、舍为四梵住。
空无边处、识无边处、无所有处、非想非非想处为四无色。
食厌想为一想。
四界差别为一差别。
当知这是依名称的解释而抉择业处。
(2)“依近行与安止的导入”——于四十业处之中除了身随念与入出息随念之外,其余的八随念及食厌想并四界差别的十种业处为近行的导入,其他的(三十业处)为安止的导入。如是依近行与安止的导入而抉择业处。
(3)“依禅的区别”——于安止的导入的三十业处中,入出息随念及十遍是属于四种禅的(初禅至第四禅)。身随念及十不净是属于初禅的。初三种梵住是属于三种禅的(初禅至第三禅)。第四梵住及四无色是属于第四禅的。如是依禅的区别而抉择业处。
(4)“依超越”——为支的超越和所缘的超越二种超越。那里属于三种(初三梵住)及四种禅(入出息随念、十遍)的一切业处都是支的超越,因为于彼等同一所缘境中超越了寻伺等的禅支。便证得第二禅等之故;第四梵住亦同样——即于同一慈等所缘而超越了喜,便得证彼第四梵住。其次于四无色中为所缘的超越。于前九遍中超越了任何所缘,便证得空无边处。超越了虚空等,便证得识无边处等。于其余的业处则无超越。如是依超越而抉择业处。
(5)“依增不增”——于此等四十业处之中,唯十遍当增大。由于遍的扩大空间,则于所限的范围内可以天耳界闻声,以天眼见色,以他心智而知其他有情的心。其次身随念与诸不净想则不宜增大。何以故?由于范围的限制及不成功德故。彼等(的增大及)范围的限制将于修习法中明了的说。若对于彼等的增大,则只有尸聚的增大,实无任何功德增大。在苏波迦的问答中如是说:“世尊!于色想明显,而骨想则不明显”。在那里因为遍的相增大,故说“色想明显”,于不净相不增大,故说“骨想不明显”。其次说“我只有骨想扩大于整个大地”,是依得(骨想)者所显现的状态而说的。譬如在法阿输迦时代,有迦陵频伽鸟,于房内四方壁上的镜中,看见自己的影像,便以为四方都有迦陵频伽,而发优美的声音。长老亦然,由于骨想,得于四方而见所现之相,并想:“白骨充满于整个大地”。如果这样,岂非与“于诸不净禅有无量所缘”之说相矛盾吗?当知这并不相违的,或者有人于膨胀之尸或于大骸骨中取相,或者有人于小(不净物)中取相,依于此法,则对一人为小所缘禅,一人为无量所缘禅。或者他在增大不净相时,因不见其过患故增大,由此而说无量所缘。因诸不净相不成为功德,故不当增大。与此不净相类似的余者,亦不宜增大。何以故?此中如果对入出息之相而增大者,则只有风聚增大而已,而且范围是有限的,有如是多种过患及范围有限,故不宜增大,诸梵住以有情为所缘,若于此等相增大,则仅为有情聚增大而已,有何利益?故彼等梵住相亦不宜增大。“与慧心俱,向一方扩展”等的说法,是根据相的执取而说的。对于一住所二住所等的有情及渐次执取一方的有情而修习者,说为一方遍满,并非说相增大,于四梵住实无相似相,可为此瑜伽者之所增大,四梵住的小,无量所缘,当知也是依执取而说的。于无色诸所缘中(空无边处的所缘),虚空只是因为除去于遍故(不宜增大),且彼虚空亦当只以排除于遍而得作意。除此(虚空)之外是没有什么可增大的。(识无边处的所缘)识为自性法故,实无自性法可能增大的。(无所有处的所缘)是为排除于识——即为识的无有故(不宜增大)。非想非非想处的所缘因为是自性之法,故不能增大。其他的(佛随念等十业处)为非相(故不得增大)。只有相似相应当增大。佛随念等不是相似相所缘,所以不当增大。如是依增不增抉择业处。
(6)“依所缘”——于此等四十业处中,十遍,十不净,入出息随念及身随念的二十二种为相似相所缘,其余十八业处为非相似相所缘。在十随念中除了入出息随念及身随念之外,其余的八种随念,食厌想,四界差别,识无边处及非想非非想处的十二种为自性法所缘。十遍,十不净,入出息随念及身随念的二十二种为相所缘,其余的(四梵住及空无边处与无所有处)六种为不可说所缘。脓烂想,血涂想,虫聚想,入出息随念,水遍,火遍,风遍及光明遍中的太阳等圆光所缘,此八种为动摇所缘——然彼等的动摇所缘仅在似相的前分。在似相的阶段,便成为固定而不动了。其余的则为不动摇所缘。如是依所缘而抉择业处。
(7)“依地”——这里十不净,身随念及食厌想十二种,于诸天中是不会现起的。彼等十二及入出息随念,这十三种于梵天中不现起。于无色有,除了四无色,别的不会现起。于人界中则一切都得现起。如是依地而抉择业处。
(8)“依执取”——依于见、触及闻而执取当知抉择。此中除了风遍,其余九遍及十不净的十九种,是由于见执取的——于(似相)前分先以眼见彼等之相而执取之义,身随念中的皮等五法(发毛爪齿皮)由于见、其余的(二十七法)由于闻而执取,如是身随念当由于见及闻而执取。入出息随念由于触,风遍由于见与触,其余的十八种由于闻而执取。其次(第四)舍梵住及四无色(的五种),对于初学者不宜执取;应取其余的三十五种。如是依执取而抉择业处。
(9)“依缘”——于此等业处中,除了空遍,其余九遍为无色定之缘。十遍亦为诸神通之缘。彼前三梵住为第四梵住之缘。下下的无色定为上上的无色定之缘。非想非非想处为灭尽定之缘。又一切(遍)为乐住与观及有的成就之缘。如是依缘而抉择业处。
(10)“依性行的顺适”——这里性行的顺适当知抉择。即对于贪行者以十不净及身随念的十一种业处为适合。瞋行者以四梵住及四色遍为适合,痴行者与寻行者以一入出息随念业处为适合。信行者以前六随念。觉行者以死念、止息随念、四界差别及食厌想四种。其余六遍与四无色则适于一切行者,又于诸遍之中,小所缘适于寻行者,而无量所缘适于痴行者。如是当知依性行的顺适而抉择业处。此等一切是根据正对治与极适当而说的。实无此等善法的修习而不镇伏于贪等或不利益于信等的。如《弥醯经》说)“应数数修习四种法:为除于贪当修不净,为除瞋恚当修于慈,为断于寻当修入出息念,为绝灭于我慢当修无常想”。《罗睺罗经》亦说:“罗睺罗,修习于慈的修习”等,依此为一人而说七业处:所以不宜只在文句上固执,应于一切处求其真义。
以上的“执取于业处”即是业处论的抉择。对于“执取”一句的意义说明:即如瑜伽者“亲近教授业处的善友”那句所表现的;亲近善友,即(1)献自己与佛世尊或阿阇梨及(Ⅱ)具足意乐具足胜解而请教业处。
此中:(I)当如是供献自己于佛世尊说:“世尊!我今舍自身与你”。若不如是而舍者,住在边鄙的住处,一旦恐怖的所缘现前,则不可能阻止,而回至村落与俗人交杂,堕于邪求,陷于祸害了。对于自舍者,则纵有恐怖的所缘现前亦不起恐怖的。“贤者!你以前不是曾舍自身于佛陀了吗”?他作如是观察而生喜悦。譬如一人有一匹上等的迦舍迦的布,放在那里给老鼠或蚂蚁啮了,他便心生忧愁!假使他把此布施与无衣的比丘,在剪裁成一块一块的时候,他却见之而心生喜悦。如是应知同于此例,舍与阿阇梨,亦作此说:“尊者!我今把自身供献与你”,如果不如是舍弃自身,则成为不能责备的、顽固的、不听劝告的,或不咨询阿阇梨随自己所欲要到那里就去那里,这样的人则阿阇梨不予以财施或法施,亦难学得奥秘的典籍。他既不得此二种施,于佛教中亦难得住立,不久将陷于破戒或在家的生活了。舍弃自身者,决非不能呵责的,决非随意所行的,是顺从的,依照于阿阇梨而生活的。他则获得阿阇梨的财法二施,于佛教中得至于增进广大。犹如小乞食帝须长老的弟子一样。据说有三位比丘来亲近他,其中一人说:“尊者!如果你说为了你起见,跳百仞的悬崖我也努力为之”。第二位说:“尊者!如果你说为了你起见,将自身从脚跟起磨擦于石上,使全部成为残废,我亦努力为之”。第三位说:“如果你说为了你起见,停止出入息而至命终,我亦努力为之”。长老想:“此等比丘实为材器”,即为说业处。他们三人依他的教训都证得阿罗汉果。这是舍施自己的功德。所以说“舍施自身与佛世尊或阿阇梨”。
(Ⅱ)关于“具足意乐,具足胜解”,是说瑜伽者当以无贪等六种行相具足意乐。如是具足意乐得证三菩提(等正菩提,辟支菩提。声闻菩提);所谓“有六种意乐菩萨而至菩提成熟;即无贪意乐诸菩萨而见于贪之过,无瞋意乐诸菩萨而见于瞋之过,无痴意乐诸菩萨而见于痴之过,出家意乐诸菩萨而见居家之过,远离意乐诸菩萨而见集众之过,出离诸菩萨而见一切有趣之过”。无论过去未来及现在的须陀洹,斯陀含,阿那含,漏尽者,辟支佛,等正觉者,他们都是依此等六种行相而各自得证胜位的。是故当知依此六种行相而具足意乐。其次当以胜解而具足胜解;即以定的胜解定的尊重定的趋向及涅槃的胜解涅槃的尊重涅槃的趋向之义。
如是具足意乐及胜解而请求教授业处的学人,如有他心智的阿阇梨,当以此智观察其心行而知其性行;余者则应以此等方法问知其性行:“什么是你的性行?你常常现行的是什么法?你以什么作意而觉安乐?你的心倾向于何种业处”?如是知道了,然后当适合其性行而对他说业处。在说的时候,当以三种方法来说:对于自然业处已有把握者,经一二次坐谈而试其所学,当即授以业处;对于住在近边的,则每次来问的刹那,都当对他说;如果希望学了之后便往他处去的,则应对他不宜过略或过详的说。譬如于地遍中,应说:四遍的过失,遍的作法,作(遍)者的修习法,二种相,二种定,七种适不适,十种安止善巧,精进的平等,安止的规定,当以此等九种行相而说。对于其余的业处亦当那样适当的说。彼等一切将于修习的规定中详细的说。
当阿阇梨说业处时,瑜伽者应当谛听而取于相。所谓“执取于相”即“此为前句,此为后句,此为义理,此为其意旨,此为譬喻”等的行相一一忆持于心的意思。如是恭敬谛听执取于相者而得善学业处。唯有依彼(业处)而得成就胜位,实非他者。这是说明“执取”之义。
上面是对于:“亲近善友,适合于自己的性行,于四十业处之中执取何种的业处”等句一切行相的详细解释。
为诸善人所喜悦而造的清净道论,于论定的修习中,成就第三品,定名为执取业处的解释。
学习地遍者,取于……地相,其地须有限而非无限的……如米筛或米升那样大。彼即作善取,善忆持,善坚定于彼相……见于相之功德,作珍宝想,于心尊重。喜爱,集结其心于所缘之相:‘我今以此行道,诚将脱离老死’。
第四说地遍品
(五)现在再来解说:“为修习于定,舍弃不适合的精舍,而住于适合的精舍”,这里是说若与教授业处的阿阇梨同住一寺,如果那里是安乐的,则应住其处而善净业处;假使那里不安,则应迁到一迦乌多或半由旬或一由旬以内的其他任何处所去住。因为这样,如果对于业处的任何一点发生了疑问或忘记了的时候,他可以早晨起来做完了寺内的义务之后,沿途乞食而行,饭食已竟,再往阿阇梨的住所,那一天可以亲近阿阇梨问清关于业处的问题,第二天早晨,拜别了阿阇梨,沿路照样乞食而行,这样,则不致于疲劳而能回到自己的住处。若在一由旬之内亦不得安适的住处,则于阿阇梨之处对于业处中一切困难之处都应解决清楚,再三熟思业处,虽然远一点,为了修定,亦宜舍离不适的精舍而至较远的适当的精舍去住。
(1)(不适于修定的精舍)什么名为“不适当”呢?即于十八过失中具备任何种类者。这是十八过失:大的,新的,古的,路旁的,有泉,有叶,有花,有果,为人渴仰处,近于城市,近于薪林,近田,有不和合者居住,近贸易场,近边疆,近国界,不妥当者,不得善友者。于此十八种过失中具有任何过失者,即名为不适当的精舍,而不宜住。何以故?
(Ⅰ)“大的精舍”,那里有很多不等意见者集合;彼等互相违背不作义务,如菩提树下的周围等亦不扫除,不预备饮水及用的水。在那里如果此比丘这样想:“我今当去附近村中行乞了”,当他拿了衣钵出寺之时,若见未作的义务,或水缸中无水,则此时应作此等义务及预备饮水等;若怠于义务而不作,则犯恶作(突吉罗)之罪;作之,则将错过时间。过时入村,所施的食物完了,能够得些什么?即在房内入禅之时,诸沙弥及年青比丘的喧声以及大众的作业,亦使其心散乱;如果一切义务都有人作,并无其他扰乱之事,象此等大寺则亦可住。
(Ⅱ)“新精舍”,有甚多新的工作,如不参加工作,则其他比丘会出怨言。如果别的比丘们能作此说:“尊者自由行沙门法,我等当作一切新事”,这样的新精舍则亦可住。
(Ⅲ)“古寺”,有很多修理之事,甚至连自己的坐卧之处若不修理,别人亦出怨言。然从事修理又将间断业处。
(Ⅳ)在于大“路旁的”精舍,日夜有客僧来集,若于非时而来者,则须给以自己的床座,而自己当于树下或石上而住宿。翌日亦尔,则无业处的机会了。若无此等客僧搅扰者亦可住。
(Ⅴ)“泉”即石的井泉。为汲饮水,将有许多人集合在那里。又住在城市里为王家亲近的长老的弟子们,为了染衣到这里来,询问关于用具木槽(染衣之具)等,必须指示他们在某处某处。如是则常常忙碌了。
(Ⅵ)如果有各种“菜叶”的精舍,若在那里执取业处而于日间的住处打坐,则采菜的妇女走近采集菜叶及歌唱,以各样的声调而扰乱障碍于业处。
(Ⅶ)如有各种花丛而盛开诸“花”之寺,则那里亦同样的有害。
(Ⅷ)如有各种芒果、阎浮、巴纳萨等果实之寺,有希望采果者来求,不给他则彼等忿怒或以力取。又晚间在寺的中心经行之际,若见彼等如是而对他们说:“诸优婆塞!你们为什么这样”?则他们将存心怒骂,或扰乱他而使其不能安住于此。
(Ⅸ)如果在南山,象腹,支提山,结旦罗山等“为人所渴仰”的山窟精舍之中而住,则他们想:“这是阿罗汉”!如是敬重而欲往礼拜者自四方来集,使他不得安适,如果那里对他是觉得很适当的话,则白天当往他处,而夜间可在此住。
(Ⅹ)“近于城市”则有异样的所缘现行。即诸取水的婢女以水瓮相摩擦而行,(比丘)欲通过时亦不让道;又诸有权势者亦在寺中张其天幕而坐等。
(ⅩⅠ)“近于薪林”之处,那里有各种薪树和木材,诸采薪妇女亦如前面所说采野菜的妇女一样作诸不快之事。又人们想:“寺中有树,我等可以伐它造屋”,便来采伐。如在晚间从禅堂出来在寺中经行之时,看见他们说:“诸优婆塞!你们为什么这样做”?于是他们便任意恶骂,存心捣乱使其不能安住于此。
(ⅩⅡ)其次“近田”的精舍,四方都围着田,人们在寺中堆稻、打谷、晒干,并作其他甚多不适之事。又若有大财产的寺院,为寺院耕作的家属,阻止他人放牛,又不准他家应用灌溉的贮水池,于是人们取其谷穗而来示于寺僧说:“看吧!这是你们寺院农家所作的”。由于彼此的理由而诉讼,则须出入于国王或大臣的阁门。这种有大财产的寺院亦包摄于“近田”之内。
(ⅩⅢ)“有不和合者居住”的精舍,那里住着互相仇视不和的比丘,从事斗争,如果劝阻他们说:“尊者,不要这样做”。他们可能反而说道:“自从这个粪扫衣者来了之后,使我们堕落了”!
(ⅩⅣ)无论近水的“贸易场”或近陆的“贸易场”,那里通常有自船上或商队等来人说:“借一个地方”,“给我一点水”,“给我一点盐”等的种种扰乱不安之事。
(ⅩⅤ)“近边疆”的精舍,那里的人们对于佛法没有信仰。
(ⅩⅥ)“近国界”的精舍,则常有国王的畏惧。一边的国王想:“那里不服从我的命令”便攻击之;另一方的国王又想:“那里不服从我的命令”亦攻击之。在那里居住的比丘,有时在这个王所征服之处行走,有时又在那个王所征服之处行走。有时未免使人怀疑:“这是间谍”,令受意外的祸害。
(ⅩⅦ)“不妥当者”,即异性之色等的所缘聚集,或为非人栖止之所,都为不妥当的精舍。据说:
一位住在阿练若的长老,有一次,一位夜叉女站在他的草庵之门歌唱。他出来站在门口时,她却跑到经行处上面去歌唱。等长老来到经行处时,她又站到百仞的悬崖之上去歌唱,此时长老即回来。然而那女子亦急速追来对他说:“尊者,我曾经吃过像你这样的人不只是一个或两个了”。,
(ⅩⅧ)“不得善友”的精舍,是说不可能获得善友──如阿阇梨或与阿阇梨同等者、和尚或与和尚同等者的地方。不得善友是大过失。
于此等十八种过失中,具有任何种类的,当知便是不适当的精舍。在义疏中亦曾这样说:
大寺与新寺,
古寺及路旁,
有泉菜花果,
为人渴仰者,
近城与林田,
或住不和者,
近于贸易场,
或边疆国界,
不妥之住处,
不得善友者,
此等十八处,
智者知之已,
自应远离之,
如避险恶道。
(2)(住于适当的精舍)具备自行乞的乡村不过远不过近等五支的精舍,称为适当。即如世尊说“诸比丘,什么是具备五支的住所?(Ⅰ)其住所(离行乞的乡村)不过远不过近而相宜于往返者,(Ⅱ)日间不愦闹而夜间又无声音者,(Ⅲ)无虻、蚊、风、热及蛇触者,(Ⅳ)对于住所中的住者,容易获得衣服、饮食、床座及医药者。(Ⅴ)在住所中有多闻、通达阿含、持法、持律及持论母等的比丘长老居住,时时可以亲近询问:‘此为何?此为何义?’获得彼等能为解释其所不解者,阐明其所不明者,对于诸法中的疑惑之处得以除疑者。诸比丘,即如是具备五支的住所”。
这便是对于“为修习禅定舍离不适当的精舍而住于适当的精舍”一句的详细解释。
(六)“破除细障”──住在适当的寺院中,对于细小障碍,亦得断除。即剪除长发及爪毛,补缀旧衣及洗染污秽的衣服。钵如生垢则应烧煮。以及清洁其床椅等。这是详述破除细障。
(七)(修习法)兹释“不离一切修习法而修习”,今先详述地遍亦得用以说明一切业处的。即如是断除细障的比丘,饭食已竟,除去食后的昏睡(略事休息),安坐于寂静之处而取于人为的或自然的地相。即如古义疏中说:
(1)(地遍修习法)“学习地遍者,取于人为的或自然的地相,其地须有限而非无限的,有际而非无际的,有周而非无周的,有边而非无边的,如米筛或米升那样大。彼即作善取,善忆持,善坚定于彼相。彼既作善取,善忆持,善坚定于彼相已,见于相之功德,作珍宝想,于心尊重。喜爱,集结其心于所缘之相:‘我今以此行道,诚将脱离老死’。于是彼离诸欲……具证初禅”。
(自然之地)若人于过去世曾于佛教中或于出家的仙人处而出家,曾于地遍中生起四种与五种禅的,象这样具有宿世福因的人,则于自然之地──如耕地打谷场等处而得现起于相。犹如曼罗迦长老一样。
据说:尊者一天看见耕地,即现起与彼耕地一样大的相。他增长了彼相,得五种禅,依于此禅而建立毗钵舍那(观)证阿罗汉果。
(Ⅰ)(四遍过失)(人为之地)若无如是过去世的经验者,则不应违背于亲近阿阇梨时所学习的业处的规定,应该除去四遍的过失而作遍。即以青、*、赤、白的混合为四遍的过失。是故不宜取青等之色的土,应以恒河(河之通名非专指印度之恒河)之泥及如黎明之色的土作遍。
(Ⅱ)(遍的作法)不应在寺院的中央为沙弥等行走之处作遍,当在寺院的边隅隐蔽之处,或山窟或茅庵中而作可移动的或固定的。
可移动的是在四根棒所组合的中间缚上一块布片或皮革、或席片,再用除去草根石子沙粒而善加揉捏了的泥涂到那上面,当作如前所说的筛和升那样大而圆形的。在其遍作(准备)之时,当放在地上观看。
固定的是先打诸桩于地中,然后以蔓草标织起来,作成莲蓬那样的圆形。
如果适合作遍的泥土不够,可于下面放一点别的泥,再于上面涂以极清净的黎明色的泥,当作一张手又四指的直径的圆形。这便是说关于米筛或米升那样大的。
“有限而非无限”等是依遍的划定而说的。如是依上面所说之量而划定后,若以木掌拍之则会现起异样之色,故不宜取用,应以石掌磨之,作成鼓面一样的平坦。
(Ⅲ)(修习法)先将其处所扫除,然后去沐浴回来,在离遍的圆相(曼陀罗)二肘半以内之处,敷设一把高一张手又四指而有好垫子的椅子而坐。因为如果坐得过远则遍不显现,过近则知识其遍的过患之处。若坐得过高必须垂首而视,过低则未免膝痛。故依上述之法而坐。再依“欲味甚少”等句而观察诸欲之过,对于离欲及超越一切苦的方便出要(禅)而生希求,随念于佛法僧之德而生喜悦想:“此乃一切诸佛,辟支佛,声闻所实行的出要之道”,对此行道而生尊重想:“诚然以此行道,我将享受远离之乐”,发精进心,当开中庸之两眼取相修习。若眼睛张得太大则未免疲劳,而且曼陀罗(圆相)过于明显,则其相不能现起,如果开得太小,而曼陀罗不明了,心亦惛沉,如是则相亦难现起。是故如见镜中的像,当开中庸的两眼而取于相修习。不要观察曼陀罗的色泽,亦勿于(地的)特相(坚硬)作意。但不离色而把依止(的地)与色作一起,更进而置心于(地的)假说法(概念)作意。于巴脱唯,摩希,墨地尼,婆弥,梵素昙,梵松达兰等地的诸名之中,好乐那一个,当即顺适而称念之。然而“巴脱唯”是比较普通之名,故当取其普通:“巴脱唯,巴脱唯(地、地)……”而修习。应当有时开眼而视,有时闭眼而置于心。直至取相未曾现起,则百度、千度,乃至更多,当以同样的方法修习。
(Ⅳ)(二种相)如是修习,直至闭眼而置于心,其相亦来现于心中犹如开眼之时相同,此时名为“取相”生起。
他的取相生起之后,则不必坐在彼处,可进入他自己的住处坐而修习。为了避免洗足等的麻烦,当如意预备他的一层底的鞋履及手杖。如果他的幼稚的定,因为什么不适合的原故而消逝了,当即穿鞋执其手杖,再去那里(遍的地方)而取其相回来,安坐修习,数数专注思维。如是修习,诸盖次第镇伏,止息烦恼,以近行定等持于心,则“似相”生起。
前面的“取相”和这里的“似相”的差别如次:即于取相中得知遍的过失(如指印等)而似相则摧破取相而出,犹如从袋子里面取出明镜,如洗得很干净的贝壳,如出云翳的满月,如在乌云面前的鹤,显现得极其清净,实百倍千倍于(取相)。那似相无色亦无形,如果有色有形,则为眼所识,粗而触发于(生住灭或无常苦无我)三相。似相实不如是,只是一位得定者所显现的行相,是从想而生的。自从似相生起之后,即镇伏他的诸盖及止息其烦恼,以近行定而等持其心。
(Ⅴ)(二种定)二种定即近行定与安止定.以二种行相等持于心:于近行地或于获得地,这里“于近行地”则以舍断诸盖而等持于心,“于获得地”(安止地)则以诸支现前(而等持于心)。这二种定有如下的种种作用:于近行定,诸支是不强固的,因为诸支未生强力之故。譬如幼孩,引他站立而屡屡跌倒在地,如是于近行生起时,他的心有时以相为所缘有时堕于有分。于安止定则诸支强固,因为有强力之故。譬如有力之人,从坐而起,可以整天的站立,如安止定生起之时,则他的心一时断绝有分,整夜整日亦可持续,因以善的速行次第(相续)作用。
(Ⅳ)(七种适不适)与近行定共同生起的似相,他的生起是很困难的。若能于同一跏趺坐禅之时而增长(似)相得达于安止定,是很好的;如不可能,则他应以不放逸而护其相,犹如保护怀有转轮王的母胎相似。即如这样的说:
对于似相的守护者
是不会退失已得(的近行定)的,
若不这样的守护,
则失去他的所得。
这是守护的方法:
住所、行境与谈话,
人及食物并时节,
以及威仪有七种,
应避此等不适者。
应用适当的七种。
这样的行道者,不久便得安止定。
(1)“住所”──若住在那里未得生起之相而不生起,或已生起而又亡失,未得显现之念而不显现,未得等持之心而不等持,这些是不适的。如在那里相能生起而得坚固,念能显现,以及心得等持之处,则为适当住所;犹如住在龙山而精勤的帝须长老的住所一样。所以在一座有很多房间的寺院,每一住所先住三天,如果能使其心专一的住处,当在那里住。适当的住所,如铜鍱洲(即锡兰岛)的小龙洞,住在那里而取业处的,便有五百比丘证得阿罗汉果;曾在别处获得须陀洹等圣地,更在那里证得阿罗汉的实在无数。其他如结但罗山精舍也是一样。
(2)“行境”为行乞的村落,从他的住处往北或往南都不过远,仅一俱卢舍半,容易获得足够所施的食物之处为适当;相反者为不适当。
(3)“谈话”──属于三十二种无用的谈论的为不适;因为会使他的似相消逝了的。若依十论事而谈者为适当,但亦应该适度而说。
(4)“人”──不作无用谈论之人,具足戒等之德者,因他能使未得等持之心而得等持,或已得等持之心而得坚固,这是适当的。多事身体及作无用谈论之人为不适当。他实如以泥水放到清水之中而使其污浊,亦如住在俱多山的少年比丘失去他的三摩钵地一样,对于相则不必说了。
(5)“食物”──有人以甘的为适合,有的以酸的为适合。
(6)“时节”──有人适于冷,有的适于热。所以对于食物或时节的受用以安适为主,若能使未得等持之心而得等持,已得等持之心更得坚固,这样的食物和时节为适当,余者为不适当。
(7)“四威仪”──有些人以经行为适合,或者以卧、立、坐等的任何一种为适合。所以亦如住处一样,他应先以三天的试验,如果那一种威仪能使未得等持之心而得等持,已得等持之心而更得坚固的为适当,余者为不适。
这七种不适当的应该弃去,而受用其适当者,若能这样行道,常常受用于相之人,则不久之后,便可获得安止定。
(Ⅶ)(十种安止善巧)如果这样行道的人依然不得安止定,则他应该成就一种安止巧善。这便是他的方法──当以十种行相而求安止善巧:(1)令事物清净,(2)使诸根平等而行道,(3)于相善巧,(4)当策励于心之时,即策励于心,(5)当抑制于心之时,即抑制于心,(6)当喜悦于心之时,即喜悦于心,(7)当舍心之时,即舍于心,(8)远离无等持的人,(9)亲近等持的人,(10)倾心于彼(等持)。
(1)“令事物清净”──便是使内外的事物清净。如果他的发、爪、毛长了,或者身涂汗垢之时,则于内身的事物不清洁不干净。假使他的衣服破旧肮脏,充满臭气,或者住处污秽的时候,则外界的事物不清洁不干净。如果内外的事物不清洁时,则于生起的诸心与心所中的智也不清净;正如依于不清净的灯盏灯芯和油而生起的灯焰之光的不净相似。若以不净的智而思惟于诸行,则诸行也不明了的,勤行于业处之人,其业处也不增进广大的。然而如果内外的事物清洁,则于所生起的诸心心所中的智亦清洁干净;犹如依于极清净的灯盏灯芯和油而生起的灯焰之光的清净相似。若以极净的智思惟诸行,则对诸行很明了,勤行于业处之人,其业处也得增进广大的。
(2)“使诸根平等而行道”,是说使信等诸根的力量平均。如果他的信根力强,别的力弱,则对于精进根的策励作用,念根的专注作用,定根的不散乱作用,慧根的知见作用便不可能实行。所以由于观察诸法自性或作意之时而生起了强信,便应以不作意而舍弃了它,跋迦离长老的故事可以为例。
若仅有精进根力强,则信根的胜解作用以及其他的各种作用不能实行。所以应以轻安等的修习而舍弃了它。这里亦可以苏纳长老的故事为例。如是在别的诸根中,若对一根太强,当知他根的作用便不行了。这里特别的要赞叹信与慧及定与精进的平等。假使只有信强而慧弱,则成为迷信,而信于不当信之事;若慧强而信弱,则未免倾向于奸邪,犹如从*药而引生的难治的病相似;以两者均等,才能信其当信之事。若定强而精进弱,则倾向于定的怠惰,而怠惰增长;若精进强而定弱,则倾向于精进的掉举,故掉举增长。唯有定与精进相应,才不得陷于怠惰;精进与定相应,才不得陷于掉举。所以应使两者均等;以两者的均等可得安止定。然而对于修定业之人,信力强亦适合,如果信赖彼可证得安止定。于定慧中,对于修定业者一境性强亦可,如是他可证得安止定;对于修观业者,慧力强亦可,如是他可获得通达(无常、苦、无我)相。如果定慧两者均等则可获得安止定。唯念力强,对于一切都可以。因为以念可以保护由于信、精进、慧的倾向于掉举而陷于掉举及由于定的倾向于怠惰而陷于怠惰的心。所以念是好像合于一切菜味的盐和香料相似;亦如综理一切事物的大臣处理一切*务相似,可以希求一切的。故义疏说:“世尊说,念能应用于一切处。何以故?心常以念为依止,以念守护其现状,以及无念则不能策励抑制于心”。
(3)“于相善巧”(有三种),即是地遍等的心一境性的相未能成就者使其成就善巧,已成就于相的修习善巧,已得修习于相的守护善巧,这便是于相善巧的意义。
(4)什么是“当策励于心之时即策励于心”呢?由于他极缓的精进等而心惛沉之时,他便不应修习轻安等三觉支,而应修习择法等三觉支。即如世尊说:
“诸比丘,譬如有人,想用小火来燃烧,他在那小火上面放些湿的草,湿的牛粪,湿的柴,用水气来吹,又放上一些尘土,诸比丘,你们以为那人可以在这小火上燃烧吗”?“实在不可能的,世尊”。“诸比丘,正如这样,心惛沉时,修习轻安觉支是不合时的,修习定觉支是不合时的,修习舍觉支是不合时的。何以故?诸比丘,心惛沉时,以此等法是很难现起的。诸比丘,若心惛沉之时,修习择法觉支是合时的,修习精进觉支是合时的,修习喜觉支是合时的。何以故?诸比丘,心惛沉时,以此等法是容易现起的,诸比丘,譬如有人,想用小火来燃烧,他在那小火上放了些很干燥的草,牛粪,柴,以口吹风,又不放上尘土,诸比丘,你们以为此人能以小火燃烧吗”?“是的,世尊”。
这里当依(择法觉支等)各自(所得)的原因,而知择法觉支等的修习即如这样说:
“诸比丘,有善不善法,有罪无罪法,劣法与胜法,黑白分法。常常于此等法如理作意,这便是使未生的择法觉支生起的原因,或为已生的择法觉支令其增长、广大、修习而至于圆满”。
“诸比丘,又有发勤界,出离界,勇猛界,常常于此等法如理作意,这便是使未生的精进觉支生起的原因,或为已生的精进觉支令其增长、广大、修习而至于圆满。
“诸比丘,又有喜觉支的生起法。常于此法如理作意,这便是使未生的喜觉支生起的原因,或为已生的喜觉支令其增长、广大、修习而至于圆满”。
在前面的引文中,若由于通达其自性(特殊相)和(三种)共相而起作意,即名为“于善等如理作意”。由于发勤等的生起而起作意,即名为“于发勤界等如理作意”。那里的“发勤界”是说精进的开始。“出离界”是出离于懒惰而比发勤界更强了。“勇猛界”是步步向胜处迈进而比出离界更强的意思。又“喜觉支的生起法”实即是喜的名称,亦即于它的生起而作意,名为“如理作意”。
(择法觉支生起的七缘)其次又有七法为择法觉支的生起:(一)多询问,(二)清洁事物,(三)诸根平等而行道,(四)远离恶慧的人,(五)亲近有慧的人,(六)观察深智的所行境界,(七)专注于彼(慧或择法觉支)。
(精进觉支生起的十一缘)有十一法为精进觉支的生起:(一)观察恶趣等的怖畏,(二)见于依精进而得证世间出世间的殊胜功德,(三)如是观察道路:我当依于佛、辟支佛、大声闻所行的道路而行,并且那是不可能以懒惰去行的,(四)受人饮食的供养当思布施之人以此而得大福果,(五)应这样观察大师(佛)的伟大;我师是勤精进的赞叹者,同时他的教理是不可否认的,并且对于我们有很多利益,只有以恭敬的行道而为恭敬,实无有他,(六)应这样观察其遗产的伟大:应领受我们的正法的大遗产──这也不是懒惰所能领受的,(七)以光明想而作意,变换威仪及露地住而习行等,除去其惛沉和睡眠,(八)远离懒惰之人,(九)亲近勤于精进的人,(十)观察四正勤,(十一)专注于精进觉支。
(喜觉支生起的十一缘)有十一法为喜觉支的生起:(一)佛随念,(二)法随念,(三)僧随念,(四)戒随念,(五)舍随念,(六)天随念,(七)止息随念,(八)远离粗恶的人,(九)亲近慈爱的人,(十)观察于信乐的经典,(十一)专注于喜觉支。
于此等行相及此等诸法的生起,名为择法觉支等的修习。这便是“当策励于心之时即策励于心”。
(5)什么是“当抑制于心之时即抑制于心”?由于他的过度精进等而心生掉举之时,则应不修择法觉支等三种,而修习于轻安觉支等三种。即如世尊这样说:“诸比丘,譬如有人,想消灭大火聚,他于大火之上放些干草……乃至不撒尘土,诸比丘,你们以为那人能够消灭大火聚吗”?“不可能的,世尊”。“诸比丘,正如这样,当他的心掉举之时,修习择法觉支是不合时的,修习精进觉支……喜觉支是不合时的。何以故?诸比丘,掉举之心,用此等法来止息它是非常困难的。诸比丘,心若掉举之时,修习轻安觉支是合时的,修习定觉支是合时的,修习舍觉支是合时的。何以故?诸比丘,掉举之心,用此等法来止息它是很容易的,诸比丘,譬如有人,要消灭大火聚,他在那上面放了湿的草……撒上了尘土;诸比丘,你们以为那人能够消灭大火聚吗”?“是的,世尊”。
在那里亦应知道,依于各自所得的原因,修习轻安觉支等。即如世尊这样说:
“诸比丘,有身轻安,有心轻安,若能于此常常如理作意,这便是使未生的轻安觉支生起的原因,或者为已生的轻安觉支而令增长、广大、修习而至于圆满”。
“诸比丘,有奢摩他(止)相,有不乱相。若能于此常常如理作意,这便是使未生的定觉支生起的原因,或者为已生的定觉支而令增长、广大、修习而至于圆满”。
“诸比丘,有舍觉支的生起法。常于此法如理作意,这便是使未生的舍觉支而生起的原因,或者为已生的舍觉支而令增长、广大、修习而至于圆满”。
在上面的引文中于此三句(轻安,定,舍“如理作意”),即于它们(轻安等)的生起而作意,便是观察他以前曾经生起的轻安等的行相。“奢摩他相”和奢摩他是个同义语。“不乱相”即不散乱的意思。
(轻安觉支生起的七缘)其次有七法为轻安觉支的生起:(一)受用殊胜的食物,(二)受用安乐的气候,(三)受用安乐的威仪,(四)用中庸的加行,(五)远离暴恶的人,(六)亲近于身轻安的人,(七)专注于轻安觉支。
(定觉支生起的十一缘)有十一法为定觉支的生起(一)清洁事物,(二)于相善巧,(三)诸根平等而行道,(四)适时抑制于心(五)适时策励于心,(六)用信和悚惧使无兴趣之心而生喜悦,(七)对于正行而不干涉,(八)远离于无定之人,(九)亲近有定的人,(十)观察禅与解脱,(十一)专注于定觉支。
(舍觉支生起的五缘)有五法为舍觉支的生起:(一)中庸的对待有情,(二)中庸的对于诸行,(三)远离对于有情和诸行爱着的人,(四)亲近对于有情和诸行中庸的人,(五)专注于舍觉支。
若以此等行相于此等诸法而得生起者,名为轻安觉支等的修习。这便是“当抑制于心之时即抑制于心”。
(6)什么是“当喜悦于心之时即喜悦于心”呢?由于他的慧的加行太弱或者由于未证止的乐而心无乐趣,他此时便当以观察八种悚惧之事而警觉之。八种悚惧之事,便是生、老、病、死四种,以及恶趣之苦第五,由于过去的轮回苦。未来的轮回苦及由于现在的求食之苦。(心生悚惧之后)以佛法僧的随念而生起他的信乐。这样便是“当喜悦于心之时即喜悦于心”。
(7)什么是“当舍心之时即舍于心”呢?当他这样的行道,他的不惛沉,不掉举,非无乐趣,对于所缘的功用均等,行于奢摩他(止)的道路,此时则不必作策励抑制及令喜悦的努力。犹如马夫对于平均进行的马一样。这便是“当舍心之时即舍于心”的意思。
(8)“远离无等持的人”,──即远舍于不曾增进出离之道,操作甚多事务而散乱于心的人。
(9)“亲近等持的人”,──即时时亲近行于出离之道而得于定的人。
(10)“倾心于彼”──即倾心于定,尊重于定,趋于定,向于定,赴于定的意思。
这便是十种安止善巧成就。
(Ⅷ)(精进平等)
能象这样──
安止善巧的成就者,
得相的时候,
安止定生起。
如果这样行道的人,
而安止定却不生起,
贤者亦宜精进,
不应放弃瑜伽。
放弃了精进的人,
即获得一些些──
殊胜的境地
亦无此理。
是故贤者──
观察心作的行相。
以平等的精进,
数数而努力。
贤者须策励──
少少消沉意,
遮止于心的过于勤劳,
使其继续平等而努力。
譬如为人赞叹的蜜蜂等,
对于花粉、荷叶、蛛丝、帆船和油筒的行动;
中庸的努力者意向于相而行道,
从惛沉、掉举一切的解脱。
对于后面这个颂意的解释:
譬如过于伶俐的蜜蜂,知道了某树的花开得正盛之时,便很迅速的飞去,结果超过了那树,等到再飞回来而到达那里的时候,则花粉已经完了。另一种不伶俐的蜜蜂,迟缓的飞去,到达之后,花粉也完了。然而伶俐的蜜蜂,以中庸的速度飞去,很容易地到达了花聚,遂其所欲采取花粉而酿蜜,并得尝于蜜味。
又如外科医生的弟子们,置荷叶于水盘中,实习其开刀的工作,一个过于伶俐的,急速下刀,结果使荷叶破裂为二片或者沉下水里。另一个不伶俐的,惟恐荷叶破裂了或落到水里,于是用刀去触一触也不可能。然而伶俐者,用中庸的作法下刀荷叶而显示他的技巧,于是实际的工作于各处获得利益。
又如一国王宣布:“如果有人能够拿来四寻长的蛛丝,当给以四千金”。于是一位太伶俐了的人,急速的把蛛丝牵引而来,结果这里那里的断绝了。另一位不伶俐的,惟恐蛛丝断了,则用手去一触亦不可能。然而伶俐之人用不急不缓的适中手法,以一端卷于杖上,拿到国王处,获得了奖赏。
又如过于伶俐了的船长,在大风时,扬其满帆,竟被飘至异境去了。另一位不伶俐的,在微风时,亦下其帆,则他的船永久停滞在那里。然而伶俐者,在微风时扬满帆,大风时扬半帆,随其所欲到达了目的地。
又如老师对他的弟子们说:“谁能灌油筒中,不散于外者,当得赏品”。一位过于伶俐而贪赏品的,急速灌油,而散于外。另一位不伶俐的,惟恐散于外,连去灌注也不可能。然而伶俐者,以平正的手法,巧妙地注入油筒,得到了赏品。
正如这样,一个比丘,相的生起时,想道:“我今将迅速到达安止定”,便作勇猛精进,因为他的心过于精勤,反而陷于掉举,不能得入安止定。另一位见到了过于精进者的过失之后想道:“现在我何必求安止定呢”?便舍弃精进,他的心过于惛沉,自精进而陷于懒惰,他也是不能证安止定的。如果他甚至少少有一点惛沉和掉举之心,亦须脱离其惛沉和掉举的状态,以中庸的努力,趋向于相,他便得证安止定。应该象那样的修习。这便是关于此颂所说的意义:
譬如为人赞叹的蜜蜂等,
对于花粉、荷叶、蛛丝、帆船和油筒的行动;
中庸的努力者意向于相而行道,
从惛沉、掉举一切的解脱。
(Ⅸ)(安止定的规定)他这样的意向于相而行道:他想“我今将成安止定了”,便间断了有分心,以念于“地、地”的勤修,以同样的地遍为所缘,而生起意门转向心。此后对于同样的所缘境上,速行了四或五的速行心。在那些速行心的最后的一念为色界心;余者都是欲界的,但有较强于自然心的寻、伺、喜、乐、心一境性的。又为安止的准备工作故亦名为遍作,譬如乡村等的附近称为近村或近城,正如这样的近于安止或行近于安止,故亦称为近行;又以前是随顺于遍作,以后则随顺于安止,故亦名为随顺。这里的(三或四的欲界心中的)最后的一个,因为征服了小种姓(欲界的)而修习于大种姓(色界的),故又名为种姓。再叙述其不重复的(即不兼备众名,而一念假定一名的):此中,第一为预作,第二为近行,第三为随顺,第四为种姓。或以第一为近行,第二为随顺,第三为种姓,第四或第五为安止心。即于第四或第五而入安止。这是依于速行的四心或五心的速通达与迟通达而言。此后则速行谢落,再成为有分的时间了。
阿毗达磨师(论师)乔达答长老说:“前前诸善法为后后诸善法的习行缘,依据此种经中的习行缘来说,则后后诸善法的力量更强,所以在第六与第七的速行心也得有安止定的”。然而在义疏中却排斥他说:“这是长老一己的意见”。
其实只在第四和第五成安止定,此后的速行便成谢落了,因为他已近于有分之故。如果深思此说,实在无可否认。譬如有人奔向于峭壁,虽欲站住于峭壁之端,也不可能立止他的脚跟,必堕于悬崖了,如是在第六或第七的速行心,因近于有分,不可能成安止定。是故当知只有在第四或第五的速行心成为安止定。
其次,此安止定仅一刹那心而已。因为时间之长短限制,有七处不同:即于最初的安止,世间的神通,四道,道以后的果,色无色有的有分禅(无想定及灭尽定),为灭尽定之缘的非有想非无想处,以及出灭尽定者所证的果定。此中道以后的果是不会有三刹那心以上的。为灭尽定之缘的非有想非无想处是不会有二刹那心以上的。于色、无色界的有分(无想定及灭尽定)是没有限量的。其余诸处都只有一刹那心而已。在安止定仅一刹那之后,便落于有分了。自此又为观察于禅的转向心而断绝了有分以后便成为禅的观察。
(四种禅的修习法)1.(初禅)此上的修行者,唯有“已离诸欲,离诸不善法,有寻有伺,离生喜乐,初禅具足住”,如是他已证得舍离五支,具备五支,具三种善,成就十相的地遍的初禅。
(初禅的舍断支)那里的“已离诸欲”是说已经离欲,无欲及舍弃诸欲。那“已”字,是决定之义。因这决定义,说明初禅与诸欲的相对立。虽然得初禅时,诸欲可能不存在(二者不同时,似乎不能说相对立)但初禅之获证,只有从断除诸欲而来(故二者仍可说是相对立)。当这样地“已离诸欲”,要如何去证明决定义呢?答道:如象黑暗之处,决定无灯光;这样诸欲现前则初禅决定不生起,因为诸欲与禅实为对立故。又如舍离此岸才能得达彼岸,只有已舍诸欲才能得证初禅。是故为决定之义。
或者有人要问:“为什么那个(已字)只放在前句,而不放在后句?难道不离诸不善法亦能初禅具足住吗”?不应作如是想。因离诸欲,故于前句说。因为此禅是超越于欲界及对治于贪欲而出离诸欲的;即所谓:“诸欲的出离谓出离”。对于后句正如“诸比丘。唯此为第一沙门,此为第二沙门”,此“唯”字亦可应用于后句。然而不离诸欲外而称为诸盖的不善法,而禅那具足住也是不可能的;所以对于这两句亦可作“已离诸欲,已离诸不善法”来解说。又这两句中的“离”字,虽然可以用来包摄于彼分离等和心离等的一切“离”,但这里是指身离、心离、镇伏离三种。
(身离)关于“欲”的一句,《义释》中说:“什么是事欲,即可爱之色”等,是说事欲;于《义释》及《分别论》说:“欲欲、贪欲、欲贪欲、思惟欲、贪欲、思惟贪欲,此等名为欲”。这是说烦恼欲,包摄此等一切欲。象这样说:“已离诸欲”于事欲之义亦甚为适当,那就是说“身离”。
(心离)“离诸不善法”,是离烦恼欲或离一切不善的意思,这便是说“心离”。
(身离=事欲离,心离=烦恼欲离)前句的离诸事欲是说明欲乐的舍离,第二句离诸烦恼欲是说明取著出离之乐。如是事欲和烦恼欲的舍离二句,当知亦可以第一句为杂染之事的舍断,以第二句为杂染的舍断,第一句为贪性之因的舍离,第二句为愚性之因的舍离,第一句为不杀等的加行清净,第二句为意乐净化的说明。
(镇伏离=烦恼欲离)先依此等说法,”诸欲”是就诸欲中的事欲方面说的。次就烦恼欲方面说,欲与贪等这样各种不同的欲欲都是欲的意思。虽然那欲是属于不善方面的,但依《分别论》中说:“什么是欲?即欲、欲”等因为是禅的反对者,所以一一分别而说。或者因离于烦恼欲故说前句,因离于不善故说后句。
又因为有种种欲,所以不说单数的欲,而说多数的“诸欲”,虽然其他诸法亦存于不善性,但依照《分别论》中,“什么是不善?即欲欲(嗔恚、惛沉睡眠、掉举恶作、疑)”等的说法,乃表示以五盖为禅支所对治的,故说五盖为不善。因为五盖是禅支的反对者,所以说只有禅支是他们(五盖)的对治者、破坏者及杀灭者。即如《彼多迦》中说:“三昧对治欲欲,喜对治嗔恚,寻对治惛沉睡眠,乐对治掉举恶作,伺对治疑”。
如是这里的“已离诸欲”是说欲欲的镇伏离,“离诸不善法”一句是说五盖的镇伏离。但为避免重复,则第一句是欲欲(盖)的镇伏离,第二句是其余四盖的镇伏离,又第一是三种不善根中对五种欲境的贪的镇伏离,第二是对诸九恼事等境的嗔和痴的镇伏离。或者就暴流等诸法说:第一句为欲流、欲轭、欲漏、欲取、贪身系、欲贪结的镇伏离,第二句为其余的暴流、轭、漏、取、系、结的镇伏离。又第一句为爱及与爱相应诸法的镇伏离,第二句为无明及与无明相应诸法的镇伏离;亦可以说第一句是与贪相应的八心生起的镇伏离,第二句是其余四不善心生起的镇伏离。
这便是对“已离诸欲与离诸不善法”的意义的解释。
(初禅的相应支)上面已示初禅的舍断支,现在再示初禅的相应支,即说那里的“有寻有伺”等。
(寻)寻是寻求,即思考的意思。以专注其心于所缘为相。令心接触、击触于所缘为味(作用);盖指瑜伽行者以寻接触,以寻击触于所缘而言。引导其心于所缘为现起(现状)。
(伺)伺是伺察,即深深考察的意思。以数数思维于所缘为相。与俱生法随行于所缘为味。令心继续(于所缘)为现起。
(寻与伺的区别)虽然寻与伺没有什么分离的,然以粗义与先行义,犹如击钟,最初置心于境为寻。以细义与数数思惟性,犹如钟的余韵,令心继续为伺。
这里有振动的为寻,即心的初生之时的颤动状态,如欲起飞于空中的鸟的振翼,又如蜜蜂的心为香气所引向下降于莲花相似。恬静的状态为伺,即心的不很颤动的状态,犹如上飞空中的鸟的伸展两翼,又如向下降于莲花的蜜蜂蹒跚于莲花上相似。
在《二法集义疏》中说:“犹如在空中飞行的大鸟,用两翼取风而后使其两翼平静而行,以专心行于所缘境中为寻(专注一境)。如鸟为了取风而动他的两翼而行,用心继续思惟为伺”。这对所缘的继续作用而说是适当的。致于这两种的差异在初禅和二禅之中当可明了。
又如生锈的铜器,用一只手来坚持它,用另一只手拿粉油和毛刷来摩擦它,“寻”如坚持的手,“伺”如摩擦的手。亦如陶工以击旋轮而作器皿,“寻”如压紧的手,“伺”如旋转于这里那里的手。又如(用圆规)画圆圈者,专注的寻犹如(圆规)止住在中间的尖端,继续思惟的伺犹如旋转于外面的尖端。
犹如有花和果同时存在的树一样,与寻及伺同时存在的禅,故说有寻有伺。《分别论》中所说的“具有此寻与此伺”等,是依于人而设教的,当知这里的意义也和那里同样。
“离生”──离去为离,即离去五盖的意思。或以脱离为离,脱离了五盖与禅相应法聚之义。从脱离而生或于脱离五盖之时而生,故名离生。
“喜乐”,欢喜为“喜”。彼以喜爱为相。身心喜悦为味,或充满喜悦为味。雀跃为现起。喜有五种:小喜、刹那喜、继起喜、踊跃喜、遍满喜。
这里的“小喜”只能使身上的毫毛竖立。“刹那喜”犹如电光刹那刹那而起。“继起喜”犹如海岸的波浪,于身上数数现起而消逝。“踊跃喜”是很强的,踊跃其身,可能到达跃入空中的程度。
即如住在波奈跋利迦的大帝须长老,在一个月圆日的晚上,走到塔庙的庭院中,望见月光,向着大塔寺那方面想道:“这时候,实为四众(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礼拜大塔庙的时候”,因见于自然的所缘,对于佛陀所缘而起踊跃喜,犹如击美丽的球于石灰等所作的地上,跃入空中,到达大塔庙的庭院而站立在那里。
又如在结利根达迦精舍附近的跋多迦罗迦村中的一位良家的女子,由于现起强力的佛陀所缘,跃入空中。据说:那女子的父母,一天晚上要到寺院去闻法,对她说:“女儿啊!你已怀妊,这时候是不能出去的,我们前去闻法,替你祝福吧”。她虽然想去,但不能拒绝双亲的话,留在家里,独立于庭前,在月色之下,远望结利根达迦精舍内耸立于空中的塔尖,看见供养于塔的油灯,四众以花香供养及右绕于塔。并且听见比丘僧的念诵之声,于是那女想道:“那些去到塔寺的人,在这样的塔园中步行,获得听闻这样的妙法,是何等幸福”!于是她望见那(灯光庄严)犹如真珠所聚的塔寺而生起了踊跃喜。她便跃入空中,在她的父母到达之前,即从空中降落于塔园中,礼拜塔庙已站在那里听法。她的父母到了之后问道:“女儿啊!你从什么路来的”?她说:“是从空中来的,不是从路上来的”。“女儿啊!诸漏尽者才能游行空中,你是怎么来的呢”?她说:“我站在月色之下,望见塔庙,生起佛陀所缘强力的喜,不知道自己是站的还是坐的,由取于彼相,便跃入空中而降落在塔园之中了”。所以说踊跃喜可得到达跃入空中的程度。
“遍满喜”生起之时,展至全身,犹如吹胀了的气泡,亦如给水流冲入的山窟似的充满。
如果五种喜到了成熟之时,则身轻安及心轻安二种轻安成就。轻安到了成熟之时,则身心二种乐成就。乐成熟时,则刹那定,近行定,安止定三种三摩地成就。于此五种喜中,安止定的根本增长而与定相应者为遍满喜。当知在这里说的“喜”即遍满喜的意思。
(乐)可乐的为乐即善能吞没或掘除身心的苦恼为乐。彼以愉悦为相。诸相应法的增长为味(作用)。助益诸相应法为现起(现状)。
(喜与乐的差别)虽然喜与乐两种是不相离的,但是对于乐的所缘而获得满足为喜,去享受获得了的滋味为乐。有喜必有乐;有乐不必有喜。喜为行蕴所摄,乐为受蕴所摄。犹如在沙漠中困疲了的人,见闻于林水之时为喜;进入林荫之中受用于水之时为乐。于某时为喜某时为乐,当知如是清楚的辨说。
这是禅的喜和禅的乐或于此禅中有喜乐,故名为此禅的喜乐。或以喜与乐为喜乐,犹如法与律而称法律,此禅的离生喜乐,或于此禅中的故言离生喜乐。如禅一样,喜乐亦由离而生。而初禅有此喜乐,故仅说一句“离生喜乐”即可。依《分别论》中说:“此乐与此喜俱”等当知也是同样的意义。
“初禅”将在以后解说。
“具足”是说行近与证得之义;或者具足是成就之义。在《分别论》中说:“具足……是初禅的得、获得,达、到达、触作证,具足”,当知即是此义。
“住”即如前面所说的具有禅那者,以适当的威仪而住,成就自身的动作、行动、护持、生活、生计、行为、住。即《分别论》中说:“住是动作、行动、护持、生活、生计、行为、住,故言为住”。
(舍离五支、具备五支)其次说“舍离五支,具备五支”。此中由于舍断爱欲、嗔恚、惛沉睡眠、掉举恶作、疑等五盖,当知为“舍离五支”。如果未能舍断此等,则禅那不得生起,故说此等为禅的舍断支。虽在得禅的刹那,其他的不善法亦应舍断,但此等法是禅的特别障碍。即因爱欲贪着于种种境而心不能等持于一境,或者心为爱欲所征服而不能舍断欲界而行道。由于嗔恚冲击于所缘而心不能无障碍。为惛沉睡眠所征服则心不适于作业。为掉举恶作所征服则心不宁静而散乱。为疑所害,则不能行道而证于禅。因此等为特殊的禅障,故说舍断支。
其次寻令心专注所缘,而伺继续思惟,由于寻伺心不散乱而成就加行,由于加行的成就而生喜的喜悦以及乐的增长。由于这些专注,继续,喜悦,增长的助益一境性,则使与其他的相应法俱的此心,得于同一所缘中保持平等正直。是故当知寻、伺、喜、乐、心一境性的五支生起,名为五支具备。当此五支生起之时,即名为禅的生起,所以说此等五支是他的五具备支。是故此等具备支不可指为其他的禅。譬如仅限于支为名的四支*,五支乐,八支道等,如是当知亦仅限于此等支而名为五支或五支具备。
这五支虽在近行的刹那也有──因五支在近行比自然心强,但初禅安止定(的五支)比近行更强,所以能得色界相。即于安止定,由于寻的生起,以极清净的行相而专注其心于所缘,伺的生起而继续思惟,喜乐的生起而遍满全身,故言“他的离生喜乐是没有不充满全身的”。心一境性的生起而善触于所缘,犹如上面的盖置于下面的匣相似。这就是安止定的五支和其他近行等五支的不同处。
这里的心一境性虽未在“有寻有伺”的句子里提及,但在《分别论》中说:“初禅是寻伺喜乐心一境性”,如是说心一境性为初禅支。这为世尊自己所简略了的意义,而他又在《分别论》中说明。
(三种善与十相成就)其次在“三种善与十相成就”的句子中,即初、中、后为三种善,如是须知由三种善而有十相成就。
如圣典中说:(三种善)初禅的行道清净为初,舍的随增为中,喜悦为后。
(十相成就)“初禅的行道清净为初”,这初相有几种?初相有三种:(1)心从结缚而得清净;(2)心清净故得于中奢摩他相而行道,(3)由于行道而心得跳入初禅。象这样的心从结缚而得清净,心清净故得于中奢摩他相而行道,由于行道而心得跳入初禅,是初禅的行道清净为初──此等为初三相,故说此为初禅初善的三相成就。
“初禅的舍随增为中”,中相有几种?中相有三:即(1)清净心舍置,(2)奢摩他行道心舍置,(3)一性之显现心舍置。象这样的清净心舍置,奢摩他行道心舍置,一性之显现心舍置,是初禅的舍随增为中──此等为中三相,故说此为初禅中善的三相成就。
“初禅的喜悦为后”,后相有几种?后相有四:(1)以初禅所生诸法互不驾凌义为喜悦,(2)以诸根一味(作用)义为喜悦,(3)以适当的精进乘义为喜悦,(4)以数数习行义为喜悦。这是初禅的喜悦为后──此等即后四相。故说此为初禅后善的四相成就。
有人(指无畏山住者)说:“‘行道清净’是有资粮的近行(为安止定的助因),‘舍随增’是安止,‘喜悦’是观察”。圣典中说:“心至专一而入行道清净,是舍随增与由智喜悦”,是故行道清净是仅在安止中生起的以中舍的作用为“舍随增”,以诸法互不驾凌等成就──即以清白之智的作用成就为“喜悦”。详说如何?
(行道清净)(1)称为五盖的烦恼群是禅的结缚,当在安止生起的时候,其心从彼结缚而得清净。(2)因清净故离于障碍,得于中奢摩他相而行道。中奢摩他相即平等的安止定。在安止定以前的(种姓)心由一相续而转变进行于如性(即安止的状态),名为中奢摩他相行道。(3)由于这样行道进行于如性,名为跳入初禅。如是先在以前的(种姓)心中存在的(三)行相成就,在于初禅生起的刹那而显现,故知为行道清净。
(舍随增)(1)如是清净了的禅心,不须再清净,不必于清净中作努力,故名清净心舍置。(2)由于已达奢摩他的状态,不再于奢摩他行道,不于等持中作努力,故名奢摩他行道心舍置。(3)因以奢摩他行道,已不与烦恼结合,而一性的显现,不再于一性的显现中作努力,故名一性的显现心舍置。如是当知以中舍的作用为舍随增。
(喜悦)其次如是舍随增时(1)于禅心中生起了称为定慧的双运法,是互不驾凌的作用(行相)。(2)因信等(五)根解脱种种的烦恼,是解脱味一味的作用(行相)。(3)瑜伽行者进行于禅──即互不驾凌与一味随顺的精进乘(行相)。(4)他的禅心的修行于灭去的刹那作用的行相,此等一切行相的成就,是在以智见杂染之过及净化之德以后而如是喜悦清净与洁白。是故当知由于诸法互不驾凌等的成就——即清白之智的作用成就为喜悦;
于此(修习心)由于舍而智明了,故说智的作用为喜悦而称为后,即所谓:“以善舍置于心策励,于是从舍有慧而慧根增长,由于舍而心从种种烦恼得以解脱,于是从解脱有慧而慧根增长。因解脱故彼等(信、慧、精进、定等)诸法成为一味(作用),于是从一味之义为修习(而有慧而慧根增长)”。
“证得地遍的禅”──依照数目的次第故为“初”;于最初生起故为初。因为思惟所缘或烧尽其敌对的(五盖)故为“禅”。以地的曼陀罗(圆轮)为一切之义而称“地遍”。依于地的曼陀罗所得的相及依于此相所得的禅也是地遍。当知这里是以后者之义为“地遍的禅”。依于后者而称“证得地遍的初禅”。
(初禅的进展(1)行相的把握)如是证得初禅时的瑜伽行者,应该如射发的人及厨子一样的把握行相。譬如为了射头发工作的善巧的弓箭手射发的情形,那时对于站足与弓弧及弦矢的行相须有把握:“我这样的站,这样的拿弓弧,这样的拉弦,这样的取矢及射发”;自此以后,他便用那些同样的步骤而成就不失败的射发。瑜伽者也是这样:“我吃这样的食物,亲近这样的人,在这样的住所,用这样的威仪,在此时内而得证此(初禅)”,应该把握这些饮食等的适当行相。如是当他的(初禅)消失之时,则于那些成就的行相而令(初禅)再生起。或于不甚熟练的(初禅)而数数熟练,可得安止。
又如善巧的厨师,伺其主人,观察那些是他最喜欢吃的,此后便献以那样的食物,获得(主人的)奖赏。瑜伽者亦然,把握其曾证初禅时候的食物的行相,屡屡成就而得安止。所以他如射发者及厨师的把握行相。世尊曾这样说:
“诸比丘,譬如贤慧伶俐而善巧的厨师,奉献国王或大臣以种种美味,有时酸,有时苦,有时辣、甘、涩、咸、淡等。诸比丘,那贤慧伶俐而善巧的厨师,观察他自己的主人的行相:‘今天这样菜是合于我主人的口味,或取这样,或多拿这样,或曾赞叹这样;又今天我的主人欢喜酸味,或曾取酸味,或多拿酸味,或曾赞叹酸味……又曾赞叹淡味等’。诸比丘,这贤慧伶俐而善巧的厨师便获得他的衣服、钱物及奖赏。何以故?诸比丘,因为那贤慧伶俐而善巧的厨师能够把握其主人的相故。诸比丘,如是若有贤慧伶俐而善巧的比丘于身观身住……于受观受住……于心观心住……于诸法中观法住热心正知念、调伏世间的贪和忧。于诸法中观法住,则得等持其心,舍断随烦恼,把握他的相。诸比丘,彼贤慧伶俐而善巧的比丘,得住于现法乐,得念及正知。何以故?诸比丘,因彼贤慧伶俐而善巧的比丘能够把握其自心的相故”。
(初禅的进展(2)障碍法的净化)由于把取于相及再于彼等行相成就者,则仅为安止定(一刹那)的成就,不是长久的,若能善净于定的障碍法,则得长久继续。这便是说不以观察欲的过失等而善镇伏于爱欲,不以身轻安而善作静止于身的粗重,不以勤界作意等而善除去惛沉睡眠,不以奢摩他相的作意等而善除掉举恶作,对于其他定的障碍法亦不善清净,比丘若这样的入定,则如蜂入不净的窝,亦如国王入不净的花园一般,他很快的就会出来的(出定),如果善净定的障碍诸法而入定,则如蜂入善净的窝,亦如王入善净的花园一般,他可以终日安于定中了。所以古人说:
当以远离喜悦的心,
除去欲中之欲,
除去嗔恚掉举睡眠和第五之疑;
犹如王行净园,乐在初禅之中。
(初禅的进展(3)似相的增大)所以欲求熟练(安止定)的人,必须清净诸障碍法而入定,必须以广大心修习及增大既得的似相。似相的增大有二地──近行地及安止地。即已达近行的亦得增大似相,或已达安止的,于此二处的一处中必须增大。所以说:他必须增大既得的似相。
其增大的方法如次;瑜伽行者增大其似相,不要象(陶工)作钵、做饼子、煮饭、蔓萝及湿布(污点)的增大;当如农夫的耕田,先用犁划一界限,然后在其所划的范围内耕之,或者如比丘的结成戒坛,先观察各种界帜,然后结成,如是对于他的已得之相,应该用意次第区划为一指、二指、三指、四指的量,然后依照其区划而增大。不应于没有区划的增大。自此以后则以划定一张手、一肘、一庭院、一屋、一寺的界限及一村、一城、一县、一国土、一海的界限而增大,或者划定轮围山乃至更大的界限而增大。譬如天鹅的幼雏,生成两翼之后,便少许少许向上作练习飞行,次第以至飞近于日月,如是比丘亦依于上述的方法区划其相,增大至轮围山的境界,或者更加增大。当他的相增大的地方--其地的高低、河流的难渡、山岳的崎岖,犹如百钉所钉的牛皮一样。所以初学者于增大之相而得证初禅后,应该常常入定,不可常常观察;如果常常观察,则禅支成为粗而弱。如果他的禅支象这样的粗弱,则无向上努力的机缘;假使他于初禅尚未精练,即求努力于多多观察,这样连初禅都要退失,那里还能够证得二禅呢?故世尊说:
“诸比丘,譬如山中的牛,愚昧而不知适当之处,无有善巧而登崎岖的山,且这样想道:‘我去以前未曾去过的地方,吃未曾吃过的草,饮未曾饮过的水,是比较好的’。它未曾站稳前足,便举起后足,于是它永远也不会到达那以前未曾到过的地方,吃未曾吃过的草及饮未曾饮过的水了。甚至它曾经这样思念过:‘我去以前未曾去过的地方较好……乃至饮水’,其实连这个地方亦难安全的转来。何以故?诸比丘,因为那山中的牛,愚昧而不知适当之处,无有善巧而登崎岖的山故。”
“诸比丘,若有如是比丘,愚昧而不知适当之处,无有善巧,离诸欲……初禅具足住。但他对于其相不再再习行,不多多修习,未能站稳脚跟,他便这样想:‘我于寻伺止息……第二禅具足住比较好’,他实不能寻伺止息,二禅具足住。他亦已经思念过的:‘我离诸欲……初禅具足住较好’,其实他连离诸欲……而初禅具足住也不可能了。诸比丘,这叫做比丘两者俱失,两者都退。诸比丘,譬如那山中的牛,愚昧而不知适当之处,无有善巧而登崎岖的山一样”。
(初禅的进展(4)五自在)所以他应该于同样的初禅中,用五种行相,自在修行。五种自在,为转向自在、入定自在、在定自在、出定自在,及观察自在。遂其所欲的地方,遂其所欲的时间,遂其所欲好长的时间中,转向于初禅,即无迟滞的转向,为转向自在,遂其所欲的地方……入初禅定,即无迟滞的入定,为入定自在,余者当可类推。五自在之义解说如次:
从初禅出定,最初转向于寻者,先断了有分而生起转向以后,于同样的寻所缘而速行了四或五的速行心)此后生起二有分。再于伺所缘而生起转向心,又如上述的方法而起速行心。如是能够于(寻伺喜乐心一境性)五禅支中连续遣送其心,便是他的转向心成就。这种自在达到了顶点时,从世尊的双重神变中可得见到。又于(舍利弗等)其他的人作这样神变时亦得见到。比以上的转向自在更迅速是没有的。
其次如大目犍连尊者降伏难陀,优波难陀龙王一样迅速入定,名为入定自在。
能够于一弹指或十弹指的时间住在定中,名为在定自在。能以同样的速度出定,名为出定自在。为表示(在定自在及出定自在)这两种佛护长老的故事是很适合的:
尊者圆具后,戒腊八岁时,是来看护铁罗跋脱拉寺的摩诃罗哈纳瞿多长老的三万具有神通人中的一个。一只金翅鸟王想道:“等看护长老的龙王出来供粥给他的时候,我当捕它来吃”,所以它一看龙王之时,即自空中跳下,当时尊者即刻化作一山,取龙王之臂潜入山中。金翅鸟王仅一击于山而去。所以大长老说,“诸位,如果护长老不在这里,我们未免要被人轻蔑了”。
观察自在同于转向自在所说。即在那里的转向心以后而易以观察的诸速行心。
2.(第二禅)于此等五自在中曾修行自在,并自熟练的初禅出定,觉得此定是近于敌对的五盖,因寻与伺粗,故禅支弱,见此过失已,于第二禅寂静作意,取消了对于初禅的希求,为证第二禅,当作瑜伽行。从初禅出定之时,因他的念与正知的观察禅支,寻与伺粗起,喜、乐、心一境性寂静现起。此时为了舍断他的粗支而获得寂静支,他于同一的相下“地、地”的数数作意,当他想:“现在要生起第二禅了”,断了有分,即于那同样的地遍为所缘,生起意门的转向心。自此以后,即对同样的所缘速行了四或五的速行心。在那些速行心中的最后一个是色界的第二禅心,其余的如已述的欲界。
以上这样的修行者:“寻伺止息故,内净心专一故,无寻无伺,定生喜乐,第二禅具足住”。他如是舍离二支,具备三支,三种善及十相成就,证得地遍的第二禅。
这里的“寻伺止息故”是寻与伺二种的止息和超越之故,即在第二禅的刹那不现前的意思。虽然一切初禅法在第二禅中已不存在--即是说初禅中的触等和这里是不同的──但为了说明由于超越了粗支而从初禅得证其他的二禅等,所以说,“寻伺止息故”。
“内”──这里是自己之内的意思。但《分别论》中仅此一说:“内的,个人的”。故自己之内义,即于自己而生--于自己相续发生的意义。
“净”--为净信。与净相应的禅为净禅,犹如有青色的衣叫青衣。或以二禅具备此净--因为止息了寻伺的动摇而心得于净,故名为净。若依第二义的分别,当知此句应作“净的心”这样连结,若依前义的分别,则“心”应与“专一”连结。
那里的(心专一的)意义解释:一与上升为“专一”,不为寻伺的上升,故最上最胜为“专一”之义。最胜是说在世间为唯一的意思。或说离了寻伺独一无伴亦可。或能引起诸相应法为“上升”,这是现起义。最胜之义的一与上升的“专一”是三摩地(定)的同义语。如此专一的修习与增长故名第二禅为专一。这专一是心的专一,不是有情和生命的专一,所以说“心专一”。
在初禅岂不是也有此“信”和“专一”而名为定,为什么仅(在第二禅)而称为“净心专一”呢?答道:因为初禅为寻伺所扰乱,犹如给波浪所动乱的水,不是很净的,所以初禅虽也有信,但不名为“净”。因不很净,则三摩地亦不甚明了,所以亦不名为专一。在二禅中已无寻伺的障碍而得强信生起的机会。得与强信作伴,则三摩地亦得明了,故知仅于二禅作这样说。在《分别论》中亦只这样说:“净即信、信仰、信赖、净信,心专一即心的住立……正定”是。依照《分别论》的说法与此义是不会矛盾的,实与别处相符的。
“无寻无伺”--依修习而舍断故,或于此二禅中没有了寻,或二禅的寻已经没有了为“无寻”。亦可以同样的方法说“无伺”。《分别论》中这样说:此寻与此伺的寂止、静止、止息、息没、湮没、熄灭、破灭、干枯、干灭与终息。故称为“无寻无伺。
那么,在前面一句“寻伺的止息”便已成就此义,为什么再说“无寻无伺”呢?答道:虽在那里已成无寻无伺义,然这里与寻伺的止息是不同的。上面不是已经说过:“为了说明超越粗支之故,而自初禅得证其他的二禅等,所以说寻伺止息故”,而且这是由于寻伺的止息而净,不是止息烦恼的染污而净,因寻伺的止息而得专一,不是象近行禅的舍断五盖而起,亦不如初禅的诸支现前之故。这是说明净与专一之因的话。因为那寻伺的止息而得第二禅无寻无伺,不是象第三和第四禅,也不如眼识等,亦非本无寻伺之故,是仅对寻伺止息的说明,不是寻伺已经没有的说明,仅对寻伺之无的说明)故有其次的“无寻无伺”之语。是故已说前句又说后句。“定生”,即从初禅,或从(与第二禅)相应的定而生的意思。虽然在初禅也是从相应定而生,但只有此(第二禅)定值得说为定,因不为寻伺所动乱,极安定与甚净,所以只为此(第二禅)的赞叹而说为“定生”。
“喜、乐”──已如(初禅)所说。
“第二”──依照数目的次第为第二,在于第二生起故为第二。于此第二(禅)入定亦为第二。
其次说“二支舍离,三支具备”。当知寻与伺的舍断为二支舍离。在初禅近行的刹那舍断诸盖,不是这里的寻伺(舍断)。在安止的刹那,即离彼等(寻伺)而此二禅生起,所以彼等称为二禅的舍断支。
“喜、乐、心一境性”这三者的生起,名为“三支具备”。故于《分别论》中说:“第二禅是净、喜、乐、心一境性”,这是为表示附随于禅的(诸支)而说的。除开净支之外,其余三支,都是依于通达禅思之相的。所以说:“在那时候是怎样的三支禅?即喜、乐、心一境性”是。其余的如初禅所说。
3.“(第三禅)如是证得第二禅时,已于如前所述的五行相中而习行自在,从熟练的第二禅出定,学得此定依然是近于敌对的寻与伺,仍有喜心的激动,故称他的喜为粗,因为喜粗,故支亦弱,见此二禅的过失已,于第三禅寂静作意,取消了对二禅的希求,为了证得第三禅,为修瑜伽行,当自第二禅出定时,因他的念与正知的观察禅支而喜粗起,乐与一境性寂静现起。此时为了舍断粗支及为获得寂静支,他于同一的相“地、地”的数数作意,当他想:“现在要生起第三禅了”,断了有分,即于那同样的地遍作所缘,生起意门的转向心。自此以后,即于同样的所缘速行了四或五的速行心。在那些速行心中的最后一个是色界的第三禅心,余者已如前说为欲界心。
以上的修行者:“与由离喜故,而住于舍、念与正知及乐以身受──诸圣者说:“成就舍念乐住’──为第三禅具足住”。如是他一支舍离,二支具足,有三种善,十相成就,证得地遍的第三禅。
“由离喜故”──犹如上述以厌恶于喜或超越于喜名为离。其间的一个“与”字,乃连结的意思。一、可以连结于“止息”之句;二、或可连结于“寻伺的止息”之句。这里(离喜)若与“止息”连结,则当作如是解释:“离喜之故而更止息于喜故”,依此种解释,离是厌离之义。是故当知喜的厌离之故便是止息之故的意思。如果连结于“寻伺的止息”,则当作“喜的舍离之故,更加寻伺的止息之故·的解释。依这样解释,舍离即超越义。故知这是喜的超越与寻伺的止息之义。
实际,此等寻伺于第二禅中便已止息,这里仅说明第三禅的方便之道及为赞叹而已。当说寻伺止息之故的时候,即得认清:寻伺的止息实在是此禅的方便之道。譬如在第三圣道(阿那含向)本不是舍断的然亦说“舍断身见等五下分结故”,当知如是而说舍断是赞叹的,是为了努力证得(第三圣道)者的鼓励的;如是此(第三禅)虽非止息的,但为赞叹亦说是寻伺的止息。这便是说。喜的超越故与寻伺的止息故”之义。
“住于舍”──见其生起故为舍。即平等而见,不偏见是见义。由于他具备清明充分和坚强的舍故名具有第三禅者为住于舍。舍有十种:即六支舍、梵住舍、觉支舍、精进舍、行舍、受舍、观舍、中舍、禅舍、遍净舍。
(1)“兹有漏尽比丘,眼见色无喜亦无忧,住于舍、念、正知”,如是说则为于(眼耳鼻舌身意)六门中的六种善恶所缘现前之”时,漏尽者的遍净本性舍离行相为舍,是名“六支舍”。
(2)“与舍俱的心,遍满一方而住”,如是说则为对于诸有情的中正行相为舍,是名“梵住舍”。
(3)“以远离修习舍觉支”,如是说则为对俱生法的中立行相为舍,是名”觉支舍”。
(4)“时时于舍相作意”,如是说则为称不过急不过缓的精进为舍,是名“精进舍”。
(5)“有几多行舍于定生起?有几多行舍于观生起?有八行舍于定生起,有十行舍于观生起”,如是说则称对诸盖等的考虑沉思安静而中立为舍,是名“行舍”。
(6)“在与舍俱的欲界善心生起之时”,如是说则称不苦不乐为舍,是名“受舍”。
(7)“舍其现存的与已成的而他获得舍”,如是说则称关于考察的中立为舍,是名“观舍”。
(8)“或者无论于欲等中”,如是说则称对诸俱生法的平等效力为舍,是名“中舍”。
(9)“住于舍”,如是说则称对最上乐亦不生偏向为舍,是名“禅舍”。
(10)“由于舍而念遍净为第四禅”,如是说则称遍净一切障碍亦不从事于止息障碍为舍,是名“遍净舍”。
此中的六支舍、梵住舍、觉支舍、中舍、禅舍、遍净舍的意义为一,便是中舍。然依照其各别的位置而有差别:譬如虽然是同一有情,但有少年、青年、长老、将*、国王等的差别,故于彼等之中的六支舍处,不是觉支舍等之处,而觉支舍处当知亦非六支舍等之处。
正如此等同一性质的意义,如是行舍与观舍之义也是同性,即根据彼等的慧的功用差别而分为二。譬如有人拿了一根象羊足般的棒(如叉类),去探寻夜间进入屋内的蛇,并已看见那蛇横卧于谷仓中,再去考察:“是否是蛇”?等到看见了三卍字的花纹便无疑惑了,于是对于“是蛇非蛇”的分别便不关心了;同样的,精勤作观者,以观智见得(无常、苦、无我)三相之时,对于诸行无常等的分别便不关心了,是名“观舍”。又譬如那人已用象羊足的棒紧捕了蛇,并已在想“我今如何不伤于蛇及自己又不为蛇啮而放了蛇”。当探寻释放的方法时,对于捕便不关心了;如是因见无常等三相之故,而见三界犹如火宅,则对于诸行的取着便不关心了,是名“行舍”。当观舍成就之时,行舍亦即成就。称此等诸行的分别与取着的中立(无关心的)作用而分为二。
精进舍与受舍是互相差别以及其余的意义也是不同的。于此等诸舍之中,禅舍是这里的意义。舍以中立为相,不偏为味(作用),不经营为现起(现状),离喜为足处(近因)。
(问)岂非其他的意义也是中舍吗?而且在初禅二禅之中也有中舍,故亦应在那里作“住于舍”这样说,但为什么不如是说呢?(答)因为那里的作用不明显故,即是说那里的舍对于征服寻等的作用不明显故。在此(第三禅)的舍已经不被寻伺喜等所征服,产生了很明显的作用,犹如高举的头一样,所以如是说。
“住于舍”这一句至此已经解释完毕。
在“念与正知”一句中,忆念为念,正当的知为正知。这是指人所具有的念与正知而言。此中念以忆念为相,不忘失为味,守护为现起。正知以不痴为相,推度为味,选择为现起。
虽在前面的诸禅之中亦有念与正知──如果失念者及不正知者,即近行定也不能成就,何况安止定──然而彼等诸禅粗故,犹如行于地上的人,禅心的进行是乐的,那里的念与正知的作用不明。由于舍断于粗而成此禅的细,譬如人的航运于剑波海,其禅心的进行必须把握于念及正知的作用,所以这样说。
更有什么说念与正知的理由呢?譬如正在哺乳的犊子,将它从母牛分开,但你不看守它的时候,它必定会再跑近母牛去;如是这第三禅的乐虽从喜分离,如果不以念与正知去守护它,则必然又跑进于喜及于喜相应。或者诸有情是恋着于乐,而此三禅之乐是极其微妙,实无有乐而过于此,必须由于念与正知的威力才不至恋于此乐,实无他法。为了表示这特殊的意义,故仅于第三禅说念与正知。
“乐以身受”--虽然具足第三禅之人没有受乐的意欲,但有与名身(心心所法)相应的乐(受);或者由于他的色身曾受与名身相应的乐而起的最胜之色的影响,所以从禅定出后亦受于乐,表示此义故说“乐以身受”。
“诸圣者说:成就舍念乐住”,是因为此禅,由于此禅而佛陀等诸圣者宣说、示知、立说、开显、分别、明了、说明及赞叹于具足第三禅的人的意思,他们怎样说呢?即“成就舍念乐住”。那文句当知是与“第三禅具足住”连结的。为什么彼诸圣者要赞叹他呢?因为值得赞叹故。即因那人达到最上微妙之乐的三禅而能“舍”不为那乐所牵引,能以防止喜的生起而显现的念而“念”彼以名身而受诸圣所好诸圣习用而无杂染的乐,所以值得赞叹。因为值得赞叹,故诸圣者如是赞叹其德说:“成就舍念乐住”。
“第三”--依照数目的次第居于第三;或于第三而入定故为第三。
次说“一支舍离,二支具备”,此中以舍离于喜为一支舍离。犹如第二禅的寻与伺在于安止的刹那舍断,而喜亦在第三禅的安止刹那舍离,故说喜是第三禅的舍断支。
次以“乐与心一境性”二者的生起为二支具备。所以《分别论》说:“(第三)禅即是舍、念、正知、乐与心一境性”,这是以曲折的方法去表示禅那所附属的各支。若直论证达禅思之相的支数,则除开舍、念及正知,而仅有这两支,即所谓:“在什么时候有二支禅?即乐与心一境性”是。
余者犹如初禅所说。
4.(第四禅)如是证得了第三禅时,同于上述的对于五种行相业已习行自在,从熟练的第三禅出定,觉得此定依然是近于敌对的喜,因此三禅中仍有乐为心受用,故称那(乐)为粗,因为乐粗,故支亦弱,见此三禅的过失已,于第四禅寂静作意,放弃了对第三禅的希求,为了证得第四禅,当修瑜伽行。自三禅出定时,因他的念与正知的观察于禅支,名为喜心所的乐粗起,舍受与心一境性寂静现起,此时为了舍断粗支及为获得寂静支,于同样的相上“地地……”的数数作意,当他想:“现在第四禅要生起了,便断了有分,即于那同样的地遍作所缘,生起意门的转向心,自此以后,即于同样的所缘起了四或五的速行心。在那些速行心的最后一个是色界第四禅心,余者已如前述为欲界心。但有其次的差别:(第三禅的)乐受不能作(第四禅的)不苦不乐受的习行缘之缘,于第四禅必须生起不苦不乐受,是故彼等(速行心)是与舍受相应的,因与舍受相应,故于此(第四禅的近行定)亦得舍离于喜。
上面的修行者,“由断乐及由断苦故,并先已灭喜忧故,不苦不乐故,舍念清净,第四禅具足住”。如是一支舍断,二支具备,有三种善,十相成就,证得地遍的第四禅。
此中“由断乐及断苦故”,即断了身的乐及身的苦。“先已”是在那以前已灭,不是在第四禅的刹那。“灭喜忧故”即是指心的乐与心的苦二者先已灭故、断故而说的。
然而那些(乐苦喜忧)是什么时候断的呢?即是于四种禅的近行刹那。那喜是在第四禅近行刹那断的,苦忧乐是在第一第二第三(禅)的近行刹那中次第即断,但《分别论》的根分别中,表示诸根的顺序,仅作乐苦喜忧的舍断这样说。
如果这苦忧等是在那样的近行中而舍断,那么:“生起苦根,何处灭尽?诸比丘,兹有比丘,离于诸欲……初禅具足--即生起苦根于彼初禅灭尽。生起忧根……乐根……喜根,何处灭尽?诸比丘,兹有比丘,舍断于乐故……第四禅具足住──即生起喜根于彼第四禅灭尽”。依此经文为什么仅说于诸禅(的安止定)中灭尽呢?
(答)这是完全灭了的缘故。即彼等在初禅等的安止定中完全灭了,不是仅灭而已,在近行刹那中只是灭,不是全灭。(未达安止定)而在种种转向的初禅近行中,虽灭苦根,若遇为蚊虻等所啮或为不安的住所所痛苦,则苦根可能现起的,但在安止定内则不然;或者于近行中虽然亦灭,但非善灭苦根,因为不是由他的对治法(乐)所破灭之故。然而在安止定中,由于喜的遍满,全身沉于乐中,以充满于乐之身则善灭苦根,因为是由他的对治法所破灭之故。其次在(未达安止定)有种种转向的第二禅的近行中,虽然舍断忧根,但因寻伺之缘而遇身的疲劳及心的苦恼之时,则忧根可能生起,若无寻伺则不生起,忧根生起之时,必有寻伺。在二禅的近行中是不断寻伺的,所以那里可能有忧根生起,但在二禅的安止中则不然,因为已断忧根生起之缘故。次于第三禅的近行中,虽然舍断乐根,但由喜所起的胜色遍满之身,乐根可能生起的,第三禅的安止定则不然,因在第三禅中对于乐之缘的喜业已灭尽故。于第四禅的近行中,虽然舍断喜根,但仍近(于喜根)故,因为未曾以证安止定的舍而正越(喜根),故喜根是可能生起的,但第四禅(的安止)中则决不生起喜根。是故说“生起苦根于此(初禅)灭尽”及采用彼彼(二禅至四禅)(灭)”尽”之说。
(问)若象这样的在彼彼诸禅的近行中舍断此等诸受,为什么要在这里总合的说出?(答)为了容易了解之故。因为这里的“不苦不乐”即是说不苦不乐受,深微难知,不易了解。譬如用了种种方法向此向彼亦不能去捕捉的凶悍的牛;牧者为了易于捕捉,把整群的牛都集合到牛栏里去,然后一一的放出,等此(凶悍的牛)亦依次出来时,他便喊道:“捉住它”!这便捉住了。世尊亦然,为令易于了解,把一切受总合的说出,即是总合的指示诸受之后而说非乐非苦非喜非忧,此即不苦不乐受,于是便甚容易了解。
其次当知也是为了指示不苦不乐的心解脱之缘而如是说。即是乐与苦等的舍断为不苦不乐的心解脱之缘。即所谓:“贤者,依四种为入不苦不乐的心解脱之缘。贤者,兹有比丘舍于乐故(舍于苦故,先已灭喜与忧故,以不苦不乐舍念清净故),第四禅具足住。贤者,这便是四种为入不苦不乐的心解脱之缘”。
或如身见等是在他处舍断的,但为了赞叹第三道(阿那含向)亦在那里说舍;如是为了赞叹第四禅,所以彼等亦在这里说。
或以缘的破灭而示第四禅中的极其远离于贪嗔,故于此处说。即于此等之中:乐为喜的缘,喜为贪的缘,苦为忧的缘,忧为嗔的缘,由于乐等的破灭,则四禅的贪嗔与缘俱灭,故为极远离。
“不苦不乐”──无苦为不苦,无乐为不乐,以此(不苦不乐之语)是表示此中的乐与苦的对治法的第三受,不只是说苦与乐的不存在而已。第三受即指不苦不乐的舍而言。以反对可意与不可意的经验为相,中立为味(作用),不明显(的态度)为现起(现状),乐的灭为足处(近因)。
“舍念清净”--即由舍而生的念的清净。在此禅中念极清净,而此念的清净是因舍所致,非由其他;故说“舍念清净”。《分别论》说:“此念由于此舍而清净、遍净、洁白,故说舍念清净”,当知使念清净的舍,是中立之义,这里不仅是念清净。其实一切与念相应之法亦清净。但只以念的题目(包含一切相应法)而说。
虽然此舍在下面的三禅中也存在,譬如日间虽亦存在的新月,但为日间的阳光所夺及不得其喜悦与自己有益而同类的夜,所以不清净不洁白,如是此中舍之新月为寻等敌对法的势力所夺及不得其同分的舍受之夜,虽然存在,但在初等三禅中不得清净。因彼等(三禅中的舍)不清净,故俱生的念等亦不清净。犹如日间不明净的新月一样。所以在彼等下禅中,连一种也不能说是“舍念清净”的。可是在此(四禅中)业已不为寻等敌对法的势力所夺又获得了同分的舍受的夜,故此中舍的新月极其清净。因舍清净故,犹如洁净了的月光,则俱生的念等亦得清净洁白。是故当知只有此第四禅称为“舍念清净”。
第四--照数目的次第为第四;或以入定在第四为第四。
次说“一支舍离,二支具备”。当知舍于喜为一支舍离;同时那喜是在同一过程中的前面的诸速行心中便断了,所以说喜是第四禅的舍断支。舍受与心一境性的二支生起为二支具备。余者如初禅中说。
兹已先说四种禅的修习法。
(五种禅)(第二禅)其次希望于五种禅生起的人,自熟练的初禅出定,觉得此定是近于敌对的五盖,因寻粗故禅支亦弱,见此(初禅的)过失已,于第二禅寂静作意,取消了对于初禅的希求,为证第二禅,当作瑜伽行。自初禅出定之时,因他的念与正知的观察禅支,仅有寻粗起,而伺等则寂静(现起)。此时为了舍断他的粗支而获得寂静支,他于同一的相上“地地”的数数作意,即如前述而第二禅生起。此第二禅仅以寻为舍断支,而伺等四种为具备支。余者如前述。
(第三禅)如是证得第二禅时,已于前述的五行相中习行自在,并自熟练的第二禅出定,觉得此定依然是近于敌对的寻,因伺粗故禅支亦弱,见此第二禅的过失已,于第三禅寂静作意,取消了第二禅的希求,为证第三禅,当修瑜伽行。自第二禅出定之时,因他的念与正知的观察禅支,仅有伺粗起,而喜等则寂静(现起)。此时为了舍断粗支,为了获得寂静支,于同一相上(地地)的数数作意,即如前述而第三禅生起。此第三禅只以伺为舍断支,犹如四种法中的第二禅,以喜等三种为具备支,余者如前说。
这便是将四种法中的第二种,分为五种法中的第二及第三两种。于是四种法中的第三禅成为五种法中的第四禅。第四禅成为第五禅(四种法的初禅即为五种法的初禅)。
为诸善人所喜悦而造的清净道论,于论定的修习中,成就
第四品,定名为地遍的解释。
十遍:地遍,水遍,火遍,风遍,青遍,*遍,赤遍,白遍,光明遍,限定虚空遍。
第五 说余遍品
(2)水遍
在地遍之后,现在详论水遍,犹如地遍,希望修习水遍之人,当安坐而把取水相。(把取水相)有人为的及自然的一切应当辨别。于此水遍的说明,亦可如是应用于火遍等一切处,以后连(人为及自然)这一点也不再说了,唯说其特殊差别之处。
此水遍亦有曾于过去世有修习经验的具福者,则可于池、沼、盐湖、大海等自然之水而生起于相。犹如拘罗尸浮长老。
据说:尊者舍弃了他所受的恭敬利养,欲住远离之处,于锡兰的大港乘船去阎浮洲(即印度),在航行中眺望大海之际,即现起了与大海相似的遍相。
若无前世的经验者,除去四种遍的过失,不取青*赤白及其他任何有色的水,当以净布接取只有空中而未落地的雨水,或其他与此同样清净无浊的水,装满至钵口或瓮口之后,拿去放在已如前述的精舍的南隅或隐秘的假屋之处,然后安坐下来,不应观察其颜色,亦不应于其特相作意。应以整个无差别的水与色而置心于假想法(概念)上,于安婆,乌达根,梵黎,萨利楞等的水的名称中。仅取其最普通的名称“水、水”(阿波、阿波)的修习。如是修习,便得次第生起如前所述的二相(取相与似相)。
此中“取相”的生起如动摇,如果水是和水沫及水泡混成一起,则生取的(取相)也是同样的,便会见得遍的过患。“似相”现起微动,如置于空中的宝珠扇及宝石所制的圆镜一样。由于似相的显现,则彼行者得证前述的近行禅四种与五种的安止禅。
(3)火遍
希望修习火遍的人,当把取火相。此中若以有经验而具福者,可把取其自然的火相,如见灯火、灶火、烧钵的火及林火得任何的火焰都得生起于相。如心护长老:有一天尊者闻法,进入布萨堂而见灯火之际,即生起于相。其他没有经验者必须作遍。其作法如次:劈开一种有脂质的硬木晒干之后,作成小片小片,跑到适当的树下或假屋之内,像烧钵那样的把它堆集起来,点上火,再拿一块席子或皮革或布,穿一个一张手又四指大的孔放在前面,然后如前述(不过高不过低)的坐下来,不对下面的草薪或上面的烟火作意,仅把取于中间(孔之间)的盛旺的火相,不应观察青或*等的颜色;亦不宜对热等的特相作意。置心于火与色等整个的假想法(概念)上,即于根哈梵答尼,迦答唯陀,诃多萨那等火的名称中,取其比较普通的“火、火”(德瞿、德瞿)而修习。如是修习、他便能次第生起如前述的二相。
此中“取相”的显现,其火焰如破裂而射落。对于把取自然(之火)者则见遍的过患,即火炬的破片或炭块或灰及烟等的显现。“似相”则不动,犹如放在空中的赤毛毯,如金扇及如金柱的显现。由于似相的显现,修行者即能获得如前所述的近行禅及四种与五种的安止禅。
(4)风遍
希望修习风遍的人,当把取风相。可由眼见或身触去把取。即如诸义疏中说:“把取风遍者,取于风相,即观察甘蔗的叶端为风所动摇,或观察竹端树梢及头发的尾端为风所动摇,或者观察其身体为风所触,所以他看见与头相等(同人一样高)的甘蔗、竹子、树,或者长有四指长的密发的男子头发为风吹动之时,即寄以此念:“此风吹于此处”;或者风从窗牖壁隙进入而吹到身上任何部分之时,即寄念彼处、于梵多、麻罗多、阿尼罗等风的名称中,取其比较普通的“风、风”(梵瑜、梵瑜)而修习。
这里“取相”显现是动摇的,如从灶上才拿下的粥所升的热汽一样。“似相”则静止不动,余如前述。
(5)青遍
以后:“把取青遍者,即把取于花,或布,或于布颜色的青相”,依此语,对于已有经验的具福者无论见到那样青色的花丛,奉供之处的花席,或青布及宝石等,都可生起于相,对于其他无经验者,则采诸青莲花与结黎根尼迦(早荣)等花,不见其花蕊及花茎,仅以花瓣放到浅盘或平篮内,填满至其口而散布开来,或以青色的布结成一束而填满它,在诸(盘篮的)口的周围结成如鼓面一样。或以青铜、青叶、青染料等任何一种有色的东西,犹如地遍中说,作为可以携带的或仅于壁而作遍的曼陀罗,外边用一种不同的颜色而区划之。自此如地遍所说的方法即起“青、青”(尼楞、尼楞)的作意。
这里在“取相”中,能够显现遍的过患,即如显现花蕊、花茎及花瓣等的间隙。“似相”显现则脱离遍的曼陀罗,犹如在空中的宝珠扇。余如前述。
(6)*遍
*遍亦同样,即如此说:“把取*遍之人,对于花或布或有颜色的东西,而取其*相”。故于此中,若有过去经验而具福者,则看见任何这样*色的花丛、花席及*布与有颜色的东西,都能生起其相。如心护长老。据说:这位尊者在制多罗山时,看见人家用巴登伽花散布在供座上作供养,由此一见,便生起与彼供座一样大的相。其他无经验者,用迦尼迦罗花等或*布及有颜色的东西,如青遍中所说的作遍已,然后“*、*”(贝多根、贝多根)的作意,余者相同。
(7)赤遍
赤遍亦同样,即如此说,“把取赤遍之人对于花或布或有颜色的东西而取其赤相”。故于此中,若有过去经验而具福者,则看见任何这样赤色的盘陀祗梵迦等的花丛或花席,或赤色的布及宝石与有颜色的东西,都能生起其相。其他无经验者,则用阇耶苏曼那,盘陀祗梵迦,罗多柯伦达迦等花,或以赤布及有颜色的东西,如青遍中所说的作遍已,然后起“赤、赤”(罗希多根、罗希多根)的作意。余者同样。
(8)白遍
白遍亦然:“把取白遍者,对于白色的花或布或有颜色的东西而取其白相”,若有过去经验而具福者,则看见任何这样白色的花丛,或梵悉迦、苏曼那等的花席,或白莲的花聚,或白布及有颜色的东西,都能生起于相。或于锡的曼陀罗(圆轮)、银的曼陀罗、月的曼陀罗等亦能生起于相。若无经验者,则如前述的用白花或白布及有颜色的东西,如青遍所说的方法作遍已,然后起“白、白”(恶达多、恶达多)的作意。余者亦同样。
(9)光明遍
于光明遍中说:“把取光明遍的人,对于壁隙或键孔或窗牖之间而取光明相”,若过去有经验而具福者,则看见任何透过壁隙的日光或月光照到壁上或地上所现的曼陀罗(圆轮),或透过枝叶茂密的树林的空隙和茂密的树枝所造的假屋而照到地上所现的曼陀罗,都能生起于相。其他无经验者,亦得于上述的光明的曼陀罗作“光、光”(恶跋沙、恶跋沙)或“光明、光明”(阿罗迦、阿罗迦)的修习。如果不可能对那样的光明修习,则于瓮中点一灯封闭它的口,再把瓮凿个孔,放在那里把孔向到壁上。这样从瓮孔中透出的灯光照到壁上便成为曼陀罗,然后对它作“光明、光明”的修习。这灯光比上述的光还可以持久。
这里的“取相”是与壁上或地上所现的曼陀罗一样的。“似相”则如很厚而净洁的光明积聚一样。余者同样。
(10)限定虚空遍
限定虚空遍亦然:“把取虚空遍的人,即于壁隙或键孔或窗牖之间而取虚空相”。若过去有经验而具福者,看见任何壁孔等都能生起于相。其他无经验者,则于盖得很密的假屋的壁或任何皮革席子,穿一个(直径)一张手即四指大的孔,仅于那种壁孔等的孔而作“虚空、虚空”(阿迦沙、阿迦沙)的修习。
这里的“取相”即同那以壁等为边际的孔一样,如欲增大亦不能增大的。“似相”则仅有虚空曼陀罗显现,如欲增大即可增大。余者与地遍中所说的一样。
杂论十遍
见一切法的十力者,
说此为色界四种--五种禅因的十遍。
既知十遍和它们的修法,
亦宜更知它们的杂论。
在十遍中,依于“地遍”能以一成为多等,或于空中,或于水中,变化作地,以足行走其上及作坐立等,或以少及无量的方法而获得(第一第二)胜处,有此等的成就。
依于“水遍”,能出没于地中,降下雨水,变化江海等,震动大地山岳楼阁等,有此等成就。
依于“火遍”,能出烟和燃烧,能降炭雨,以火灭火,欲燃则燃,为了要以天眼见东西而作诸光明,般涅槃之时能以火界荼毗其身体,有此等成就。
依于“风遍”,能速行如风,能降风雨,有此等成就。
依于“青遍”,能变化青色,作诸黑暗,依于妙色及丑色的方法而获得(第三)胜处,证净解脱,有此等成就。
依于“*遍”,能变化*色,点石成金,依前述(妙色丑色)的方法而获得(第四)胜处,证净解脱,有此等成就。
依于“赤遍”,能变化赤色,依前述的方法获得(第五)胜处,证净解脱,有此等成就。
依于“白遍”,能变化白色,离诸惛沉睡眠,消灭黑暗,为了要以天眼看东西而作诸光明,有此等成就。
依于“光明遍”,能变化辉煌之色,离诸惛沉睡眠,消灭黑暗,为了要以天眼看东西而作诸光明,有此等成就。
依于“虚空遍”,能开显于隐蔽,在大地中及山岳中亦能变化虚空,作诸(行住坐卧的)威仪,可于墙垣上自由步行,有此等成就。
一切遍都得有上、下、横、无二、无量各种。即如此说:“有人于地遍作上、下、横、无二、无量想”等。此中“上”即上向于天空。“下”即下向于地面。“横”即区划了的田园的周围。即是说或者有人仅向上增大于遍,有人向下,有人向周围,犹如希望以夭眼见色而(向自己所欲的方向)扩展光明一样,依他们各各不同的目的而扩展,所以说上、下与横。“无二”即指这一遍而不至于他遍说的。譬如有人入于水中,则各方面都是水,更无他物,如是于地遍中只有地遍,更无他遍的成分。于一切遍都是这样。“无量”是依遍的无限量的扩展而说的。由于心的遍满于遍而遍满于一切,没有这是遍的初,遍的中等限量。
如说:“那些具足业障,具足烦恼障,具足异熟障,无信、无愿、恶慧,不能入决定正性的善法的有情”,象这样的人们,甚至一人而修习一遍也不能成就。
“具足业障”是具有无间业的。“具足烦恼障”是决定邪见者,两性者(阴阳人),*门(半择迦)。“具足异熟障”是由无因、二因而结生者。“无信”即对佛(法僧)等没有信的。“无愿”即对非敌对法及圣道而无有愿。“恶慧”即无世间、出世间的正见。“不能入决定正性的善法”是不能入于善法中而称为决定,称为正性的圣道的意思。像这样的人不但在遍中,就是在一切业处之中一个也不能修习成就的。所以必须由于离诸异熟障的善男子,遥远地回避了业障与烦恼障,闻正法而亲近善人增长其信,愿与智慧,勤行业处瑜伽。
为诸善人所喜悦而造的清净道论,于论定的修习中,成就
第五品,定名为余遍的解释。
第六说不净业处品
十不净:膨胀相、青瘀相、脓烂相、断坏相、食残相、散乱相、斩斫离散相、血涂相、虫聚相、骸骨相。
第六说不净业处品
在遍之后,再指示膨胀相、青瘀相、脓烂相、断坏相、食残相、散乱相、斩斫离散相、血涂相、虫聚相、骸骨相,十种无意识者(死者)的不净。
(十不净的语义)(1)在命终之后渐渐地膨大,犹如吹满风的皮囊,所以叫膨胀。膨胀即“膨胀相”,或以厌恶的膨胀为“膨胀相”。即与膨胀的尸体是同义语。
(2)破坏了的青色为青瘀。青瘀即“青瘀相”,或以厌恶的青瘀为“青瘀相”。在那肉的隆起处是红色的,脓所积聚处则白色,其他多处则青色,在青的地方如为青衣所缠,和这样的尸体是同义语。
(3)在诸破坏之处流出脓来叫脓烂。脓烂即“脓烂相”,或以厌恶的脓烂为“脓烂相”,和这样的尸体是同义语。
(4)解剖为二而未离开的为断坏。断坏即“断坏相”,或以厌恶的断坏为“断坏相”。即与从中央剖开的尸体是同义语。
(5)这里那里各各为犬和野干所食啖叫做食残。食残即“食残相”,或以厌恶的食残为“食残相”。象这样的尸体是同义语。
(6)种种离散为散乱。散乱即“散乱相”,或以厌恶的散乱为“散乱相”。即一处是手,另一处是脚,又一处是头,这里那里散乱着的尸体是同义语。
(7)由斩斫而与上述同样散乱的为“斩斫离散相”。象乌鸦的足迹,于肢体中以刀斩斫而如前述散乱的尸体是同义语。
(8)流出的血散布在这里那里为“血涂相”。即为流出的血所涂的尸体是同义语。
(9)诸蛆虫为虫。为虫所散布叫”虫聚”。即充满于虫的尸体是同义语。
(10)骨即“骨相”,或以厌恶的骨为“骨相”。即与骸骨是同义语。
其次,此等(十不净)也是依此膨胀等生起的诸相的名字,又是于此诸相中证得诸禅的名称。
(修习法)(一)(膨胀相的修习法)瑜伽者若欲于膨胀之身生起膨胀之相而修称为膨胀之禅的,应该如地遍中所说的方法去亲近阿阇梨而把取业处。那些对瑜伽者说业处的人,对于(1)为取不净相而前行的处所,(2)四方诸相的考察,(3)以十一种法取相,(4)观察(至墓场等)往返的道路,(5)乃至最后的安止规定,都应该说。那些瑜伽者亦应善学一切,到前面所说的住处,遍求膨胀相而住。
(1)(为取不净相而前行的处所)如是修不净者,若听见人家说,在某某村口、林口、道路、山脚、树下,或冢墓间有膨胀的尸体丢在那里的时候,不要象在不妥当的渡头而即跳去。为什么呢?因为不净的尸体可能有野兽光顾或非人觊觎,若往那里走,则有生命的危险。或者所走的路要经过村口、浴场与田边,那里可能发现异性之色,甚至那尸体便是异性──即男子以女体为异性,女子以男体为异性。如果异性之体是新近才死的,可能生起净想,所以对于他的梵行也是障碍。如果他能够这样的自觉:“这对于我是不足轻重的”,那么他便可去。
在出发的时候,应该告诉僧伽的长老或其他通达的比丘。何以故?假使他在冢墓之间,为非人、狮子虎豹等的形色和声音等不顺的所缘所威胁而肢体战栗,或食物不消化而呕吐,或其他意外的病发生时,则寺内的长老比丘既能善护其衣钵,亦将派遣青年比丘及沙弥去看护那比丘。还有些盗贼认为“冢墓是一个不被人怀疑的地方”,故在已盗和未盗的时候,往往在那里集合,或者给人们追逐的盗贼,跑进比丘的地方,把赃物丢在那里逃走了。追的人来到这里便说:“我们被盗的东西和贼都找到了”!即捕此比丘及伤害他。此时则僧伽长老即可阻止他们说:“莫伤害他,他行前曾经对我说过,是来这里行道的”,人们既得了解,便可安全了。这便是行前要先告知的利益。所以欲见不净相者,依照前述的方法告知比丘之后,应如刹帝利到灌顶的地方去,又如祭祀者到祭坛去一样的生起喜悦心而行,既生喜悦心后,当依诸义疏所说的方法去行。即所谓:
“摄取膨胀不净相者,置念不忘,内摄诸根,意不外向,观察往返的路,不与他人作伴单独而行。在弃有膨胀不净之相的地方,那里并有岩石、蚁塔、树、灌木、蔓草等相及所缘,对于所有的相及所缘既作注意之后,再观察其膨胀不净相的自性、状态。即是对于颜色、性别、形状、方位、空间、界限、关节、孔隙、凹部、凸部与周围等相,他得深深的习取,善能把握,善能确定,他对于那些相既善习取、把握及确定之后,置念不忘,内摄诸根,意不外向,观察往返的路,不与他人作伴单独而行。他经行时当于不净相作意而经行,坐时亦当于不净相作意而打坐。
对于考察四方诸相有什么作用?有什么功德?考察四方诸相有不迷惑的作用,有不迷惑的功德。以十一种法取相有什么作用?有什么功德?以十一种法取相是为了令心与不净相密切的连结,有密切连结的功德。观察往来的路有什么作用?有什么功德?观察往来的路是为了给与(业处的)正当路线,有给与正路的功德。
他见不净相的功德之后,作珍宝想,起恭敬而生喜爱置心于所缘中:‘诚然依此行道,我将脱离生死’,因彼离欲……得于初禅具足住。他证得色界的初禅,得天住及由修行所成的福业之事”。
如果他只为调心而去墓场看尸体的,则应鸣钟集众同行。若以业处为首要之目的,则应不舍其(念佛等的)根本业处,于彼作意,为了避免冢间的犬等的危险,须拿手杖或棍,坚住(于念佛等的根本业处),作念不忘,内摄第六意及诸根令不外向,无双单独而行。从寺院出来的时候当注意观察:“我是从某方,某门出来的”。此后行路之时,当观察那道路“这路是向东方走的,或向南、西、北方,或向四维”。又“这里向左折,这里向右走,在什么道路的地方有岩石、蚁塔、树林、灌木、蔓草”等,在路上都应一一确定,趋向于(不净)相处而行。不要逆风而行,因逆风则尸体的臭气扑鼻,令脑昏乱,或使呕吐,而生后悔:“为什么我要来这样的尸体之处”!所以应避逆风而顺风行。如果途中有山,或峭壁、岩石、篱笆、荆棘、流水、沼池,不可能顺风而行,则用衣角扪鼻而行,这是他的行的方法。
(2)(四方诸相的考察)这里走去的人,不应即刻去看不净相,须先确定方位;因为所站的一方,若对于所缘不明显,则心亦不适于工作;所以应该避免那一方。如果所立之处对于所缘很明显的,则心亦适于工作,故应站在那里。对于逆风和顺风都应避免,站于逆风者未免为尸体的臭气所恼而散乱于心;站在顺风者,如果那里有非人居留,则未免触怒他们而致灾害。所以应该稍微避开而在不很多的顺风处站立。如是注意站立,亦不应离尸体过远与过近或在正头方及正足方站立,因为站得过远对于所缘不明显,过近则生恐怖。若站在正头方或正足方,则对一切不净相难得平等的认识。所以不过远过近而视,当在尸体的中部适当的地方站立。
如是站立之人,“那里并有岩石……蔓藤等相”,当依此说考察四方诸相。其考察的方法如次:若在不净相的周围看见有石头,应该确定这石头的高、低、大、小、赤、黑、白、长及圆等。此后应该观察:“在这个地方是这个石头,这边是不净相;这边是不净相,这里是石头”。如见蚁塔,亦应确定其高、低、大、小、赤、黑、白、长与圆等。此后应该观察:“在这个地方是这个蚁塔,这边是不净相”。如见树,则应确定它是阿说他(即菩提树),或榕树,或无花果树,或迦毗他伽树,及它的高、低、大、小、黑、白等。此后应该观察:“在这个地方是这棵树,这边是不净相”。如见灌木,则应确定它是醒提,或迦罗曼陀,或迦那维罗,或鼓轮达伽及它的高、低、大、小等。此后应该观察:“在这个地方是这样的灌木,这边是不净相”。如见蔓藤,应确定它是罗婆(葫芦瓜)或俱盘提(南瓜)或沙麻、或黑葛、或臭藤。此后应该观察:“在这个地方是这样的蔓藤,这边是不净相;这边是不净相,这里是蔓藤”。这便包摄“与相俱作,与所缘俱作”的意义。再三的确定名为“与相俱作”,这是石头这是不净相,这是不净相这是石头,往往这样双双连结确定,名为“与所缘俱作”。
如是与相俱及与所缘俱作已,其次确定“自性的状态”,即是说当时不净相的自性状态──不与他共的独特的膨胀的状态作意。膨胀是膀义,即以这样的自性与作用而确定之义。
(3)(以十一种法取相)如是确定之后,次说“以色、以相、以形、以方、以处、以界限”六法取相,怎样取呢?(Ⅰ)“以色”,即瑜珈行者当确定这尸体是黑的,或白的,或金*的皮肤的色。(Ⅱ)“以相”,并不是说确定其女相或男相,当确定这尸体是青年、中年或老年的。(Ⅲ)“以形”,是只依膨胀的形而确定这是他的头形,这是他的颈形,这是手形,这是腹形,这是脐形,这是腰形,这是股形,这是胫形,这是足形。(Ⅳ)“以方”,即确定这尸体的两方,从脐以下为下方,脐以上为上方;或者确定我是站在这一方,而不净相则在那一方。(Ⅴ)“以处”,当确定手在此处,足在此处,头在此处,中部身体在此处;或者确定我是站在此处,而不净相则在彼处。(Ⅳ)“以界限”当确定这尸体下以足掌,上以发顶,横以皮肤为界,在其界限之内观察三十二分充满污秽的尸体,或者确定这是他的手界,这是足界,这是头界,这是中部身体的界限。
或者取得全体的任何部分,即以彼处为膨胀的界限。男子对于女体(尸),女子对于男体(尸)是不适宜的。在异性的尸体不能生起(不净相的所缘),只是扰乱的缘而已,如中部义疏中说:“虽系腐烂的女人亦能夺去男子的心”。所以当对同性的尸体以此六法取相。
其次如已亲近过去诸佛,曾习业处,行头陀支,思惟(地水火风的)大种,把握(无常、苦、无我)诸行,观察(缘起的)名色,除有情想,行沙门法,熏习其(善的)熏习,修其所修,得(解脱)种子,具上智而少烦恼的善男子,见其所见的尸体处,即得显现似相。如果不能如是显现,则以此六法取相而得显现。假使这样依然不能显现,那么,他们必须再以关节、孔隙、凹部,凸处、周围五法取相。
此中(Ⅶ)“以关节”,是一百八十关节。然而在膨胀的相上怎么能够确定一百八十关节呢?所以他应观察右手的三关节,左手的三关节,右足的三关节,左足的三关节,头颈一关节及腰一关节的十四大关节。(Ⅷ)“以孔隙”,即应观察手胁之间,足与足间,腹的中间及耳孔的孔隙。对于闭眼的状态,开眼的状态,或闭口开口的状态亦宜观察。(Ⅸ)“以凹部”,即应观尸体的凹处,如眼窝、口腔及喉底等;或者观察我站在低处,而尸体在高处。(X)“以凸处”,当观尸体的高处,如膝、胸、或额等;或者观察我站在高处,而尸体在低处。(ⅩⅠ)“以周围”,当观察尸体周围的一切。以智行于全尸体,那一处显现明了的,即置心于彼处:“膨胀相、膨胀相”而念。如果这样也不能显现,则应置心于(上半身)直至腹端最膨胀之处:“膨胀相、膨胀相”作念。
今对“善取彼相”等作如是的抉择:诸瑜伽者对于这尸体当依前述的取相法而善取相,专心置念,如是数数善作把握与确定。离尸体不过远不过近之处站立或坐,开眼观看而取相。心念“厌恶的膨胀相、厌恶的膨胀相”,乃至百回千回的开眼观看,闭眼专思。行者当如是数数取相而至善取。什么时候为善取呢?即在开眼见相闭眼而思相亦同样的显现之时,名为善取。他如是取相而得善取善把握而善观察已,如在那里(冢墓)修习到最后仍不能得证(初禅),则他回来之时亦如前说的方法单独无伴,于同样的不净业处上作意,置念专注,内摄诸根,意不外向,回到他自己的住所。当他从冢墓出来而在回转的途中,应如是观察:“我是从此路出来的,此路向东走,或向西、南、北走,或向四维走,此处向左转,此处向右折,在这里有石头,这里有蚁塔,这里有树,这里有灌木,这里有蔓藤”。如是观察归途而回来后,在经行时亦宜在结合于不净相而经行,即是应该向不净相那方面的地点经行的意思。坐禅的时候亦宜布置与不净相结合的坐处。如果在那方面有深坑,或悬崖、树木、墙围、泥沼等,不可能向那方面去经行,而坐席也不可能布置在那样的地点,所以他只得在望不见那方的不适合之处经行和打坐,然而他的心也应该倾向于那方面。
现在说“观察四方诸相依什么”等的质问及“为了不迷乱”等答复的意义:如在(夜等的)非时往膨胀相的地方观察四方诸相,为取相而开眼观看时,即死尸好像起立,好像扑过来,好像追来等现起,他见到那样恐怖的所缘,心起迷乱犹如狂人,怖畏昏迷,毛骨竖立。在圣典中分别三十八所缘里面,没有其他那一种所缘象这样恐怖的。所以这不净业处名为弃舍禅那者。何以故?因为于此业处中太恐怖故。所以瑜伽者必须坚持其念:“死尸决不会起立而追的,如果在那尸体旁边的石头或蔓藤能追来,尸体才可能追来,如果那石头或蔓藤不能追来,而尸体亦不能追来。这是由你自己的想生成。今天你的业处显现了。比丘,莫恐怖吧”!于是除去畏惧而生欢笑,当置其心于相中。如是得证于超胜的境地。所以如是说:“观察四方诸相是为了不迷乱故”。
次以十一种法取相成就令心与业处密切的连结:即是由于他的开眼观看之缘,而得生起取相,由于置念于取相而得生起似相;置意于似相而成就安止定;在安止定中增大于毗钵舍那(观)而得证阿罗汉。所以说:“以十一种法相是为了令心与不净相密切的连结”。
(4)(观察往来的路)“观察往来的路是为了给与(业处的)正当路线”,即是观察去的路及回来的路,因此而得给与业处的正当的路线的意思。假使这比丘取了业处回来时,在途中碰到了什么人问他:“尊师,今天是什么日子”?或问是那一天,或提出什么问题,或作问候的时候,他是不应该以为自己是行业处之人而默然地走过去的。他必须说是什么日子及答复其问题。如果他不知道,他说:“我不知道”,并得作如法的问候。因为这样做,对于他所取得而尚幼稚的不净相就要消失了。虽然消失,但也得答复其所问的日子。若不知其所问,当说:“我不知道”。若知道则应简单的说。问候也是必需的。如见作客的比丘,应向客僧问候。其他如塔庙庭院的义务,菩提树园的义务,布萨堂的义务,食堂、火房、阿阇黎与和尚、客僧、发足者的义务等,如在《犍度》中的一切义务都应操作。然而作了那些事情,他的幼稚的不净相也消失了。虽然他希望“我再去取相”,但此时的尸体已为非人或野兽所占,故不可能再去冢墓,或者不净相业已消逝,因为膨胀相放了一两天,已经转成了青瘀等的状态。在一切业处之中象这样难得的业处是没有的,所以那失去了不净相的比丘,当在夜住处或日住处中坐下:“我是从这扇门出寺,向某方面的道路走去,在某处向左转,某处向右折,某地方有石头,某处有蚁塔、树、灌木、蔓藤,我在那条路步行时,在某处得见不净相,在那里向那方面站着,如此如此考察四方诸相,如是取得不净相之后,由某方从冢墓出来,由这样的路作如是如是的回来,在此处坐”,应如是在坐处中结跏跌坐,考察其往来的路。由于他这样的考察,则不净相依法显现明了,如在目前,再得依照以前所行的业处的过程行道。所以说:“观察往来的路是为了给与业处的正当路线”。
(5)(安止的规定)对于“见彼功德之后,作珍宝想,起恭敬而生喜爱,置心于所缘中”的句子,是说置意于厌恶的膨胀相中,得生禅那,以禅那为足处(近因)而增长毗钵舍那(观)者,便得见此“诚然依此行道,我将脱离生死”的功德。譬如一贫穷人,获得了很名贵的珠宝,便作“我已获得其实难得的”,起珍宝想,生尊重心,极其爱好而加保护;此人亦然:“我已获得此难得的业处,如那穷人的名贵的珠宝。因为修习四界业处的人,可取他自己的四大,安般(出入息)业处者,可取他自己的鼻息,遍业处者,可以作遍而随意修习,如是其他的业处也都是容易得的。唯有此(膨胀相)持续一二天后,便变成了青瘀等的状态,实在没有象这样难得的”,故应起珍宝想,生尊敬心,爱好的保护彼相,在夜住所或日住所中,应该数数的把心密切地连结到“厌恶的膨胀相、厌恶的膨胀相”上面去,应该对那相再三考虑、作意与思惟。能这样做,则他的似相生起。
关于(取相与似相)二相的各别作用:即“取相”的显现是坏形的、可怕的、恐怖的景象。然而“似相”则如四肢五体肥满的人随其所欲吃饱了睡卧的样子。在获得似相的同时,因对外欲不作意之故而得镇伏舍于爱欲。因舍于随贪而他的嗔恚亦舍,犹如血除而浓亦除。同样的由于勤精进故舍断惛沉睡眠。因无追悔而作寂静法的精勤,舍断掉举恶作。因得殊胜的现前,故对指示行道的导师(佛),对行道及行道的果而得除疑。如是舍除了五盖,同时于似相中以心的攀缘为相的寻生起,成为相续思维作用的伺,获得殊胜的证悟之缘故喜,由喜意而生轻安,因轻安而生乐,由乐而生心定,故因乐而成心一境性的五禅支现前。如是初禅的影像的近行禅亦在那一刹那生起。此后得证初禅的安止及五自在的一切,如地遍中所说。
(其余的九不净)以后的青瘀等相,也是依那“为取膨胀不净相的人,专置其念、无双单独前往”等同样的说法,从起初出发前往、取相等一切都用那“为取青瘀不净相的人……”,“为取脓烂不净相的人……”,如是依照前述的同样方法,应知决择在什么地方当改换“膨胀”的句子。其次说他们的差别之处:
(二)(青瘀相)对于青瘀相,当起“厌恶的青瘀相、厌恶的青瘀相”的持续作意。在“取相”是显现斑点的色,而“似相”则显现满是(青瘀色)的。
(三)(脓烂相)对于脓烂相,当起“厌恶的脓烂相、厌恶的脓烂相”的持续作意。在“取相”是显现好像(脓的流出),而“似相”则显现不动而静止的。
(四)(断坏相)断坏相在战场上,或盗贼盘踞的森林中,或国王令斩盗贼的冢墓间,或狮子、老虎啮人的阿练若间,可得此相。若去这样的地方,如果落在各方的断坏相能够一眼见到的,那是最好,如不可能见到,不应用自己的手去触,因为亲手去触未免成为太亲切了,所以应令寺役或沙弥或其他什么人(把各自一方的断坏相)聚集在一处。如果不得那样的人去做,则应由自己用手杖或棍子把断片堆放一处排列,中间相隔一指的断缝。这样放好之后,即起“厌恶的断坏相、厌恶的断坏相”的持续作意。这里的“取相”是显现中间斩断似的,而“似相”则显现圆满的。
(五)(食残相)于食残相,即起“厌恶的食残相、厌恶的食残相”的持续作意。在“取相”时是显现这里那里被取食了的样子,而“似相”则显现圆满的。
(六)(散乱相)于散乱相,即用断坏相中所说的同样方法,令他人或自己把它们安排成一指的隔离,然后起“厌恶的散乱相、厌恶的散乱相”的持续作意。在“取相”时是显现通常明了的隔离,而“似相”则圆满的显现。
(七)(斩斫离散相)斩斫离散相,亦能在断坏相中所说的那样的地方获得,去到那里以后,如前所说的同样方法令他人或自己把它们安排一指的隔离,然后起“厌恶的斩斫离散相、厌恶的斩斫离散相”的持续作意。在“取相”时,是显现可以认识的被斩斫的伤口似的,而“似相”则圆满的显现。
(八)(血涂相)血涂相,在战场等处的受伤者,手足被斫的疮口或疖疱等伤口流血的时候可以获得。看见那血相后,即起“厌恶的血涂相、厌恶的血涂相”的持续作意。在“取相”时,显现象风飘的红旗的动摇的相状,而“似相”则显现静止的。
(九)(虫聚相)虫聚相即是过了二三天之后的臭尸的九个疮口涌出虫堆的时候。亦可在狗子、野干、人、*牛、水牛、象、马、蟒蛇等的尸体上发现聚虫象一堆米饭似的。无论对于那些的那一处,即起“厌恶的虫聚相、厌恶的虫聚相”的持续作意。犹如小乞食者帝须长老对黑长池中的象的尸体而现起此相一样。在。取相”中是显现象动摇似的,而“似相”则如一块静止的米饭的显现。
(十)(骸骨相)对于骸骨相,即依照“如果看见抛弃在坟墓附有血肉而结以筋及骨节连锁着的尸体”等的种种说法。所以他依前面所说的同样方法从住处出来及前往目的地,对周围的石头等作共相共所缘而念:“这骸骨”及观察其自性的状态,依色等十一种行相而习取于相。(1)如果于色中而见白色者,则不会现起(厌恶相),因为掺杂了白遍,于是应该只以厌恶心而见骸骨。(2)在这里的持相是指手等,故应观察手、足、头、腹、腕、腰、大腿、小腿等相。(3)须观察长、短、圆、方、小、大等的形状。(4)观察方位及(5)处所,已如前说。(6)观察骸骨周围的界限,对于那一部分骸骨显现得明了的时候,即取那一部直至证得安止定。(7、8)次当观察那样那样的骸骨的凹处凸处及凹部凸部;于其所立之处亦当作“我在低处骨在高处或我在高处骨在低处”的观察。(9)次当观察两骨衔接之处的关节。(10)观察骨与骨间的有孔无孔。(11)以他的智行于一切处后,当知“在这里是这样的骨”,如是观察于周围。假使于此等相中依然不能显现的时候,则应置心于额骨上。正如在此骸骨相所应用的这十一法取相,在以前的虫聚相等亦得以此作适宜的观察。于此骸骨业处,无论对全副连锁的骸骨或对一骨都得成就。所以在那些骸骨里面无论对那一部分,当以十一法取相而起:“厌恶的骸骨相、厌恶的骸骨相”的持续作意。这里的“取相”和“似相”,据义疏说是相同的。但对于一骨说是适合的。然而若对连锁的骸骨,则在“取相”中是能认明孔隙的,在“似相”中乃显现圆满的。即于一骨亦得于“取相”为恐怖,而“似相”则应导入近行定而生喜悦。在这种场合对于在义疏中所说的(取相和似相同样),那是容许我们作如上的各别说法的。如在义疏中先说“于四梵住及十不净中是没有似相的。于四梵住中其界线的混合为相,于十不净中作正当的辨别而见厌恶的时候为相”,但于后面又说“这是取相和似相二种相”。所以说“取相”是显现各异的恐怖等。如果经过思考之后,则我这里的说法是适合的,同时摩诃帝须长老由于看见齿骨而显现全女子的身体为骨聚等的故事,可引为这里的例子。
杂论十不净
这些为一一禅那之因的不净,
是那千眼帝释称赞的净德的十力者的演说。
既已知道了它们和他们修习的方法,
关于它们的杂论更应作进一步的认识。
在这些(十不净)里面证得任何一种禅那的人,因为彻底镇伏了贪,故如离欲者(阿罗汉)的不贪行者。虽然已经说了各种不净的区别,亦应知道(一)依尸体的自性转变的区别及(二)依贪行者的区别。
(一)当尸体成为厌恶状态的时候,即转变为膨胀相的自性或青瘀等任何其他的自性。如果能够获得任何的厌恶相,即在那里作“厌恶的膨胀相,厌恶的青瘀相”的取于不净相,故知依尸体的(不净)自性转变而说十种不净的区别。
(二)依贪行的差别说,即是由于膨胀相的显示其尸体的坏形,故适合于贪行的人。由于青瘀相的显示其坏色的皮肤,故适合于贪身色的人。由于脓烂相的显示其与身色连络的恶臭的状态,故适合贪于由花香等的装饰而生的身香的人。由于断坏相的显示其中间的孔隙,故适合贪于身体坚厚的人。由于食残相的显示有肉的丰满部分的破坏,故适宜贪于乳房等身体的肉的部分的人。由于散乱相的显示四肢五体的散乱,故适宜贪于四肢五体的玩弄之美的人。由于斩斫离散相的显示其整个身体的破坏变易,故适宜贪于身体完整的人。由于血涂相的显示血的涂抹的厌恶状态,故适宜贪于装饰成美丽的人。由于虫聚相的显示普通都有的身体的无故的蛆虫,故适宜贪于身为我所有的人。由于骸骨相的显示身体的骨头的厌恶,故适宜于贪完整的牙齿的人。如是当知依照贪行者的区别而说十种不净的差别。
次于十种不净之中,譬如在水不静止而急流的河中,由于舵的力量可以停止船只,若无有舵想止住它是不可能的;如是因所缘的力量弱,由于寻的力量,止住于心而成专一,若无有寻想止住他是不可能的;所以在十不净中只能获初禅,不能得第二禅等(第二禅等无寻故)。
(于厌恶的所缘怎么会生喜悦呢?)虽然于此厌恶的不净所缘中,因为他见到“诚然依此行道,我将脱离生死”的功德,并舍弃五盖的热恼,所以生起喜悦。譬如消除粪秽的人,虽在粪秽聚中工作,因为见到我将获得更多的雇金的利益,亦生欢喜心;又如严重病苦的人,虽给以呕吐及下泻的诊治,也欢喜的。
虽有十种不净但其特相只是一个;即是十种的不净,恶臭的厌恶的状态为特相。这种不净相不只依于尸体而起,犹如住在支提山的摩诃帝须长老的看见齿骨,又如僧护长老的侍者沙弥看见坐在象背上的国王一样,亦可在生人的身上生起的。诚然尸体和生人的身体是同样不净的,但因生人的身体给外部的装饰所遮蔽,不认识它的不净相罢了。本来这个身体是三百多根的骨聚,一百八十关节的结合,九百腱的连结,九百块肉所涂,湿的人皮(内皮)所包,外为表皮所遮,无数大小的孔隙如油壶一样的上下漏流不净,虫聚的寄生处,诸病的住处,一切苦法的根据地,九个疮口如溃破了的老脓疱一样的常流不净──即两眼出眼眵,两耳孔出耳垢,两鼻孔出鼻涕,口出食物津液痰血,两下门出大小便──,九万九千的毛孔出不净的汗汁,为苍蝇的缠绕。假使他的身体不注意用齿木刷牙、洗脸、沐浴、穿衣等,或者如生来一样的蓬头散发去从村至村的游行,则于国王、清除粪秽者、旃陀罗等之间是同一厌恶之身,没有什么差异的。这里国王或旃陀罗的身体,其不净、恶臭、及厌恶是没有不同的。只是在此身上用齿木和洗脸等清除其齿垢等,用各色的衣服遮蔽其羞部,涂以各种颜色的涂料,饰以花等各种装饰品,然后执取“我”,或“我的”,如是作成其形式而得其地位。
因为此身给外部的装饰所遮蔽,不知道他的如实相的不净相,所以男子喜爱女人,女人喜爱男人。依第一义说实无少许值得喜爱之处。的确,不论发、毛、爪、齿、唾、涕、大便、小便等那一部分,若从身体落下之后,叫人用手去一触也不愿意,都是觉得那是憎嫌厌恶的。其实遗留在身体的部分和落在外面的是同样厌恶的,只因他为无明的黑暗所笼罩,自生贪染,执取其身体为喜、爱、常、乐、我而已。如果这样执取的人,正如昏迷了的老野干一样:一天它看见未曾落花的甄叔迦树,便自想道:“这是肉块”!所以说:
譬如林中的野干,
看见了开花的甄叔迦,
它想道:“我已得到了肉树”,
急急的向前奔跳;
贪婪的野干,
尝尝缤纷的落花,
执着说:“这地上的不是肉,
挂在那树上的才是啦”。
有智慧的人,
不但不执落掉的部分,
留在身上的,
也视为同样的不净。
昏迷的愚人,
执此身为净,
由此而作恶,
苦恼不解脱。
所以有智慧的人,
在死人、或活人的身上,
除去净性之想,
当见污秽之身的自性。
即是这样说:
此身像粪一样的臭,
象尸一样的不净,
为愚夫所喜爱,
为具眼者所呵弃。
这个臭秽之身,
那知是个湿皮囊,
有九门的大疮伤,
常有不净的奔放。
若把此身的内部。
翻过外面来,
就要拿根棒,
把乌鸦和犬赶开。
是故有善德的比丘,无论在生人的身上或死人的身上,认识了不净的行相,即取那相作为业处,直至证得安止定。
为诸善人所喜悦而造的清净道论,在论定的修习中完成了第六品,定名为不净业处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