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子之死(上)
把黑兄弟和小象留给一群兀鹰以后,我就像现在这样走着。走了一天、两天,慢慢不清楚自己走了几天。我饿,尤其渴。像现在这样。只不过现在的我更习惯折磨。我想也许是我老了。
那时我需要一个狮群。所有狮子都需要狮群,否则容易饿死。没有狮群合作很难抓到东西吃,没得吃就衰弱,衰弱便更吃不到东西。世界一直用这种方式对待我们。这个道理古老、简单,连小狮子都知道。然而我想说的是,吃草的动物没办法懂。因为他们只要低下头就可以吃到草了。不过他们倒真的需要聚在一起。吃草的动物需要群聚的理由是——他们都相信除了自己以外,总有别的倒霉家伙会被我们逮到。
我记得那时我从一只半狮子瘦成一只狮子。但我依然强。我饿得看着自己的两只前脚,都能想象自己的肉的味道。又过了几天,我找到了一个狮群。
那只为首的公狮子双眼一对上我的双眼,他就害怕了。他的眼神不再有公狮子的沉着与专横。他忍耐着,不想在打斗前夹着尾巴。我冲过去咬他一口。他看到我满口白森森的大牙齿,有点困惑地也尝试咬我一口。可惜我先咬到他。好像啃碎了很硬的骨头。他原本的小嘴巴变得好大,但他痛得一声不吭。他半身是血,走了几步,歪歪扭扭倒在地上。
公狮子一死,所有的母狮牙齿暴露,她们紧张,不断嘶吼,她们愿意为了小狮子们和我一搏。但这没有必要,因为我已经证明了我是比较好的狮子,我的后代自然也是。我累得不想打赢她们,反正她们属于我。接下来我只需要杀死所有小狮子,让母狮子伤心一阵子——她们会了解我杀死小狮子是对的;如果她们不能了解,她们一定会忘掉。
但没有一件事比杀死小狮子更让我记忆深刻。之后,每当我又饿又渴,我就回想我怎么杀死他们,那么渴与饿好像变得可以忍耐似的。
小狮子看我穿越愤怒的母狮去杀他们,他们一哄而散。小狮子大多还太小,还在吃奶,没学会吃肉,不可能真的离开母狮。他们全部会死在出生地附近。随着我分别杀死他们,我身上的饥渴、昏沉与狮子血恶心的气味越来越强烈。我宁愿他们有十个父亲,一一被我杀死,或我被他们一一杀死。我不想杀小狮子,可是我杀了。我把他们每一只都当作成年的狮子杀死。
我扑倒一只,扼死三只,咬裂两只,挥掌杀了一对,吓死一只身体特别虚弱的。最后我追着一只最健康最聪明的小狮子。他安静地逃窜,迅速机敏,但我紧盯在后。他终于明白逃不了,于是不逃了。他鼓起勇气转身面对我,做出最凶狠的样子。他不愚蠢,他很勇敢。可是他看到我整排尖锐的大牙齿,他才晓得什么是绝望。他放弃了,表情凭空消失。他说了两个字:“混蛋。”
我吃了这只小狮子。因为他够好,他不值得留给鬣狗、兀鹰;我吃他因为我饿,我的身体痛苦。我以为吃了他可以缓解痛苦。我把他嚼烂,再大口吞下。一吞下,我知道我错了。我的肚子是肉做的,他也是肉。他在我身体里拼命反扑我,我肚子里却没有牙齿可以再对付他。我晕眩难过,好像身体内外长出了腐败的肉,沾满臭掉的血。我觉得我是一只没有翅膀的苍蝇。我的肚子非常鼓胀,却只能干呕。我想,小狮子他懂我,他一进入我的身体就不打算离开了。我强忍痛苦不愿哀号,只好逼自己转移注意力,试着听母狮伤心吼叫;逼自己感觉草原上一发不可收拾的干旱;嗅出风里面无数的新生痛苦的血腥味与死亡痛苦的血腥味,比较两种味道不相同的地方。做这些动作都使我情况好转。但我一注意到太阳,太阳正温暖和煦惺惺作态地抚摸我的时候,我再也受不了了。所有痛苦像看准我似的,举起一个大巴掌把我打翻。痛苦变得更善变、更凶猛、更恶心、更可耻——我发现所有痛苦其实都是连贯的,永远连贯的,而太阳给我的舒适是不可忍耐的。
我呕吐。疯狂吐了一大堆黏液,吐的都是黏液。吐的量远远超过一只小狮子。我看着太阳,眼睛又被砸下紫黑带金的爪印。当我不由自主抽搐时,我一面笑了。
“太阳,为什么这样对我?”在剧烈的反胃中,小狮子从我嘴巴里走了出来,又乖乖地躺了下去。但我克制地说:“我绝对不骂你,太阳。不管你怎样对我,太阳。因为你总是对的,你总是大的,我绝对不骂你。”我累得躺平了。那晚,母狮们提早发情,她们温柔而愤怒地磨蹭我。
我正在休息。一只兀鹰飞下来观察。我打了一个大哈欠,表示我没死。我就算老,但还能在这块旱地抓到一只瞎眼的老刺毛鼠,用他来打一个很小的饱嗝。我不会瞧不起一只瞎眼的老刺毛鼠。能活到今天,他远比影子还擅长躲避光线;在我嘴里,他远比饥饿甜美。我和他进行了一场真真正正又不值一提的决斗。我们照例拿反应对抗反应,智慧对抗智慧,习惯对抗习惯。这只老鼠让我想起我的父亲。我的父亲到后来也成了一只瞎眼老鼠。
我记得那时候,我已经是草原上许多狮子的父亲了。我尽责保护我的狮群,也驱逐过我的孩子们三次。我的孩子没有我好,但仍是很好的狮子。等孩子都长大了,我会选一个湛蓝的清晨,趁大家还在睡觉,看看我每一个孩子,把所有孩子从梦境中轰起来。
“我要杀了你们!”我咧嘴大叫。往最壮硕的孩子冲过去。他们总是会同时恍然大悟,各自没命地逃跑,在仓促中大声互道最真诚的再见。我相信没有比这个更棒的手足之情了。
在我第四批孩子们刚诞生不久后,我在一个下午看见了我的父亲。首先是母狮提醒我有一只奇怪的公狮子靠近我们的地盘。我一闻就知道是我的父亲。我很惊讶,一直盯着他看,他不再是我记忆中的黑狮。他很瘦,鬃毛掉得差不多了。毛皮是斑驳的老鼠色,好像他生来如此。他的双眼之间不再有光——因为他瞎了。他活像一只肮脏的大老鼠。他嗅了嗅空气,顿一顿,转身走了。
我知道他在草原上寻找我的黑兄弟。他闻得到我,认得我是他的孩子,一分辨出我不是黑兄弟他就走了。他专心找他的影子,却不晓得黑兄弟彻底成了影子。
那天我一声不发前往马赛部落。我没有多想什么。跟我现在怀着决心完全不同。一开始,我只想尝尝马赛人肉的滋味而已。
我花了一个晚上到达村落的边缘。我透过干树枝围成的墙的缝隙,看见马赛人的土房子。我隐隐约约瞧见几个穿得鲜艳的马赛女人正在劳动,三个穿红衣的男人刚走出土房子,有几个小孩子在广场上嬉戏。我不会从入口强行冲进村子,否则我的对手就是所有马赛人了。我想我很难脱身。我也不想惊动他们养的狗,所以我很快离开墙边,到远处的草丛里埋伏着。
村子里走出一对父子。最初,我看不出这对父子的好坏。人的身体比吃草的动物脆弱得多,却能迈开坚定的步伐;人有可能打败狮子,却常常慌张地拔腿逃跑。单纯看一个人,就算知道他多健康,我还是不晓得他是不是强的。除非我能看他怎么杀,或怎么被杀。这不像分辨好的角马或坏的角马,好的野牛或坏的野牛那样,我从没看走眼过。
但一下子我懂了。我遇到的是一对好的马赛父子。父亲年纪跟孩子差了很多,他们却有一样古老的枯木嘴巴,他们的眼里像是住了同一只老鹰。父亲杀了狮子成为男人,儿子一定也有能力做到。我忽然想一次挑战他们两个。
当我从草丛爬起身时,老马赛人先看到我。他愣住了,再很快地显得狡猾——他轻轻拍孩子的肩膀,伸手往另一个方向一指,把孩子引导到别处去。他不打算让孩子看见我。老马赛人一手调整手握长矛的位置,另一手轻按在腰刀上面。他用眼角余光观察我,缓步离开。
我失望了。那个老马赛人远比我想象的更好。他一定杀过很多好狮子,他又多么狠*,他宁愿他的孩子当个勇敢的孬种,不愿他逞孬种的勇敢。老马赛人告诉我,马赛人不是我的对手;我的父亲告诉我,好的马赛人不比一只斑马好吃。我对马赛人没有兴趣了。
回到狮群,我变成一只普通的狮子;我的父亲则是一只最普通的狮子。他明白好的狮子像人,好的人不过像狮子。他想他只要做一只狮子就好。他也这么做了。他是我看过的最好的狮子。他期待黑兄弟像他一样活着,但黑兄弟没做到。虽然他认为所有土*色狮子生下来就是土*色狮子,死了也是土*色狮子,可是我拒绝了。因为我渴望的不再是狮子。我在等,我想打败太阳。
我还看不见大山。也许它藏在远处的几颗石头中,或者被几根枯草挡住。前几年狮群随着草食动物迁移,我曾经远远看过大山。现在,我想爬到它的顶端,像雪一样爬到它的顶端,等太阳经过的时候,我要和太阳狠狠地见个面。
但一切还早。走到大山之前,我得先和一群兀鹰见面。让他们看看我,我也瞧瞧他们。他们真喜欢我,我也喜欢他们的诚实与多嘴。我知道我现在看起来很不好。我没有沿着越来越细的河流走,没有待在每天都在缩小的水塘边。通往大山的路上只有干掉的河流,见底的水塘,与一大片没办法看穿的起起伏伏的旱地。一路走来,除了兀鹰,我没碰到其他动物。
我不会因为身体的饥渴、痛苦所以迁怒兀鹰。迁怒是不对的,痛苦是我的,不是他们给我的。他们没有体谅我的必要。相反,我觉得有他们很好。在一定得忍受的痛苦中,孤独是好的,无聊是不好的。兀鹰使我不无聊。
“咿——哈!哈!”他们喜欢这么叫。
“你要去哪?”他们问。我不说话。我欣赏我自己的沉默和兀鹰不得不的沉默。兀鹰不习惯沉默,他们的眼睛咕噜咕噜阴沉地转着,表情真好看。
“去找水吗?”
“你知道什么是水吗?”
“他这么大了,没喝过一滴水——咿——哈!哈!”
“我看见他几根骨头撑着一张皮。”
“瘦得简直跟一只很瘦的狮子一样。”
“大伙对你的遭遇,可说是一半同情,一半欢喜。”
最年老的兀鹰说:“这种高尚的情绪,难道不算一种感激?”
“你知不知道你快要断气?”
“你去死吧!”
但我依然强,我想着。虽然我身体差了,可是我明白我能在一瞬间击倒任何动物。什么东西都有脆弱的地方,我能很快地用我的大牙齿找到。
“狮子,透露一点嘛。”他们说,“我们想知道你为什么要去那里?”他们甚至不知道那里是哪里。
我选在太阳差点被打败的日子离开狮群。那天下午,天空干净得没有一片云,野牛们啃着草叶,狮群吃饱了在午睡。自从我确定要打败太阳后,虽然不能直接盯着他看,但我随时都注意他——我发现太阳毫无预兆地变暗了。风在短时间内变了好几次方向。太阳摇摇欲坠,但他没有倒下。他费了一点工夫调整姿势,打败挑战者,以残酷的一击为失败者留下无憾的尊严。
太阳在阴暗后更骄傲了,他这个老东西容光焕发。他的骄傲让我激动。他夸张的表情,使得他的胜利看起来得来容易。
胜利的太阳在所有动物的背上施了更多蛮力。我感觉他的爪子在我的肉里嵌得更深。但草原上的动物浑然不觉,他们依然吃着草,睡他们永远也睡不完的午睡。
我决定走了。我知道我这一刻不走,就不可能走得了。我对小狮子说:“吃光你们看到的肉。不仅仅是我留给你们的好肉,最好连一点剩肉、肉渣都不要放过。”我走了。我希望他们愿意骂我混蛋。
兀鹰成群结队飞下来。像天上降下来的黑水。他们围着我。如果只看他们不看我,我还以为我死了。
“真高兴见到你活着。看来大家还有得辛苦。”
“你没死是该死的错误。”
最老的兀鹰说:“你进行的是一种出类拔萃的原地踏步?或者这是实实在在的执迷不悟?”
“我想他颇有自虐的天分,”一只兀鹰说,“但他不可能不吃到泥土!”
“好狮子死后总会被啄得稀烂!”
“好兀鹰死前总会摔断颈骨!”
“咿——哈!哈!”他们同声欢叫。
“你是到不了那里的!”
“你前方是走不尽的长路!”
我突然精神抖擞。我站起来从他们中间穿过。他们纷纷让出了一条路。
我看得出来他们真诚地想带领我。
“你要去的地方在东边。”
“别听他的,你直直走。”
“你走错路了!”
“往左试试看。”
“在更北边。”
“喔,原来你要往东南。”
“事实上有好几个东南方。跟着我才不会走偏。”
“其实没有所谓的东南方。”
“也没所谓的方向。”
“你怎么不问问我们呢?”
“兀鹰,你们有没有吃过死掉的太阳?”我想问这个问题。但我没开口。
我宁愿失掉一只眼睛,被啄掉两只眼睛来换这个答案。但我明白不会有解答的。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脚下的土壤、石头、干草踩起来仍然很有意思。跑在土壤上,得逼自己的脚硬得像石头;走的时候每一步要像干草般轻轻着地。这样才能跑得快,走得远。我很久没跑了。而我走得也够远,远到走每一步身体紧缩得跟跑一样。喔,或许我已经在跑了。
有耐性陪我的兀鹰越来越少。剩下的兀鹰正在讨论我究竟是不会死,还是会死但没啥好吃。他们决定多数决。半数的兀鹰认为我不会死,另一半则认为我干瘦得不值得吃。他们争执不停,于是他们决定再表决一次。这一次,两方各持意见的兀鹰依然一样多。不过完全没有一只兀鹰固执己见。他们全都转而支持他们原先反对的意见。
嘈杂中有兀鹰觉得自己欺骗了自己,他们愤怒地自啄。也有的兀鹰不甘寂寞开始啄邻近的兀鹰。整群兀鹰陷入混乱。
最年老的兀鹰不得不站出来说话。他粗嘎叫了几声。他说:“恭喜大家!我们竟然下了这么明智的判断:他不但不会死,而且死了会非常难吃。我估计草原上还有一千万头大象等着我们,我们不该浪费时间在这种长毛的干瘪蜥蜴上面。”
兀鹰们豁然同意了。他们说:“一千万头大象!”他们轰轰地拍拍翅膀,飞上天空,在晴空中像一朵冒着雷声的乌云飞走了。
没了兀鹰,周遭变得很静。我真正孤单了。
干草原非常开阔。随我脚步前进,从它枯*色的边境,透出了一点绿色。那是让人精神一振的薄薄绿色。逐渐地青草多了些。这些可爱的草从遥远的眼前慢慢地掠过脚旁。我知道附近有水。我看见一块白色石头不疾不徐,毫不间断地高了起来。
我看到几只不是兀鹰的鸟,飞落在一条绿草连成的长带。草丛间有一大一小两头瞪羚,他们低着头。我猜那里有条尚未枯竭的小河。我稍微绕了点路,不想惊动他们,静静地去舔点水。
那水真美。我喝了几口,就不想再喝了。我不渴,一如我不饿。我只想尝一下水的甜味罢了。
离大山越来越近,我真想一口气走到大山顶端,去找我亲爱的太阳。但我的脚告诉我,我还得做一次较长的休息。我趁休息的时候欣赏大山。大山的形状饱满,白色雪峰下面,延伸着它宽宽厚厚的山脊。它棕黑的山腰壮而挺,使它的山顶看起来高耸,很接近天空,也很接近太阳。
休息完了,我继续走着。不晓得走了多久,我才察觉没有更靠近大山,也没离大山更远。
原来我的脚没有移动。
我一个个跟它们说话,它们不肯答。大山离我很近,骄傲的太阳等着我,但我知道我走不动了。它们不再听我的,就像石头一样。我不无悲哀地想着,到不了了。
我抬眼望向太阳。他打败了我。送点爪子到失败者的眼睛里吧!我眼睛张得大大的,我把眼睛送给他杀。
但我惊讶了。我轻易地把他的样子看得一清二楚。他很强,可是他的爪子根本伤不了我。我确定太阳是一只狮子,但他也不是狮子。我懂了,我舔舔嘴唇,我在想。我又看了看太阳。等我不再是狮子,我会和太阳一样强,几乎和太阳一样强——我看见一个修长、有着亮泽皮肤的马赛男孩朝我靠来,他高举长矛,步态轻盈、优美、锋锐。
本文发表于《萌芽》年11月刊。萌芽